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公司被收购是怎么一回事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吗

公司被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但不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的,也要考虑被收购人是否同意被收购或收购条件,也要看收购人是否符合条件。。

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1)公司被收购股东扩展阅读:

收购的客体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

收购的市场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经批准进行证券买卖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前者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者如以前运营的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及现在合法运营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柜台。

⑵ 合资公司法人大股东被收购 小股东怎么办

如果对方正常的话,是不会对你们不利的,现在他们控股你们,既然是竞争对手,现在就强强联合了。或者要是你们资金足够可以商谈把股份回购回来。无论如何,做好你们的本职工作就好。

⑶ 上市公司被收购,那收购的钱是按照股权分给股东了吗

按照公司法是这样的。

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被收购的钱,有一部分是用来公司继续发展,有一部分是给股东们按股权来分配。

具体的情况下还要看当时所签署的协议

⑷ 被并购公司的股东能辞职吗

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60%的股份,并给了原股东一部分补偿金,并在并购合同上约定了原股东5年内不能离职,现在不到五年,想辞职是不可以的。
因为在并购合同(符合《合同法》的有效合同)中已经加入“原股东5年内不能离职”附加条款,除非并购方主动的辞退的,你自己的辞退就是违约,要承担《合同法》和并购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⑸ 公司被收购股东得到的钱要交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自然人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有正当理由的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所。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⑹ 公司被收购,固定资产可以转为股东个人所有吗

股东对公司拥有股权,被收购后股权已经转让。
股东对公司财产没有所有权,公司对公司财产拥有所有权,因此股东无论在收购前后都不能将公司财产视为个人所有。
公司之所谓“公”是指其自身拥有独立法人地位,与股东的自然人地位平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不得被无故侵占。

⑺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小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小股东有权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决议,并作出公司合并的特别决议
董事会起草的公司合并协议草案并非已经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只有当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特别决议后,公司才能依法成立。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9项)。
公司合并对公司股东来说关系重大,公司合并属于资本绝对多数决事项,而非资本简单多数决事项,公司合并决议属特别决议,而非普通决议。因此,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2款),或者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04条第2款)。倘若公司发行了不同类别的股份,那么公司合并决议还需得到各类股份股东以绝对资本多数决规则表示同意。
小股东有权对有瑕疵的公司合并决议寻求司法救济
《公司法》第22条则严格区分了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不同瑕疵,并在此基础上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救济措施:公司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有此制度设计,控制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表决权、企图坑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之前不得不三思而行。
小股东有权对无效的公司合并协议寻求司法救济
违反《公司法》、《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公司合并协议无效。鉴于公司合并涉及多方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公司合并无效只能由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程序予以确认。公司合并中的小股东均可向法院提起公司合并无效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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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jckb.xinhuanet.com/opinion/2012-09/04/content_398903.htm

⑻ 公司被收购时是股东愿意还是管理层更愿意

看是谁牵头的了,谁能获得最大利益,谁就会更愿意。股东面临的是所投入股份的收益,管理层面临的是被收购后的岗位安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