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表决权是按什么来的股东股数还是出次比例这个都算是表决权呢

表决权是按股东出资额享有权益来的,是按股东出资比例这个算表决回权,表决权答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
股东表决权(Shareholders' voting right)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

Ⅱ 如何确认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的表决权是通过实际的出资比例来进行确定的,在实际过程当中有多少实际的出资比例就可以行使多少的表决权,就代表多少的表决权。但是如果公司的章程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通过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各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

‍(2)股东表决权的比例计算扩展阅读:

股东表决权的基本原则

在资合性的现代公司,股东依出资额享有权益,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而非现代人合性的民主社会中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

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实行了股东大会制度,采用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

对于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公司负相应的有限责任的资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国公司法普遍确立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本原则:一股一票,资本多数通过。

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

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30条又强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换言之,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

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同样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Ⅲ 股份比例计算公式

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只出技术而不出资金,需经过技术评估专确定价值,然后根据评估值跟其他股属东投入的现金计算相互的比例来确定股份。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Ⅳ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比例是根据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权计算还是全部股东的表决权计算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是有不同的,楼上有位朋友是搞混了规定。
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会决议是按照全部股东的表决权计算。
股份公司具有资合性,且人数众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按照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计算(因为你想想看,上市公司几万几十万股东,不可能都来开会吧?),就是这个道理。

Ⅳ 长期股权投资表决权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用来核算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的公司的股权投资,通常认为持股比例大于20%时可以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但是也要看具体的公司情况,比如说公司的股权分散程度和决策机制。

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时,投资方投资成本与拥有的受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可用因素分析法,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中投资方所占份额与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投资方所占份额时差额。

这部分差额表明,由于时间流逝、技术进步与物价变动等因素。受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已经改变,而对这部分可辨认净资产双方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基础,受资方按公允价值确认,而投资方按历史成本确认,因此产生了差额。

(5)股东表决权的比例计算扩展阅读:

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①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 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Ⅵ 多少比例算表决权股东

不太明白你的问题。
只要是公司的股东一般都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43条:
股东会版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权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Ⅶ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比例吗

可以,我国公司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是按照回出资比例答。这是由于股东出资越多,公司的经营对其利益产生的影响就越大。但是,并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就必须严格按照出资比例,因为如果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做了具体规定,则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