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东有哪些权限

公司股东有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优先权等。

1、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7、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㈡ 股东是单位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㈢ 什么是单位股东

法人股东(Corporate Shareholder) 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 公司 或集团(机构) 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专东。 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属的一类是 企业法人 。 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 而没有专门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5条规定:“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 连带责任 的出资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即企业法人应当具备《民法通则》 规定的条件,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 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

㈣ 公司各股东如何分账

同股同权,每一单位的股份所得是相等的,所有股东按所持股数分配。

㈤ 股东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回百分答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