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踢出股东
1. 3人制的股份制公司,如何踢出其中一个股东
按公司法规定,开股东会的时候。其他股东电话或者书面通知,未到场三次或三次以上。法律就视为自动退出股东,就可以直接去工商局删了他,只要其他股东签字就好,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必须有电话、书面通知到他的证据。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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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踢出股东问题
一、溢价收购。就是多给他点钱,当时投了3万,可以给6万,然后你们两个收购他的股份。这个需要看您的公司实际的利润。如果赚的多,多给他点也无妨。
二、可以解散。如果你们两个都同意解散,他不同意也不同意,你们两个重新组建个公司。但是公司的名字就没有了。你们按公司股份比例分配现有的净资产(去掉债务后,可以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配)。
三、既然他不来,也不管理公司的事务,那你们就把公司做亏损,他拿不到分红自然就退出了。不建议这样做,做生意和气生财,以后别弄的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四、破产不可能。破产法规定: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把股东踢出去
收购其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需变动,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如需要将股东“踢”出去,一般称为股东除名,所谓“股东除名”,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解除某股东的股东资格,通过强制转让被除名股东的全部股权强迫被除名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股东退出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出台之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在我国尚处于空白。在“规定”中相关条款明确只有出资人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相关义务等等,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而根据公司章程涉及取消股东权利是无效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出资人未按规定出资才可以终止其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