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
❶ 工程合同上他人代替法人签字,法人未出具授权书,合同有效吗
一、法人是不能签字的,法人只能盖章。
二、他人代替法人代表签字,在没有授权委托情况是无效的。但要是合同的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请法人代表进行追认或确认,确立合同效力。
❷ 建设工程合同中,盖了法人章和公章,无其他资料有效吗
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但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法人章和公章是伪造,则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盖的法人章和公章是没有经过授权盖的,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合同上规定需要法人同时签字和盖章生效,则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❸ 施工合同承包方一栏是填法人还是填公司名称
1、建复筑工程资料内的名称必须制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如果你单位做的仅仅是装饰工程,并且分包合同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同意以及分包合同到建委备案的话,那还是要填总包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
2、如果你单位做的装饰工程是合法分包(条件是:1、经甲方书面认定同意分包;2、你单位有与本工程相对应的装饰工程资质;3、分包合同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资料内是可以出现你们单位的名称,但是施工单位还是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才是填你们的。
事实上,很多地方的装饰分包,都是用总包单位的名称去做,也就是说你们也是总包单位的,只不过付款的时候,是由总包给你们而已。
建议你同总包单位的资料员协商一下,然后问一下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
❹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法人对吗
对的
合同主体都是指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比如说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时候,合同的主体分别为甲的名称和乙的名称。
❺ 建筑施工合同中没有出现公司名称只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吗
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同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合同有效。
❻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人盖章行吗
朋友您问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人盖章行吗?
答 :朋友合同不论大与小,都是法人向对方的承诺,承诺就是同意对方的合同条款,因此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人也必须盖章。
❼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吗
1、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内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容单位。
2、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
3、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建筑业务活动而实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具备这种资格的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承揽合同的主体。
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应包括上述内容。合同当事人也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❽ 法律规定同一个人不可以签两个工程项目合同法人吗
没有,但你确定你能负起法人的单子吗?个人一般不可能成为工程项目的法人。这些项目一般都是要有足够资质,资金的单位的。要以单位签合同的。
❾ 建筑合同的法人和公司注册的法人不一样,有问题吗急
肯定有风险隐患。到时发生纠纷,只能告合同上列明的法人,公司注册的回法人不认账咋办?不过答,如果合同上盖章的法人和注册登记的法人是一致的,那就问题不大,可以解释为笔误。再看看。
我说的法人是指公司法人,如你指的是个人,那叫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如果合同上签字的法人代表,与注册登记的不一致,只要加盖了公章,那就没问题,视为公司已授权。如果没有加盖公章,又没有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要加盖公章),那就有风险,到时可能主张签字那人未得到授权,无权代理。
❿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体是
前面回答的人都错来了,无源论是建筑工程合同还是其他类型合同,所谓的合同主体都是指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比如说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时候,合同的主体分别为甲的名称和乙的名称。建筑工程那是合同的对象,比如说甲乙双方签订了一幢楼的施工承包合同,那么这幢大楼从无到有的施工过程就是合同的对象,也称为合同标的物。至于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等这些只能算是对要实现合同标的物所附属的合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