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
『壹』 可交换债 与 可转换债券 有什么关系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s,简称为 EB)是成熟市场存在已久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它赋予债券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所持有的其它公司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相比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其相同之处,其要素与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类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且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股票。
不同之处一是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再者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贰』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还是利空
正常的提示性公告而已。
一般换股结果比较有长期影响,债权人选择换股表明对公司未来看好,但相应的控股股东的持股量会削弱,所以利好利空需要看这两方面的影响因素。
『叁』 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
不管是利空还是利好,你都要赔钱。
『肆』 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回件可以交换成该股答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伍』 听说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要发可交换私募债券,谁知道具体详情
据了解,东旭集团目抄前持有东旭光电39,009.30万股股份,占东旭光电的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4.65%,东旭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东旭光电72,247.40万股股份,占东旭光电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7.14%。根据东旭光电的公告显示,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 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日满一定期限后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东旭光电股票。
『陆』 洽洽食品股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是短期利空吗
不是,偏中性,这种方式融资只是给投资者多一个选择,到期后可以持股也可以转债
『柒』 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吗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属于正常的提示性公告。属于中性公告。专
可交换公司债属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具体分析如下:
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总体评价:中性偏空。
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债券就比增发还好。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
『捌』 本钢板材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非公开发行是属于利好,望点赞
『玖』 控股股东的可交换债的换股价格是多少
公告没写吗?
『拾』 控股股东终止发行可交换公司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空嘛,公司想弄钱没弄到。那么先期承诺的用募集的资金做的项目就流产呢。 也同样说明公司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