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查到企业法人电话吗怎么查

可以到注册部门申请啊,如果你是工商系统内部人员,上内网就可以查。

㈡ 怎样查询公司的具体注册人 工商局只能查到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

京工商发〔2007〕195号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

为了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以下简称《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等相关规定,针对无证照经营的突出成因,现就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住所(经营场所,下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见附件1)。

《住所登记表》作为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作出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应当是:知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股东(出资人)签字盖章。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自然人签字。

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其《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见附件2)应当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并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使用立项为住宅,但实际建设为办公用房屋或者写字楼作为住所的,由其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关于使用临时住所证明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对住所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而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区县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出具《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参考范本见附件3),申请人可持《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

(一)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基本要求。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当由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乡镇政府、其他部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颁发。

2.《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3.《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暂时作为生产经营的备案材料。但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

4.《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主要内容。

(1)房屋的使用人、房屋地址、住所证明的使用期限、编号等。

(2)临时住所证明的用途、注意事项及失效事由等。

(3)由住所的使用人与提供人签署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参考范本见附件4)。

《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该住所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

(二)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适用范围。

1.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但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十四项、十五项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登记注册。

以属于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范围的建筑物为住所的,可持《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注明。

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文件包括: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住所使用人与产权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部门在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上明确同意意见的,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三、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九)利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利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一)利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十二)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十四)对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按照《关于社区便民菜店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商规字〔2004〕33号)的规定,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十五)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京邮联〔2001〕16号)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十六)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关住所证明。

虚假注册地址的定义

现在有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制造、编造假地址欺骗工商,取得工商登记,这样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是虚假注册地址,会遭到罚款,直至吊销执照。所以您找注册地址一定要找合法的注册地址。希望我们的客户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或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居民楼注册怎么盖章?

住宅楼注册需要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盖章,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区现在可以盖章,有的区盖不了章。如果实在盖不了章的话,就想其他办法吧,为了生意,别耗着,还不定什么时候能真正放松呢。需要说明的是,住宅楼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中是加不了销售**的,只能是服务性的。

异地经营定义

异地经营就是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异地经营如果是同一辖区内的(即属于同一个工商所管辖),处罚幅度是1000元以下,如果不是同一个辖区内的,处罚幅度是5000元以下并没收违法所得。无照经营的处罚幅度是一般的20000元以下,规模较大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如果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等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都先没收违法所得)。

工商所会定期抽查,就是到你的地方实地考察,如果你是异地经营罚款是1-5万,没有刑事责任,就是限期整改,1个月之内只要你找到真实地址就不会吊你执照,不过你也别太担心,因为50万以下的公司他们基本没有时间检查,你如果是找代办公司代办、出了事情他们都能铲掉,不过需要单花钱的。

我个人觉得大兴区或者其他区招商引资的地址,很便宜,可以使用,他们也不查的。给投资者很宽松的环境,收到投资者的青睐。

㈢ 你可以查到工商局法人信息吗

如果您知道某个公司的全称,是很容易查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的。

您可以把相关公司的全称说一下,我可以帮助您查询。

㈣ 怎么查公司法人

1、现在的工商局网站上都可以查询,你可以登录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可以查询该公司的信息。
2、去现场查询:去工商局现场查询,不过这个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有些地方你拿着身份证去就可以查询了,有些地方要持有律师的函件才能查询。如果去现场查询的,先电话问问要办理哪些手续。

㈤ 去哪可以查询个人名下有无注册公司法人,工商局还是公安局

1、进入抄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经营异常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㈥ 可以去工商所查询公司名与法人代表吗急

你好,可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至于去工商部门查询,有些地方接受个人查询,有些地方不接受。如果仅是查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去企业信用信息网就足够了
如有疑问,请追问。

㈦ 怎样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档案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资料。目前各地工商局都有开设查询业务,收费的、几十元。

㈧ 怎么在工商局上查企业法人的电话号码

【方法】:

电话信息不属于工商局披露信息,查询系统里是没有的,但是有些有网站的企业会将网站挂在上面,可以通过企业网站找到相应的电话。网络搜索“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就可以查询了。

㈨ 怎么查自己是不是法人

如果知来道该是在哪里的工商局注册自以后,你可以自己网络由该企业所在省的省工商局的官方网站,或该省的“企业信誉网”,就可以查询任意1家在该省范围内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的信息。大多数省分都能免费查询到企业的注册资料,但是少数省分需要注册,或需要交费才能查询到企业的基本资料。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到工商局查档,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行,可能要交1点查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