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法人代表
㈠ 给外国人开的国内企业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附《公司法》摘录: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就代表企业
公司权利和义务都在自己身上,企业陷入财务问题的话,是要负责的。
㈡ 外国人是否能当法人及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的股东及监事吗
外国人可以担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公司监事,也可以凭出资成版为公司的股东。
我国权公司法并未禁止外国人担任公司的上述职务。只要经过合法程序任职,外国人也可以担任。
公司管理层的资格限制,基本集中在经济犯罪行为或属于对公司、企业破产等负有个人责任,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
㈢ 跪求解答!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外国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公司设立时需要亲自去办理各种手续吗
公司设立可以找代理人,也可以自己去。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应符合章程规定。章程规定产生方式为股东会选举的,应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规定为委派、任命产生的,应注意是几方共同委派、任命,还是单方委派任命。如系几方共同委派或任命产生的,任职文件和免职文件应由几方共同盖章、签字,如果章程规定产生为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则应注意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应符合《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尽管合营法、合作法实施细则规定,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但依据法律适用原则,《公司法》优先,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董事长并不当然就是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合资、合作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依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可视情况要求企业先行报审批机关批准。(《外资法》第十条规定:外资企业合并、分立或者其它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系董事长担任的,其免职文件中不仅应表明免除其董事长职务,还应明确被免除的董事长是否还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材料中如果反映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发生变更的,如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改为由经理担任,此时应同时办理章程修正备案。章程中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条款的,应同时对章程进行修改,并同时办理章程修正的备案。
法定代表人自身改变姓名,而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其姓名改变的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为境内中国公民的,证明文件应为公安派出所的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或港澳人员的,证明文件应为经公证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我局做法)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㈣ 投资者是外国人,法定代表人是中国人,那是属于外资企业吗如果1个股东是外国人1个是中国人,是什么性质
投资者是外国人,法定代表人是中国人,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如果1个股东是外国人1个是中国人,也是外商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金要求,同国内企业要求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除特殊行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也是认缴制,注册资本数量没有限制。
特殊行业注册资本要求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4)外国人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㈤ 一般来说老外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㈥ 外籍人士可否为内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中,股版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权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从一定意义上讲,董事会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和董事是董事会机构的成员。一般来讲,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总经理是直接管理公司的人,其权力来自董事会的授权;一般来讲,总经理是公司的雇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置总经理这一组织机构。公司法对董事的身份并无限制,因此不必一定要从股东中产生。理论上只要办妥外国人就业手续,就可以担任公司有关职务。
㈦ 内资公司 可以任命外国人为法定代表人吗
内资公司可以任命外国人为法定代表人。
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
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7)外国人法人代表扩展阅读:
内资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的办理条件如下: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章程
4、股东会决议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股权转让协议
11、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