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大股东派
『壹』 股东派入监事是否可以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担任董事和监事,而根据《指引》的规定,只能担任董事。请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担任监事?我知道不担任监事是最为稳妥的,但是仅针对这个问题本身,是否有充足的依据?
『贰』 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可以由股东各自委派或指定某方单独委派吗
应该是先选出董事会,监事会,然后由董事会任命经理。股东协商的结果。
『叁』 监事与董秘级别关系
监事层级较多,如果是大股东委派的话一般相当于公司副总级别,但没有什么实际权力,也有职工监事,就是普通员工,而董秘则属于高管,相当于副总。
『肆』 公司里的监事可以是股东吗
可以的。
股东为投资人。
而公司法对监事的任职条件有如下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伍』 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可以由股东各自委派或指定某方单独委派吗
不可以。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我们可以知道股东仅仅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的权利。
也就是说若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则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经理则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第37条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释义】
股东会是由股东组成的机构。股东参加股东会是股东作为投资人权益的重要体现。股东会的成员是全体股东,因为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本条强调所有股东即“全体股东”,是平等地体现股东的投资者权益。股东参加股东会是法定权利。不是公司的出资者,不能称作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成为股东会成员。
本条用“公司的权力机构”一词来界定股东会的性质。所谓权力机构,是指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需要由该机构来做出决议,权力机构既区别于执行机构,不执行日常业务,也区别于监督机构和咨询机构。
股东会只负责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集体行使投资者权益。股东会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日常办公的方式,是由股东会的权力性质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理所决定的。
股东会行使职权所作决定的范围,本法第三十八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股东会在作出决定时应当遵守。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陆』 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选举产生吗
不一定的,像国有独资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是由国资委直接指定的,不过所有的监事中至少有三分之一需要是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产生,这个包括所有类型的设监事会的公司
『柒』 股东是公司可以当监事吗
不一定。公司监事人是公司股东就有股份,但公司监事不一定必须是股东。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3人以上,其中必须有职工监事,比例不能少于三分之一,具体由章程规定。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来选举/聘任,即非职工监事可以聘任非股东担任,也可由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选举股东得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得出。综上,股份公司监事不一定必须是股东,不一定是股东自然不一定有股份。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大大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大大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大大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捌』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由各个股东委派还是推荐的监事呢
《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1、关于董事是如何产生的:非职工董事由股东在股东范围内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一般情况下由职代会选举/股东会推荐产生。
2、关于监事是如何产生的: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在股东范围内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一般情况下由职代会选举/股东会推荐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