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减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须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深交所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㈡ 流通股东减持多少就公告 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须公告

出售方的来信息披露义务包源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㈢ 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股会跌的很惨吗

不一定会很惨,但是肯定是利空,下跌在所难免了,一个公司自己的股东都不看好,别人更不会买入了,因为注定要下跌,所以接盘的会很少。中国的A股分为两种,一种叫资金市,一种叫政策市。国家出什么政策,对应的板块和概念就会随之大涨,这叫“政策市”;市场主力资金运作哪个板块个股,哪个板块个股大涨,这就是“资金市”。减持就等于从这个股票里抽血,大概率下跌,也有个别情况只要有大资金承接减持股票,也能出现上涨的情况。

㈣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要提前预告吗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

1、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2、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4、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4)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扩展阅读: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

1、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2、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大股东

㈤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需要公布减持价格吗

需要披露减持均价。

㈥ 请问大股东减持股份,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大股东一旦减持股份,就必须在第二天进行公告,没有很复杂的程序,这是《证券法》规定的动作。

㈦ 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是利空吗

是利空,因为这样做说明他对他所持有股票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并不看好才会减持所以这是个利空因为他如果看好他就不会减持而会增持了

㈧ 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总股本多少比例时需要作信息披露

(1)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股东减持比例达到5%时的信息披露要求。股东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每减少5%时,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的要求,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作出书面报告,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两日内,应当停止出售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大额减持时的预披露要求。根据本所各板块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应当委托上市公司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除此之外,根据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㈨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要公告吗

从4月8日,他家一直在发减持提示性公告,你没有看到?看上市公司公告是要去交易所的网站或者巨潮资讯网,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