1. 2019年被纳入失信公司的法人代表有那些影响呢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公司信誉,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企业失信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一、涉及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规定目的

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法人代表有什么影响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受到的影响有: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2)企业失信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 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影响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的法人代表会被限制以下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企业失信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规定,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4. 公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4)企业失信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载和公布的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5. 企业被高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可以注册公司当法定代表人吗

不能。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公司信誉,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销公司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很严重。

进入工商局黑名单(带你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都办理不了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才能消除不良记录。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6. 公司上了黑名单法人代表有什么影响

1、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内己的名义再注册容公司。

2、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3、五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企业信誉度降低,申请贷款被限制。

5、被限制出入境。

(6)企业失信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7. 可不可以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可以。

法律依据: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8. 企业进入黑名单后法人代表有什么影响

一、公司上了黑复名单公司法人有制什么影响?
1、工商局黑名单,三年不能当老板。
2、税务黑名单,全国范围内终身追缴。
3、法定代表人不能买社保,不能贷款买房,不能办理移民。
4、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

税务黑名单的来源有三种:
公司不经营也不报税,而且没有正常注销,最终成为税务遗留问题,滞纳金和罚款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
公司失联、走逃、成为非正常户,被评为D级纳税人了,这类公司虽然没有注销,但是影响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关联的其他公司的税务评级。
比较严重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般和虚假申报、逃避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相关,涉及数额较大的(500万以上),会被公示,并进入联合惩戒!

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比如你严重违法经营或是六个月以上不经营。
连续三年没有年报等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