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食品厂上个法人罚的款我接过来罚我怎么办

食品厂上个法人罚的款我接过来罚我怎么办那就在你接手这个厂子的时候一定要把所有的一些债务债权弄清楚划分明白你要有一个书面的合约。这个债务要由谁来偿还,如果你没有起名。那么这个如果说你把这个厂子接手了,那这个债务就要你来还。所以在接手一个厂子的时候,首先就要把这些债务债权的问题分清楚。

营业执照上面的法人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而不是一个人!
代表一个法人的自然人叫做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才是通俗意义上的老板!

③ 为什么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法人而分公司是负责人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所以执照上写的是负责人,总公司的执照是法人单位,执照就写的是法人代表。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厂上法人扩展阅读: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总则》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人

④ 厂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也就是指该工厂。

⑤ 营业执照上面那个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

营业执照上的“法抄人”就是公司法等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是因为很久以前工商局的人不懂法闹出来的笑话,既然已经笑了,工商局也不好承认错误,就一直错到想在。
法人是具有对立法律人格的“组织”,一般是指各种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法定代理人。详细的介绍可以到我空间里面看。

⑥ 公司资质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吗

如果您说的公司资质指的是公司营业执照,那么上边标注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民众称法人)。

⑦ 工厂法人代表要付哪些法律责任

您好:
1。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公司法》还规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等企业负责人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的则产,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企业的偷税漏税、走私、消防、安全生产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有关机关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所述说明了法定代表人对其行为及企业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在现行中国法律体制下,法定代表人承担了较大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