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股东退股
⑴ 股东矛盾重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
股东矛盾重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
结论:不可以退股,更别说强制股东退股,可以股权转让,但是必须建立在对方愿意的基础上,应该还有其他办法,但是提问者提供的信息太少,无法提供解决方案
一、为什么不能退股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辆宝马轿车向公司出资,出资之前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是A,而完成出资后,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A得到的对价是公司的部分股份。再例如:出资之前B对100万现金拥有所有权,完成出资后,100万元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B得到的对价也是公司的部分股份。这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来源之一就是股东的出资。
这些债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偿还,而不需要股东来承担,这就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而股东退股,就等于降低了公司偿债能力,就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二、其他办法因信息太少,无法提供解决方案
建议提供更多信息,以便找出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追问追答的方式,如果涉及公司机密,可以采取私信的方式提供更多情况,以便我进行进一步回答。
⑵ 可否强行令股东退股
首先,股东退股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公司法第七十五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版公司收购其权股权,第一百四十三条情况下公司可以收回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公司法对于出现公司僵局,导致公司无法运营的情况,认为可以退股。
第三,但是,法律没有给予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联合体强制某一股东退股的权利。
第四,公司章程只在公司股东内部有效力,对于公司股东之外的人员或者角色不产生效力。
第五,他儿子是什么人员,你为说清楚,暂时不能为你回答。
⑶ 公司逼小股东退股需赔偿吗
小股东占有多少公司股份?结合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介绍不足。
⑷ 公司有没有权力强行要求股东退股。
法律来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源权益。公司没有权利强制股东退股,股东可以选择收购其股权,前提是该股东同意,如果其不同意收购,没人能够强制其退股。但如果公司达到章程约定的解散情形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解散公司,则公司解散清算,可以达到退股的目的,但前提是公司也不存在了。
公司章程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仅限于法律明确授权可以约定,都则即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关于强制退股,公司法并没有规定章程可以约定,所以该约定是无效的。
⑸ 公司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
不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
⑹ 请问公司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逼股东退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⑺ 公司逼迫股东退股,我该怎么办
1、股东享有合法的股权,无权逼迫股东退股;
2、董事会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专认定股本难以保值的,属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如有疑问,可电联或面谈。法条参考:《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⑻ 合伙纠纷,法人逼股东退出,股东到税务局举报会怎么样
当时注册是找中介垫资代注册的,注册...因为我现在被架空,根本就没有什么...这样的话税务局会怎么认定这种情况。...还是先协商,举报的话,你也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