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别人借公司账户过账的话,应该如何做帐不做可以吗

直接记到其他应付款里!
收的时候: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公司
出去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某公司
贷:现金
过账出钱的时候尽量用现金处理,以对方收据做帐,不要从银行走账,以防以后税务查账!
可以说是这个公司临时借钱给公司用,过段时间就还了 !
如果人家是用现金过账肯定不用做帐啊,但是如果走银行的话,你不做帐,和对账单不符啊!

㈡ 从公司一般账户过账

这样做不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也容易让税务机关产生怀疑,但是实质上你公司仅仅是借用账户,没有进行偷税漏税的行为应该没有问题
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支付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冲账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法人公共账户流水可以消记录吗

绝对不可能!
资金流动一定要合法,千万不要代别人过账,万一不合法,不有麻烦。

㈣ 谁能告诉我,企业做帐有几种办法就是过账的意思

企业公对公过账,比如说:你们老板一朋友拿来一张转账支票,想要通过你们单位账户把钱取出来,出票日期和收款人,用途没写只写了个金额,就是从你们单位过账:这种情况很常见,风险比较低。先挂个往来,再冲掉。
做个假的合同或保证金之类的。先转账到您们公司,就写XX单位存入保证金或者预付的货款。然后,您们以付个人劳务费名义开公对私转账支票,转给个人。如不能开,就取现金,以备用金等的形式取出来。以后再通过其它途径把往来冲掉就OK。
具体的过账:根据日记账中所确定的会计分录,分别记入分类账有关账户借方或贷方的工作。日记账指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作出分录并进行登记的账簿。在日记账里,每项经济业务一般都记一笔会计分录,这些分录的涉及的账户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中有些账户的使用比较频繁,有的则记入次数不多。这样,要了解各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要了解某一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日记账里所得到的资料就显得太分散了。于是就需要设置和使用分类账。分类账是对各项经济业务按照它所涉及的户进行分类登记的账簿,每个账户一般在分类账里都设有独立的账页。分类账是根据日记账逐笔登记的,也就是说,在日记账中所登记的会计分录都必须按其应借、应贷的账户、金额和日期,分别转记到分类账的有关账户中去,这一转记工作便是过账。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以后,应记入有关账户,这个记账步骤通常称为“过账”,或称为账薄登记。企业其他的过账方式,比如说挂靠:1,以挂靠方式承包建筑工程,挂靠方(不具备建筑资质的小型企业)的银行往来工程款及完工结账的银行进账,应当这样来做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总工程额—分包额)×税率借:应付账款——分包方 分包额×税率贷:应交税金——营业税等 总工程额×税率借:应交税金——营业税等 总工程额×税率贷:应收账款——总包方 总工程额×税率2,或者直接这么做: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总工程额—分包额)×税率借:应付账款——分包方 分包额×税率贷:应收账款——总包方 总工程额×税率3,如果只记入往来账,则:借:应付账款贷:应收账款</p></p>

㈤ 银行账户借人过账

个人理解是有洗黑钱的潜在危险吧!

㈥ 个人账户给公司过账会有什么风险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即当租借方利用银行账户做出违法犯纪行为时,作为银行帐户出借人以及被挂靠者,也应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2003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者,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有任何违约行为都是直接登记在出租出借方名下的,这关系到经济赔偿问题及信用档案问题。
所以不能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㈦ 公司财税问题:做为公司职员和法人代表,老板要借一般户,给其朋友用来过账,不开票不报税。我该怎么办

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
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一般户的流水是可以不做账,不交税的。只是往来,并不产生实际收入。

㈧ 私人账户一天过账100万怎么才能达到

私人账户一天过账100万怎么才能达到?
这个只要你进出帐多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