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回购股东股份该怎么记账

1、以面值回收: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贷:库存股

2、回收价低于股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贷:资本公积

3、回收价高于股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借:资本公积

借:留存收益

贷:库存股

(1)公司将股东股份买回扩展阅读:

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企业为奖励该公司职工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备查登记

③企业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该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企业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转让库存股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注销库存股

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

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同⑤转让库存股。

❷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吗

你要先看《公司法》,在看看你们《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
公司法 规定,股东退出的应当转让其股份,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首先,这样做 明显侵犯了 其他股东的权益
其次 转让的 股份并不当然 由其他股东等额分配,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

参考一下
《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❸ 股份制公司股东如何退股,其它股东不购买股份

股份制公司来的股东如果想退股,自但公司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股份的话,退股股东可以考虑将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制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份并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退股股东也找不到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来受让股份的话,那么退股股东可以看一下是否存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形,从我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从而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❹ 公司小股东 买的公司股份可以退股吗!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公司稳定性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丁保勇 律师 求好评

❺ 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股东离开股份如何回购

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也就是公司从自己的股东手里买自己的股票。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公司法里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因为公司亏损所以要减资。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向股东购回股份,但是必须尽快注销。第一步,由公司和股东之间签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写明回购目的是为了减资,同时这个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只有股东会议通过了,这个协议才生效。第二步,开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有两条,一条是减资,一条是审议这个协议的。只有两条都通过了,公司才能回购股份。另外,还要请中介机构验资。最后拿着上面全部的文件去工商备案,就可以了。

另一种解释就是公司没准备减资,股东想撤股。这时候,只要有另一个自然人接下来就行了。也就是说,再找个新股东和旧股东签股权转让协议就行。旧股东就可以离开了。不过,这要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只要一张协议就可以。有限责任公司,还要召开股东会审议,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这个股东就只能把股票卖给其他股东,不能转让给第三方。

❻ 公司收回股份怎么办

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例如,股东自愿无偿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偿收回又称“收买”、“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

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至于收购的资金来源,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公司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以上情况的股份,公司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收回。具体的收回程序可参照下文。
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❼ 公司三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把其他两个人的股份买走了,怎么做变更手续啊

股东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他儿子现在是不能做股东的。

法人购买股份,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做股权转让手续。

解决方案:可以购买股权,可以是孩子的妈妈暂时接受这个股份。等孩子长大了再做变更。
又或者不购买,等孩子长大了重新成立一家公司就可以了。

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