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股权股东
Ⅰ 股权协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股权协议,这里其实是股权转让协议。是甲方向乙方转让了一些股权,使乙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从而享受这些股权附带的权益和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协议,是双方就某事项达成的意向,接近于合同。只是协议写得比较概括、原则、不太具体,有时也不涉及违约责任。
Ⅱ 请问香港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吗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股份转让(TransferofShares)
股份转让的限制
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转让除受到《公司条例》中有关私人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外,还受到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先买权条款。股东在转让股份时须依规定先向其它成员提出要约。转让人可将其意图通知公司董事局,并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数师)决定的或依规定的价格向其它成员要约,也可先由转让人与公司内拟受让的某一成员议定价格,再经董事局按该价格、股数向其它股东提出要约,如其它股东愿意受让则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东无此愿望,则由该拟受让的成员受让该股份。
公司章程细则如未有规定公司可买下依上述方式转让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则公司成员须全部买下该股份。不然,转让人有权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成员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转让中的作价应反映股份的公平价值。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有相反规定,香港公众公司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股份。但有关股份转让的行为,包括股份的作价须受香港有关收购与合并规则等的调整。
股份转让程序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买卖而订立,股份的衡平法权利(theequitabletitle)立即转移给买主,在其后公司公布红利时买主有权享有。然而,对公司而言,拥有股权、享有红利者是注册股东。
(2)提交适当的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这很少见。常见的股份转让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公司章程细则如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须遵守。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
通过股份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不仅承认受让人成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成员。
登记之后,如公司成员转让其全部股份,公司将在成员名册中注销其成员资格,增补新成员的数据,并且发新股票给新成员。如公司成员转让其部分股份,公司将保留其成员资格,并按其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另发新股票。
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不过,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如未登记受让人的权益,转让人仍被视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无须承认任何人对有关股份因信托或公义而享有的权益。因此,股份转让双方应尽可能依手续完成转让登记。
公司必须在收到有关股份转让文书之后两个月内,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纳登记有关股份转让。
股份转移(TransmissionofShares)
股份转移指由于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动转移给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后,有关股份的业权自动转移到死者的遗产承办人。根据《公司条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验讫的遗嘱或遣产管理文书,公司必须承认该人士的业权。
(2)股份持有人破产,其名下的股份业权,可由破产信托人接收。破产信托人可要求登记为合法股份持有人。
根据现行法例(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据 只有判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动转移给第三者,公司如拒绝登记有关股份的转移,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说明其拒绝的理由,公司应在受让人提出要求登记后二十八日内说明拒绝的理由。如公司未说明或逾期说明拒绝的理由,则必须登记有关股份转移。
重申一遍 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据 只有判例
Ⅲ 公司股东可以给公司留置送达吗
留置送达是司法机关特有的送达方式,一般公民不能使用这个概念。但是你想证明你送过某个东西,只要按照公司公开的地址寄出去,保留相关凭证即可,或者给相关负责人发个短信告知具体内容,这些都可以作为你已经履行相关告知义务的证据。
Ⅳ 股权可以设置留置权吗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也可留置
Ⅳ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对于企业来说,无论你是创业型的企业还是上市企业,或者是内资企业股份合资企业,员工激励计划都是企业管理中提高员工积极性,维系员工忠诚度的常用手段。员工激励计划形式众多,各有千秋。员工激励可以有什么新思路,对老套路扬长避短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又会遇到其他什么新问题呢?艾德权程将与大家探讨一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场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在一个“人才打劫”的年代,骨干员工很容易因为更好的薪酬待遇而投靠别的企业,所以设立股权激励成为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激励方案设计前期需要充分调研,让股权激励的专业人士给予意见,根据企业的战略方向定制出合理的激励制度,才能真正体现股权激励的作用,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活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Ⅵ 我公司在深圳。公司某个自然人股东退股,其股份可以有公司工会持股会回购放置预留股份中吗需要决议吗
您好,可以这样处理。应当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需要作出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