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必须由公司的董事担任

公司现有股东共三人,其中原有股东二人,后新加入一人,占股51%,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另两个股东共占49%;现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被刑拘,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更换法人需要过半的表决权才行,法人代表人拒不配合变更,不在股东决议上签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是否受理没有原法人代表签字的变更申请?如不受理,三人也无法协商一致,怎样才能变更成功?

Ⅱ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必须是由总经理或法人担任吗

1),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此时为1人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有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经理的任职,公司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因为执行董事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董事会的职能);
不过也可以直接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个人感觉,由股东会来聘任有点不合适,因为顾名思义,“经理”的意思是“经营管理”,在这些事情上,执行董事比股东们应该更为了解。所以,经理由执行董事来聘任更为合适。不过,经理在不设董事会的情况下由股东会聘任,也不违反公司法)。

上面是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产生,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公司法同样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来担任。
在没有特别法规定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由上述三种主体中的一个来担任。
那么在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看章程规定)的情况下,执行董事可以由股东会或股东(1人有限公司)选举别的人来担任。而且,执行董事不一定非得由股东来担任,完全可以由非股东人员来担任(只要不违反董事、监事、高管任职原则就可以)。

综上,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有时候可以是一个人。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Ⅲ 法人代表只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吗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专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属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而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董事必须是经理,而法人代表必须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执行董事必定是经理和法人代表。

Ⅳ 法人代表人兼总经理,还能担任执行董事吗

1、如题所述,可以;
2、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专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属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Ⅳ 法人必须是董事长吗

“公司的法人不一定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也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容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Ⅵ 法定代表人是否只能由执行董事与经理来担任吗

1)公司法规定:有抄三袭类主体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即是: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由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3)在某些设立理事会的企业里,一般由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在某种意义上,理事会就等于董事会,但是公司董事会有人数的限制,有限公司为3-13人,股份公司为5-19人;而理事会则没有人数的限制)。
4)某些有法人资格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厂长或者主任担任法定代表人。
如果有限公司当中不设董事会,则需要设立执行董事一名。如果设立董事会,则有董事长。而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也就是说执行董事和董事长在一个有限公司当中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
在中外合资企业当中,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董事长。因为《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必须设立董事会,且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综上:即法定代表人可以即不是执行董事又不是总经理,有可能为董事长,还有可能是理事长,还有可能是企业厂长或者主任。
PS:不懂还可以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