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债老股东
『壹』 东方财富网申购新债时提示“无对应市场股东帐户”怎么回事
你好,股东账户卡分上海和深证两个市场,有股东账户卡才代表你有交易该股票市场的资格。你可以先去自己开户的争取拿公司问问,帮你办理,联系该券商的客户经理就可以帮你解决。
『贰』 可转债换股的“股”是新增加的还是大股东的老股
新增的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叁』 新股东需要帮公司还之前的债务吗怎么询问公司的债务问题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需要公司自己偿还,新股专东支付的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属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它将拿来承担债务。
新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不需承担责任。
1、新股东缴付出资的行为,就是相当于帮公司还债了,不需要新股东另行偿还债务;
2、股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了解的权力,因此可以直接要求查询财务报表。
『肆』 一个公司对老股东的负债,在签订合同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情况下,公司对老股东的负债能被新股东瓜分吗
根据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离合并后,前面的债权债务由分离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也就是说,基回于你提出的答问题,由变更后的公司对你承担债务,至于公司后来的股东做出的处理掉公司对你的负债,那是于法无据而应归于无效,你可以不予理睬,而直接对公司主张债权,可以通过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债权诉讼!
但诉讼的时效期:自拟知道或应当知道2年内有效,当然,诉权应主张权利而中断重新计算,故,若超过2年,但你有证据证明你最后一次主张权利的时间还没满2年,诉权有效。
另,至于那几个股东怎么合计将你踢出局,若要主张权利,可以以另一个法律关系诉讼,具体,得根据实际情况及证据,但有一点,你的股权没了,只能透过股权转让、赠与或继承(继承在这显然不成立)发生,而这些,需要相应的经公证的转让、赠与协议,才能到工商登记机构进行变更,否则,无效。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伍』 通过股权转让成为新股东,公司进行了名称变更,请问新股东对以前旧公司的债权债务负责吗如何避免债务呢
法律规定,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无论如何,你成为股东后,公司仍对其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但你可以与股东写有协议,即对原债务,在你公司承担责任后,你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
『陆』 公司卖壳了债务是否会转移到新股东身上还是说依然是旧股东偿还
这个看你的转让合同是如何填的,合同有没有这一条,没有。你就不用,有。没看,或者看了。只要是签了上面已经有。那就是转让你呢。
『柒』 新债老股东优先配债中签凭证包含哪些科目
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其他权益工具
『捌』 申请新债失败原因是股东限制
新债是不需要资金,进行申购的。这个是可以直接在交易软件上交易时间去申购回,但是创业板的答新债是需要开通创业板权限才可以申购的,看一下是不是申购到创业板的新债又没开通权限。
1、因为开户当天买入导致的,在开户后第二个交易日就可以正常交易了。
2、深市或者沪市有一个市场的没有开户,因此只能买卖一个市场的股票,另一个市场的股票不能买卖,需要再办理另一个股东账号。
(8)新债老股东扩展阅读:
打新债的相关介绍:
一般来说溢价率越低,破发概率越小。其实一个可转债的估值高与低,我们可以通过他的溢价率来判断。通常转股溢价率越高,代表转债价值越低,上市后破发的概率也较大。这里有个公式可以参考:
转股溢价率=(转债现价-转股价值)÷转股价值×100%;转股价值=正股价格÷转股价格×100;投资者应当综合判断一下新发行的可转债是否具有打新价值。因为除转股溢价率以外,可转债上市首日的表现还会受到转债条款、正股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影响。
『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股权转让时的债权债务怎样确定如转让前的归老股东,转让后的归新股东,这样行嘛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股权转让时的债权债务怎内样确定?如转让前的归老股容东,转让后的归新股东,这样行嘛?法律认可嘛?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