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股东
❶ 支付宝股东是谁
雅虎持有阿里巴巴40%股份,是阿里巴巴的单一最大股东,日本软银持有16%的股份,而马云及其团队仅持有28.2%的股份。
雅虎持有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但没有完全投票权!
虽然淘宝是阿里巴巴全资子公司,但是创始人是马云,最具决策性的还是他,虽然最终的决策还是要通过董事会批准。
(1)孙金股东扩展阅读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厂商。
支付宝及阿里巴巴集团较为推崇员工大规模持股的制度安排。在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过程中,40%的股份作为对全体员工的分享和激励,剩余的60%股权作为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阿里巴巴集团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在职员工,都获得相应股份,实现“全员持股”。
❷ 所有股东成员及投资资金情况
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源自网络
❸ 蚂蚁金服十大股东比例是多少
蚂蚁金服十大股东:上海众付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经颐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答、国开金融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开鑫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春华景信(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二期(壹)(有限合伙)。
蚂蚁金融服务集团起步于2004年成立的支付宝。2013年3月,支付宝的母公司宣布将以其为主体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小微金融(筹)成为蚂蚁金服的前身。2014年10月,蚂蚁金服正式成立。蚂蚁金服以“让信用等于财富”为愿景,致力于打造开放的生态系统,通过“互联网推进器计划”助力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加速迈向“互联网+”,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依靠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为中国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实践。
❹ 抽逃资金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李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并胜诉。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提出蓝天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公司股东赵某、孙某有抽逃资金的行为,请求法院追加赵某、孙某为被执行人。经查实蓝天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股东赵某、孙某确有抽逃资金的行为。 第一种意见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诉请其在所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就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已查明公司股东赵某、孙某有抽逃资金的行为。因此,法院应告知李某另行起诉抽逃出资的股东。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出于诉讼效率和经济原则考虑,应由执行法官直接裁定追加抽逃资金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执行必须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原判决书的被执行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本案应通过再审追加抽逃资金的股东为被告来解决。 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第一种意见的依据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应该说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对本省范围内的审判实务具有指导意义,但这种规定只是针对公司债权人尚未起诉的情况,本案公司债权人已经起诉,并已胜诉且生效,因而不再适用这一规定。同时,同一原告,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再次向法院起诉,也违背了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因此,第一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且已在执行中查明公司股东赵某、孙某有抽逃资金的行为。出于诉讼效率和经济原则考虑应由执行法官直接裁定追加抽逃资金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从诉讼法上讲,发动强制执行必须有执行依据。因为一般意义上讲,公民的财产、人身是应该受到绝对保护的。同时,现实生活总是复杂多变的,公司股东是否抽逃资金,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后才能断定。在没有执行依据的情况下就由执行法官直接裁定追加抽逃资金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事实上就剥夺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如申辩权、上诉权等),因而是不可取的。 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蓝天公司由于其股东抽逃资金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李某请求追加抽逃资金股东为被执行人理应得到支持,但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我国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本案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显然不属于但书规定的除外情形。这就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实现自己权利的方式即通过申诉再审来实现。所以,在本案中执行机构应告知李某通过申诉再审的途径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❺ 天弘基金的十大股东是谁
天弘基金来没有十大股东,天弘基源金原则上只有五个股东,分别是:
阿里巴巴持有51%天弘基金股份;
天津信托持有16.8%天弘基金股份;
内蒙君正持有15.6%天弘基金股份;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6%天弘基金股份;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及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四个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剩余的11%的股份。
(5)孙金股东扩展阅读:
天弘基金股份变化:
2014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36号)文件,主要内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天弘基金出资26,230万元,持有天弘基金51%的股权。
2014年5月30日内蒙君正发布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天弘基金出资26,230万元,持有天弘基金51%的股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❻ 度小满金融股东是谁
你问的哪个公司的,度小满金融就是原网络金融,是正规公司,你通过天眼查之类的应该可以查到的,度小满金融就是原网络金融,旗下主要有有钱花、度小满理财(原网络理财)、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钱包)APP产品服务。
1、“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网络有钱花,2018年6月更名为“有钱花”),大品牌靠谱利率低值得信赖。有钱花-满易贷,日息低至0.02%起,具有申请简便、利率低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有钱花提供面向大众的个人消费信贷服务,打造创新消费信贷模式,延承网络的技术基因,有钱花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
2、度小满理财是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专业化理财平台,提供银行存款产品、养老保障产品、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等多元化理财产品。度小满理财帮助用户严选优质理财产品,用户根据自己的流动性偏好、风险偏好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目前,度小满理财已持续安全运营近6年时间,往期“固收”理财产品也100%完成了本息兑付。
3、度小满金融(APP)则是集有钱花信贷服务、度小满理财投资理财服务、以及生活支付服务于一体,为用户提供便捷、一站式可信赖的金融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❼ 金融界的大股东是谁
他是由IDG资本跟新加坡VERTEX共同创建的,是两家公司控股的企业,现在在纳斯达克上市。 主体名称: 北京富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