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实物出资怎么说明

需要审计的 得有发票

❷ 股东做为投资入股的实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从股东方看,用实物投资入股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从你单位来说,如果接受股东方的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税,再用于非应税项目,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接受的是普通发票,就不抵扣进项,用于非应税项目,无需做处理。

❸ 股东收回实物投资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当初实物500万,实收资本200万,资本公积300万,现计提折旧100万,公司要减资,能否借:实收资本200万,资本公积300万,贷:银行500万。或者股东实物收回减资,是否按原值收回,计提的折旧是否要冲回

❹ 请问新公司成立一个股东以实物出资,需要把这实物开个发票给新公司吗

不需要发票,但要对实物出资作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实物出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股东实物投资扩展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❺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股东以实物投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非盈利组织有股东??
借:固定资产
贷: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 或限定性净资产

❻ 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一定要经过评估吗

必须经过评估 而且需要三分之二股东认可

以实物入股应当进行评估。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评估作价版,核实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有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是合伙制企业,对于非货币出资是否需要评估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实际上就是合伙人共同进行评估作价,而且它的前提应该是全体合伙人同意他以这种实物入股。以实物入股的合伙人或者股东,自己拿一张发票说,这批货值多少钱,那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公司或者股东当然有权不予认可。如果对入股实物进行评估都做不到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不要也罢了,免得以后内讧,把企业搞垮。
补充

第一,公司章程是否允许实物入股,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以实物入股,那个股东就不能以实物入股;
第二,任何实物理论上都应该经过有资质
的机构进行评估,房产就应由房屋估价所、一般商品应由物价部门估价。没有经过有权威的机构评估,该实物的价值就不能确定,或者说它没有法律上的意义。除非
经过全体股东现场评估认定,并作出书面的认定结论。实际上,物价部门的评估结论都应取得股东们的认可,不然,还可以权重新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