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乡镇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执法管理权限是什么

解答如下: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②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过高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构成犯罪吗

这个不一定,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日常工作都做到位了的情况下,社区矫正人员犯罪了,不构成什么犯罪。但是如果由于执法人员平时疏于管理造成的犯罪是要负一定责任的,这个责任就看社区矫正人员具体犯的什么罪了

③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前途

我也是社区矫正工作者,我也是合同工,每个月才1200元,对于现在物价生活挺难的,干的也是最辛苦的活。啥时候能好点啊

④ 中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不能转成司法警察啊

目前还不能。相关法规还需各方面讨论制定才有结果!部分试点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具有警察的管理职能,但他们的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还是行政工作人员,尚未确定。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从这一规定看,司法行政机关中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毫无疑问,当属司法工作人员;但是,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有相当部分是事业编制的乡镇干部,按隶属关系看,这部分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是行政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工作本质是一种刑罚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是社区服刑人员,一线执法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监狱警察一样,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行使的是刑罚执行权。
虽然法律授权司法行政机关中的社区矫正机构(包括司法所),负责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但就司法行政机关中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个人而言,其身份定位以及执法依据都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一方面,由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不具有警察身份,也没有被法律赋予明确执法权限,在现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执法也存在很大问题。另一方面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没有纳入警察编制、没有警察证、不享有警衔津贴;严格来说,他们的刑罚执行活动,都属违法。

⑤ 公务员考试职位,司法局 基层社区矫正执法人员 ,是干嘛的,会不会被派到乡镇司法所工作

我是政法系统的 对社区矫正工作非常熟悉 司法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法律援助 公证 法律服务 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管理 从2010年开始才真正增加了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专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 比如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之类的人员进行监管帮教的部门 如果是基层执法人员 那么很有可能就被派往司法所工作了 因为具体人员监管工作不是在局机关 而是在各个基层司法所 现在司法所都垂直了 就像派出所是公安的派出机构一样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因此基层司法所工作需要增加大量人员才能完成
从职位看 是去基层的 但是司法所和司法局是上下级 完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调到局里 只要工作做到位就行 而且蛮容易的

⑥ 社区矫正法出台对司法行政人员有什么影响

  1. 完善现行法规规定,让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 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性质和地位,赋予其法定职能、职责和职权。

  3. 社区矫正人员脱管追查将有法可依有保障。

⑦ 社区矫正专职干部该不该转警

是了 是了。就是应该转警,都是高危人员。没有执法权 人家都不鸟你 根本不配合你工作。

⑧ 浅析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是否应具有警察身份

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人员,有的是具有警察身份的(比如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或工作人员),有的是没有警察身份的社会招聘人员,如果社区矫正工作立法后,对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人员的身份会有说法的,所从事的工作与监狱警察的职责是相近的。

社区矫正领域的专职工作者,是指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从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般为编外聘用人员,经过统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