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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关于企业商标管理的论文怎么写

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
1995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8号公布

1998年12月 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商标的管理,促使企业正确行使商标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经核准注册的公众熟知商标(以下简称商标)

第三条 企业商标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企业行使商标权,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商标的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企业应当增强商标意识,健全商标管理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

(-)转让商标;

(二)以商标权投资;

(三)其他依法需要进行商标评估的。

第六条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使用该商标的义务和不使用该商标的责任。

对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

第七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对不符合有关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局不予备案并不予公告。

第八条 企业转让其商标,应当符合有关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提交商标转让协议和商标评估报告,报商标局核准。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第九条 企业以商标权投资,必须在有关投资文件中明确商标投资方式,商标作价数额,使用商标的商品品种、数量、时限及区域,商标收益分配,企业终止后商标的归属等内容。

第十条 企业以商标权投资,被投资的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商标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未提交审查文件的,不予核查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 企业以商标权投资,报商标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当提交商标评估报告及有关商标投资文件。商标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商标主管部门对企业以商标权投资的审查,实行分级管辖原则。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由商标局审查;在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由省级商标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标管理不容忽视——企业商标管理调查
最近,我们对企业的商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在重视和使用商标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并且有一定普遍性:

一、企业的商标意识还很淡薄,缺乏在市场竞争中商标对于企业成败关系的认识

许多企业是在商品进入市场被消费者所认识后才申请注册商标的,结果不是被他人抢注就是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更有人认为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只花钱,不见效益,得不偿失,忽略商标权益所产生的影响。目前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企业改制后出现商标超时使用,不参加续展登记,失去商标权;合并企业放弃了一部分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甚至有的企业在合并、兼并中,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了对商标价值的评估,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把商标纳入企业的全面管理机制中。

二、对商标的宣传滞后,知名度不高

一件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带商标的商品只有消费者对其产生信任之后,才能有可能提高商标的知名度,从而提高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然而企业只注重形象的宣传,注重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结果是本末倒置,事倍功半。在广告媒体的选择中都纷争于当地的报纸、电台,缺乏大市场的营销观念。

三、不注重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致使假冒商标泛滥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鉴别商品质量的,充分使用好商标,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现在有的企业在使用商标时,没有把商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轻重点把握好。商标是一种产品的标志和企业的形象,个别企业还存在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及其组合的行为,致使消费者难以辨认真假商标,一度使伪劣商品冲击市场,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商标管理是一个企业的综合性工作,它包括商标的设计、注册、印制、使用、保管、仓储、销毁等几大项。在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管理人员,造成商标管理的脱节。

要改变当前企业商标工作滞后、保护不利的局面,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改变观念,强化商标战略意识,保护商标权

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已成为现代知识产权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商标权又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要走名牌之路。对特点鲜明、个性强烈的商标要及时注册,同时还应实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和立体商标的战略,尽可能地扩大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二、加强对商标的宣传,积极创立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甚至超过有形资产。广告宣传是创立驰名商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企业商标广告宣传要根据自己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选择适合自身的媒体,突出商标特点和商品性能,注重广告用语的精炼与规范。企业不仅要注重商标在中国驰名,还要注重追求创造民办驰名商标。

三、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

成功的商标带有可靠的质量、优良的服务、先进的技术等信息。这些经过市场长期考验的信息简化了购销双方的交易行为,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物时无须了解上述各种信息,而只认准该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可。这就是建立在质量信任基础之上的“认牌购物”。所以,提高商标信誉是维护和建立企业形象的关键,而这一关键的核心内容首先是保证和提高商品的质量。因此,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质量监督,只有保持并不断提高质量,才能创立和保护商标的永久信誉;其次是不断围绕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研制开发新产品,不受具体商品的销售生命周期的限制,在市场上长期保持不衰退,从而为企业的商标信誉增添新的活力。而具有活力的商标信誉反过来又促进企业的商品销售,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定商标管理制度。企业要重视和发展商标战略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所以,对企业来说,创立商标与使用商标是一项关系企业前途的重要工作。企业要建立商标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品牌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商标设计和注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商标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聘请商标法律顾问或商标代理人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商标工作落到实处,为培育和创立驰名商标打下坚实基础。

Ⅲ 求有关商标logo设计 毕业论文材料

去中华商标超市网的论坛看看吧,有一个商标威客的版块都是设计LOGO的

Ⅳ .商标的参考文献

“.商标”全球通用顶级域名申请管理规则
“.商标”注册管理局官网

Ⅳ 商标侵权法律问题论文。

你好。你具体的要求我不知道,也可上论文网站借鉴一下。中顾等等。。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大体包括如下几种:
1、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的;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④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⑤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Ⅵ 关于商标的论文

《汽车产品的来品牌和商标策自略》 品牌和商标策略品牌和商标是形式产品整体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对于营销者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了解品牌和商标的含义及其作用,掌握制定和实施品牌(商标)策略的原理和方法,有利于优化产品组合。 (一)品牌和商标的概念品牌和商标,都是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品质产品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但在企业的营销实践中,品牌和商标并不完全等同,商标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品牌,属于品牌的一部分。 1、品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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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Ⅶ 我的论文题目是论商标的侵权行为及处理,求大家帮忙,谢谢啦.

由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注意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之商品即构成侵权而不以明知为要件,此与专利侵权有所不同。销售不知道是侵害专利权的产品的,只要能够说明来源即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反向假冒行为
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种情形主要有: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