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许
❶ 知识产权的由来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皮卡第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1)知识产权许扩展阅读:
知识产权权益
1、人身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2、财产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❷ 知识产权的许可制度是什么
知识产权许可是指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许可方)将所涉知识产权授予被授权人(被许可方)按照约定使用的活动。知识产权许可主要分为三类: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1、独占许可(exclusive license)。即被许可方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独占许可一般在商标与专利领域应用,因其苛刻的限制使用条件,为此受让方要支付较高的使用费,同时享受技术、品牌优势带来的市场优势。
2、排他许可(sole license)。指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允许引进方利用其技术;许可方不得再将此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但许可方自己保留利用此项技术的权利。其限制程度比独占许可低,比普通许可高。
3、普通许可(simple license)。指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知识产权的同时,本人仍然保留使用权,而且还保留了许可其他人使用的权利。这类许可费用较低,也容易导致某一地区恶性竞争局面的出现
知识产权许可制度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提高知识产权收益能力,减少、降低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经济与法律风险。知识产权许可为中小企业(作为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提供了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的各种发展机遇。例如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就能够将业务拓展到合作方的经营范围并保证获得稳定的额外收入。而被许可人则能够制造、销售、进口、出口、分销和推销各种商品和服务,同样的知识产权可以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
❸ 知识产权许可方式有哪些
你好,
知识产来权许可方式如下:源
普通许可证: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自已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权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权利。
排他许可证: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已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独占许可证: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自已在内,均无权使用该项知识产权。
分许可证:是指获得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指定的地域范围内又向他人颁发了知识产权许可证,相当于原来主许可证的分许可证。
交叉许可证:是指两项以上知识产权的许可方都希望实施对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这时可采用交叉许可证的方式进行实施,多见于改进型发明创造所产生的依存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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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禁止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
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4)知识产权许扩展阅读: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