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伙企业有法人代表吗有什么规定

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它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但是它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其职务相当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扩展阅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贰』 合伙企业的法人都有什么权利

1、合伙企业抄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解散公司。
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合伙人协商,也可以投票决定,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
2、如合伙企业法人在不解散公司的前提下退股如何办理。
合伙人想退股,要看合伙企业的章程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的,其他合伙人应当同意,如果不同意可以转让给别的合伙人。
3、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权力范围内具有决策权。

『叁』 合伙企业法人,一般如何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肆』 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扩展阅读:

1.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伍』 合伙企业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专司和股份属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和法人的区别在于:公司必须是法人,法人不一定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