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判缓刑的能不能做公司法人~

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企业法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检举;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形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贰』 判缓刑的法人签字是否有效

只要他还是法定代表人就没问题,即使犯罪也不影响其民事权利。

『叁』 被判缓刑的人是否能做公司法人代表!求高手

主要看被判缓刑的人所犯的是什么罪才可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3)缓刑法人扩展阅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肆』 缓刑期间能否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所以,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视具体罪名),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所以担任不了法人代表。

『伍』 缓刑执行完毕后是否可以开公司做法人

法无禁止,原则上应该没有问题。(法人指公司,自然人才能做法定代表人)

『陆』 法人被判缓刑还能履行法人的责任吗

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企业法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检举;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形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柒』 缓刑期间可以注册公司,当法人代表吗

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7)缓刑法人扩展阅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滥用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捌』 缓刑期间可以当法人吗

可以注册公司,但可能担任不了法人代表。注意,注册公司(成内为公司发起人)和担任容法人代表是两回事。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从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要件来看,上述限制并未排斥。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所以,你可能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视具体罪名),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所以缓刑人员可能担任不了法人代表。

『玖』 请问缓刑人员能做法人代表吗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检举;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形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上述要求,我感觉缓刑人员在缓刑期满前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