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抄营业执照没年检,不会被罚款,但是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你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户每年都需要年检吗

个体户来需要每年年检。

现行自《个体户验照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接收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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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年检的细则:

一、个体工商户自主决定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决定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当自己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公示年度报告内容。

三、对于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个体工商户的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Ⅲ 个体工商户需要年检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每年进行年审的,只需要于每年1月日-6月30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年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进行年报申报流程如下:

1、打开红盾网,点击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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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介绍

为了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工商年检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业[2007]33号)要求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有关规定,内资企业及外资代表处、个体工商户均参加年度工商年检审核,

企业年检流程

一、网上年检申报时间: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网上年检参检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11年度逾期年检的企业须先补办年检,再申报2012年度网上年检;2011年度年检尚未办理复核手续的企业须先补办复核手续,再申报2012年度网上年检。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链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申报。

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在网上进行年报即可。

1、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个体工商户从2014年开始,不需要以前的那种“验照年检”,改为“年报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
2、年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Ⅳ 营业执照没有年审(个体户)

如果不准备要了可以不管他的,让他吊销好了,只不过以后这个执照上的负责人就成为工商局的黑户了,不能再以那人的身份证办照了。其他方面没有影响的。罚款估计你是接受不了的。

Ⅳ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没去年审会有什么后果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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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和管理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Ⅵ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年检会不会补罚款

不会罚款,但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个体户没年审吗扩展阅读: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Ⅶ 个体户营业执照今年没去年检,但年检时间过了该怎么办

年检时间过了,没有年检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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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年度报告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须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Ⅷ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是不是不需要年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来照不源需要年检,只要在网上进行年报即可。

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个体工商户从2014年开始,不需要以前的那种“验照年检”,改

为“年报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

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

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

二、年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

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

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Ⅸ 个体营业执照没年检,怎么办

1、个体户的年度检查叫做验照,企业的年度检查才叫做年检。

2、个体户超过验照期限还没有去验照的,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实施细则》,还有《个体工商户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都是没有罚款这一规定的,
一般责令限期验照,假如还是不去验照,则收缴营业执照,并吊销。

如果当地省级政府有逾期验照应当罚款的规定
则可以罚款
罚款金额具体情况以当地省级政府的条文为准

3、个人意见:没听说过哪里的政府出台了没有验照而罚款的法规,国家国家工商总局是绝对没有这个规定的

网络知道里面有些人
不懂装懂
个体户没按时验照而要交钱的,只不过是当地工商部门接机敛财,蒙骗经营者交一些所谓的会员费而已!
经营者应该问清楚究竟是什么费用才缴纳,而且必须取得发票!

4、如果个体户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是不可能再恢复的了,重新办一个营业执照吧,办营个体户业执照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