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不是一定是一个人公司、组织可以吗

法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团体。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1)法人58条扩展阅读

法人是与自然人对应的一个概念。自然人是大自然中的人、即人类、是具体的、有自主意识的,而法人是法律上的人、是组织或机构、是抽象和虚拟的、无自主意识。自然人受限于民法和刑法,而法人只受限于民法、不适用刑法。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总则》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Ⅱ 《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的诉讼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2)法人58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Ⅲ 如何理解民诉法第58条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

找的来释义,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自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表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本条是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与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的产生不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代理的事项和权限一般都由委托人自行决定,可大可小,但必须经过当事人的明确授权。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大体可分为:纯程序性质的或者与实体权利关系不那么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复议、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质证和辩论等;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紧密相关的诉讼权,如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对此第二类权利,《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除非经过权利人的特别明确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在诉讼中享有。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再出庭,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Ⅳ 公司法第58条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Ⅳ 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条件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Ⅵ 9 注册法58条,房地产公司注册,一个人能注册几家公司

公司注册最少需要2人,一名法人,一名监事,一个人只能注册事务所或是工作室

Ⅶ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您好!新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完全正常。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则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要求,一般公司不做具体要求。

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要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具体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者董事会决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旧《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做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

  • 法律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和约束。

    公司章程应当记载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因此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记载。实务当中,法定代表人进行工商登记时,是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的,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资料还是会存档在公司。

    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完全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Ⅷ 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触犯非法经营罪时,其关系如何鉴定(悬50分!)

1. 不一定,
法定代表人被判非法经营罪并非认定法人进行了非法经营行为.
只有在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时才可以认定.
依据《民法通则意见》58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举轻以明重, 既然民事责任如此, 刑事责任当然.

2. 不一定.
构成非法经营罪要求达到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标准.
而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期间签订的业务合同并非绝对无效.
合同法52条第(五)项规定: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