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勒索罪
1. 公司亏损,一个股东强迫向另一个股东要钱
法律抄这东西,执行成本很高袭。走法院这条道路不见得对你最好。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我建议你给他点前算了。他要10w,你不能就给10w,设个2w-4w的预算,跟他谈。如果不成,反正君子与小人斗永远不会胜利,唯一办法你也耍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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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大连人敲诈我要怎么起诉对方,要到大连法院起诉吗
第一,关于法院的管辖权的确定,应该根据案件的不同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敲诈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应该选择报警,然后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而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做公司挂名股东,要怎样避免责任,律师写的协议有用吗
挂名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股东,一旦需要承担责任,该股东无法避免。
挂名股东(显名)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于双方内容是有效的,但一般不对抗其他的案外人,一旦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可以找隐名股东来追偿。
4. 刘韧的涉嫌敲诈
被刘韧诈骗的人700多名,诈骗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全国多地已立案侦查,打着安徽文化艺术交易中心的顾问做庄,诈骗大家一起买他的《西厢秘本窥简图》.
5. 股东威胁敲诈法人代表为自己打欠条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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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给股东公司工作人员送购物卡算行贿吗谢谢。
如果是买购物卡送给你所找着办事的公职人员,就是一种行贿;如果是送给你的亲朋好友,就不能算做是行贿;枪是武器,也要看拿在什么人的手里,你说呢。
7. 我被人勒索要钱怎么办,小学六年级
第一,这是个法律问题。从刑法的规定来看,他已经涉嫌抢劫,可以依专法追究他的属刑事责任。
第二,正当防卫是是刑法赋予受害着自卫的一项法定权利,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一定的刑事责任。限度问题要从侵害人侵害行为的手段力度以及结果来衡量。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暴力性犯罪,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你有权利根据侵害人的侵害程度进行正当防卫。
第三,自救行为是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危急情况下进行的。之后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毕竟,国家所拥有的公权力要远远大于私权利,为了防止再发生同样的事情,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你应该寻求国家救济。
8. 公司的会计师敲诈我,我心里很乱,请大家帮帮忙。感谢
我看到了您点赞的答案里,我先来评价一下:
1、有利润就不必害怕纳税。-----正解。依法纳税光荣,而且睡觉安稳吃饭香。我做梦都梦见自己多缴税,因为这说明我收入高。
2、一个好的会计师应有责任为股东合理避税。——合理避税是外行人说的,这样的人干出来的也基本都是偷逃税的事。专业术语叫税收筹划,国家税务总局办的税务报有筹划周刊,多学习学习必有收益。
3、账是会计师做的,股东不懂会计,雇佣一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去税务机关举报会计偷税,股东一般只担负补税责任,会计可完蛋了。——股东也许没事,法定代表人可脱不了干系。
4、这样的人赶紧报案敲诈,千万不可继续,欲壑难平!——是的,她是您身边的定时炸弹。
我再补充一点关键的:
您不就是一时糊涂偷逃税嘛,先看看偷逃税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就是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自查的土政策,您自己招了,处罚不会很重的。
如果构成犯罪,如果是初犯,只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新刑法修正案201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所以,建议您自己先去跟税务机关协商自查补缴的事情,不要怕那个会计师的敲诈。还有,我码了那么多字回答您,是希望您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别再干偷逃税的事情。
9. 刑法 一百五十九条 数额巨大
《刑法》并没有具体界定“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标准,不过参考最高人民检版察院、公安部权于2001年4月18日联合制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条关于“抽逃出资”的追诉标准: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