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法人而分公司是负责人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所以执照上写的是负责人,总公司的执照是法人单位,执照就写的是法人代表。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1)分法人单位扩展阅读: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总则》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人

B. 什么是一级法人单位

一、一级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定义: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1、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2、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二、具备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3、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三、法人分类:

我国民法对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1、法人

是与公民对称的另一类主体。《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不是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2、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

①、法人代表:

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②、法定代表人:

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法人代表和法定区别

①、两者的概念不同: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③、、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④、两者的权限不同: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⑤、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2)分法人单位扩展阅读

法人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以它的机关的意思作为其意思,以其机关的行为为其行为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法人之所以能够具有独立的人格就是因为其有独立的财产,这是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具有了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在企业法人中,是否批准一个法人设立的行为,是一个行政许可行为。发起法人组织人通过合伙的行为获得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确认,这就意味着引起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产生了法人,其就可以享有各种民事权利、承担各种民事义务。

C. 为什么分公司就是非法人,而子公司就是法人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衍生而来,是有独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责任由自己承担,因此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特点: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 什么叫法人和单位有什么区别啊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法人实在说,法人是一种以团体形式客观存在的民事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它具有如下特征:

1.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集合的主体。

这种组织机构具有对外统一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因为法人成员的死亡或退出法人组织及其他变化而影响其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存续。法人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单独的自然人。
2. 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这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使法人区别于个人合伙。法人的独立财产包括三层含义:
(1)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的财产;
(2)法人的财产独立于法人成员的财产;
(3)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创始人的其他财产。
3. 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人的成员对法人的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1. 公法人和私法人

凡依公法组织起来的法人就是公法人,它所完成的是国家管理职能,如国家管理机关。
凡依私法组织起来的法人就是私法人,它所追求的是私人目的,如各种商业公司。

2.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法人成立的基础和内部结构不同。
社团法人是以社员作为组织成立基础的人的集合体,称为人的组合,如各类公司等。
财团法人以捐助行为作为成立条件,是为一定目的而设立,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规定目的使用各种资产,称为财产的组合。如诺贝尔奖励基金就是为奖励学术目的设立的财团法人。

3. 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法人活动目的不同;
营利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公益法人是以公益为目的的法人。
社团法人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公益法人,如红十字会。财团法人多为公益法人。

4. 我国对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是一种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
根据所有制和投资主体的不同,企业法人又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机关法人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是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社会团体法人则是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文学艺术活动、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中国法学会、红十字会等。

E. 分支机构与法人区别

首先你要复理解法人资格,所谓制的法人资格,就是法律上可以把你认为是一个独立的主体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自负盈亏,不能独立对外承担债务等,这些都要通过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比如说,如果只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子公司欠了别的公司钱,从法律上来说,别人不能要求母公司赔偿,而分支机构则因为不能独立对外,债权人可以向总公司追偿

F. 分公司属于法人吗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与之区分的是子公司,子公司就具有法人资格。

G. 法人单位包括哪些

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其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