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独占
㈠ 商标的独占许可合同和排他许可合同有啥区别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这种许可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
简单的说独占就是在除了你谁也不能用包括商标持有人。
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签订排他使用许可合同,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给你一个人用。
二者的范围、时间都是有区别的
㈡ 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有什么区别?
商标独占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一种,又称商标专用许可证,即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指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不仅同一区域内的同一注册商标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商标持有人也不能使用商标许可证。商标独占许可必须在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商标专用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人)的义务。
商标的一般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商标权人(许可方)在指定区域行使注册商标使用权后,允许另一方保留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有权在同一地区对同一注册商标的第三方许可使用。
二、商标使用许可证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人必须符合商标法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可以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的商标应当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指定的商标,不得超过商标认可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5、商标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6、未经许可方许可,被许可人不得授权他人重新使用商标。
7、许可方应监督被许可方注册的货物的质量,被许可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
两者都是商标的许可方法,但两者之间原则上存在差异。
商标独占许可是将商标专用权(专有权)转让给被许可人,而不将商标所有人的“所有权”转让给被许可人。商标许可人签字后,商标权人(许可方)不得在同一地区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在同一地区自己使用该商标。
㈢ 商标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不可以再许可给别人
有人认为独占许可不能再许可,理由是独占许可仅被许可人能使用商标,许可人及第三人均不得使用,如果独占许可再许可就会让第三人使用商标,与独占许可有冲突。这是没有正确理解独占许可的含义。
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把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放在一起考虑,这三种许可方式逐一看过来,就会发现许可人的权利一步步被压缩,而被许可人的权利没有变化,因此所谓独占许可中的“独占”一词是限制许可人的,不允许许可人直接授权第三人使用商标,但并不是禁止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授权的情况下许可第三人使用商标,所以说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授权的情况下是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商标的,北京亿拓为您解答。
㈣ 商标独占许可终止备案后又独占许可给他人
1、商标权(包括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不是商标许可使用人的权利。
2、商标许可使用人只能自己实施商标许可,使用该商标,无权再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㈤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后在不知情被解除合法吗
商标独占使用权,是在商标许可中应用比较多的,实际就是把商标许可给别人后,除了许可人,其它人都不能用这个商标了,包括商标注册人也没有这个权利,这就是商标独占使用权。从专业上,可以这样解释:独占性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家行使其权利,并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一般是商标权、专利权具有这种特征。 商标独占使用权一般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属于派生的权利。商标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只有在和商标注册人签订了独占使用许可协议后,才享有对商标的独占权,也就是说,商标独占使用权的来源是合同的约定,而不是法律的规定。属于间接产生的权利。 (二)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在订有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的情况下,虽然商标并未发生转让,注册人的名义也没有发生变化,但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成为唯一有权使用注册商标的人,包括商标注册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人丧失了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是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区别于普通许可和独家许可的显著特征。 (三)独占使用的期限和地理范围受合同限制。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一般都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围。超过约定的期限,独占使用许可人则不再具有独占权,这一点有别于注册商标的转让。
㈥ 商标权独占许可问题,独占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商标权独占许可的这个问题。商标权独占许可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那么,独占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被许可人只有商标的使用权,没有商标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再次许可他人使用。比如说,如果A许可给B,只能B用,A不能用,其他人也不能用,当然B也不能许可给别人C用。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㈦ 什么是商标独占使用权
商标独占使用权,是在商标许可中应用比较多的,实际就是把商标许可给别人后,除了许可人,其它人都不能用这个商标了,包括商标注册人也没有这个权利,这就是商标独占使用权。
从专业上,可以这样解释:独占性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家行使其权利,并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一般是商标权、专利权具有这种特征。 商标独占使用权一般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属于派生的权利。商标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只有在和商标注册人签订了独占使用许可协议后,才享有对商标的独占权,也就是说,商标独占使用权的来源是合同的约定,而不是法律的规定。属于间接产生的权利。 (二)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在订有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的情况下,虽然商标并未发生转让,注册人的名义也没有发生变化,但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成为唯一有权使用注册商标的人,包括商标注册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人丧失了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是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区别于普通许可和独家许可的显著特征。 (三)独占使用的期限和地理范围受合同限制。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一般都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围。超过约定的期限,独占使用许可人则不再具有独占权,这一点有别于注册商标的转让。
㈧ 如何做到商标专属权垄断
经家商标局依核准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享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种排性独占权即律赋予商标注册拥核定商品垄断使用该注册商标权利并权禁止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且论该使用行故意失都构商标专用权侵犯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面:
①独占权;商标注册其注册商标享排性独占权利其任何未经商标注册许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
②禁止权: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行商标注册权予制止即商标注册权禁止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第五十二条第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许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且论该行故意失都构商标专用权侵犯;
③使用权;商标注册权其注册商标核定类别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使用该商标相关商业使用该商标即商标注册才能其注册商标用于核定商品用于核定商品包装、广告、商品目录、说明书、发货单等并且种使用担任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风险即使其注册商标与同种或者类似商品商标近似构商标侵权更需承担侵权责任经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并且《商标注册证》核定类别商品使用;
④处置权;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私权并具财产权性质所商标注册处置权并由处置权衍许使用权、转让权、投资权、质押权等
⑤许使用权利;商标注册权依照律规定通签订商标使用许合同形式许使用其注册商标;
⑥转让权;商标注册权通定程序其注册商标偿或偿转让给;
⑦投资权;商标注册权根据律规定依照定程序其注册商标作形资产进行投资;
⑧设立质押权;商标注册权经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参见第一0吧题);
⑨收益权;由于注册商标具财产权性质所注册商标权利通许使用、转让、投资等获收益;
另外商标作形财产具财产权性质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继承继承
前面已讲《商标》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享商标专用权受律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家商标局依定程序核准注册取即获《商标注册证》才表明注册所申请商标核定商品享专用权说商标专用权必须通家商标局依定程序注册取其保护依据建立避免混淆基础即商标专用权保护两商标否产混淆作评价标准应说保护商标注册专用权避免商标混淆商标立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