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政单位有没有法人

事业单位有法人,机关单位只有第一责任人,法人主体是国家。
省体育局的第一责任人,就是一把手肯定是该体育局书记,但因为属于一级政府,他并不是法人。

⑵ 机关法人是指哪些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哪些单位

简单来说,公安机关,税务局等国家公职机关是机关法人,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单位是事业单位法人。

机关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主要区别:

1、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是法定的行政主体,而事业单位则是国家基于公共目的成立的公共事业组织,除过法律授权的事业单位,均不是行政主体。

2、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部分事业单位也是行政主体,比如国家地震局、中央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等。

拓展资料:

一、机关法人,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并因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国家机关以法人身份出现,与对方自然人或法人一样是平等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

它确立了机关主体资格,奠定了机关工作的法律基础,增加了机关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机关法人的设立,能有效地解决难度大、效率低和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二、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组织。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的单位。它们与企业法人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即使从事的是上述事业,也应属于企业法人。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面向社会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提供服务,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

参考链接:网络-机关法人网络-事业单位法人

⑶ 日语中,独立行政法人是什么意思啊

行政法人为公法人的一种,乃新公共管理风潮下的产物。日本称之为「独立行政法人」( 独立行政法人,どくりつぎょうせいほうじん)。

为因应公共事务的庞大与复杂性,原本由政府组织负责的公共事务,经执行后,被普遍认为不适合再以政府组织继续运作,而牵涉的公共层面,又不适合以财团的形式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设置。
与财团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资金来源是国家的预算,并且不再以国家考试的方式进用人员,杜绝公务人员缺乏创新、只求无过的心态,组织采合议制,设有董事会与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让领导与执行专业化,也保障专业人员的权益。

⑷ 什么是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编辑词条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法人的活动方式是利用国家权力对教育、文化、军事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同时,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 (2)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特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 (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机关法人只进行行政管理,不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机关法人无法像企业法人那样通过经营获得盈利,机关法人的活动经费由国家拨给。 (4)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不得滥用经费。这是对机关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特别提示 (1)机关法人不得经商,但不表示机关法人不能参与民事活动,否则就称不上是法人了。机关法人可以法人资格与其他主体进行经济交往,如购置办公用品等。 (2)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 机关法人是指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包括: 1、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4、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6、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 7、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下列单位不作为机关法人: 1、政府的临时机构和组织,不单独作为法人单位,归入所隶属的部门。 2、改革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现已改为公司,但仍具有部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如: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应为企业法人。 3、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且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如果领取的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为事业单位法人。如:企业调查队、城市调查队、农村调查队等 设立机关法人,能有效地解决难度大、效率低和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确立了机关主体资格,奠定了机关工作的法律基础,增加了机关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机关法人’的设立能进一步理顺了各种关系,有利于加强机关工作进行的建设。首先,机关能够以独立的身份参与各项事务,使得本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司法其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更直接。更便捷,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其次,明确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减少了工作进行的后顾之忧;能够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机关成为“高效廉洁”的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⑸ 行政法人的特质

(1).其所执行的公共任务是国家有义务确保其实行的。
(2).其业务执行有专业化需求或要强化成本效益和经营绩效。
(3).其所执行的任务不适合用传统的行政机关或民间组织处理。
(4).涉及公权力行使程度较低。

⑹ 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⑺ 什么是独立行政法人化

日本独立行政复法人化是近制年为了适应日本行政改革而提出的一项新制度,主要内容为将原本属于国家的行政机关机构转变为独立的法人,减轻国家的负担,增加这些机构的独立自主性。该制度主要实行的领域是国立大学、科研机构等等原本属于国家机构的机构。日本大学原本是部下属的执行特别任务的行政机关,其自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自主性较弱。在成为独立行政法人后,国立大学就从国家办学变成法人办学,国家对大学没有直接管辖权力,大学具有完全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