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向国家专利局举报诈骗专利

首先复要明确的是,国家专利局是一个制专利审查单位,大概不能以诈骗的名义举报。其次所描述的问题不清楚,是两个人申请了同样的专利还是其他的。如果两个人申请同样的专利,专利权利先授予申请在先的。发明人可以通过无效宣告无效掉对方专利。

㈡ 空管局刘子荣跳楼自杀因为钱财可能性不大,据悉刘子荣亲家身价百亿。是森茂集团的董事长

还记得去年7.8月份大批民航禁飞事件吗?内幕我就不说了

㈢ 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有哪些?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有哪些下列情形一经核实,专利局应当主动退款。1、专利申请已被视为撤回或者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已被批准后,并且在专利局作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之前,已缴纳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在专利权终止或者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公告后缴纳的年费。3、恢复权利请求审批程序启动后,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当事人已缴纳的恢复权利请求费。

㈣ 个人申请专利的时候,会被专利局的人剽窃吗

  1. 专利局的审查员工作环境是非常严谨的,上班期间不能携带任何电子产品,统一使用国知局的电脑、工作电话,里面的内容是完全无法拷贝复制的。

  2.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之前是不会公开的,不过申请实用新型的技术含量一般相对较低,即便审查员脑海记忆复制你的专利内容,并驳回你的专利申请,基本也没什么意义。

  3. 发明专利在实质审查阶段会在网上公开,意识就是,只要你交了实质审查费,网上一定会公布,公布之后就形成了现有技术,任何人想再以同样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是不可行的,即便你的专利最终没有授权,别人也是无法复制的。

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可以联系我。

㈤ 大家好,我的专利被专利局终止了,是因为专利费没交够是否可以起诉他们谢谢

没有按要求缴纳管理费的确是会被终止,这个是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这个情况专下去起诉没有胜算属的。
《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但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却是因不可抗力导致你没有及时缴费,可以申请恢复: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㈥ 有没有人认识国家专利局的人得呀

如果你是五月底递交申请的,一般是八月底九月初可以授权,如果你递交的产品六面图符合专利申请的标准不需要补正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㈦ 为什么国家专利局的审查员那么穷

哎,你以为现在找份稳定的工作这么容易吗?公务员工作既稳定有体面,县乡都挤破了头都有人报,何况国家专利局

㈧ 国家专利局的专利审查员怎么样

  1. 审查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决定专是否授权;

  2. 待遇的话,据我了属解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有工作量要求,多的案件有提成。刚开始可能少点,干熟了,应该不止6、7k。至于上升空间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异,不过所有国知局的领导,包括局长,都是做过审查员的。

  3. 至于编制问题,现在如果有编制,个人感觉北京的审查员,也不太可能转企业。

㈨ 专利局的审查员有关系才能进吗

那是必须的,,,你懂的,,,不过也要懂这个,要不然进去也干不了呀

㈩ 专利局都做什么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承担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工作。

(二)条法司。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实施申请、受理、授权等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三)战略规划司。拟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审查、注册、登记计划。承担部门预决算和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基建计划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

(四)知识产权保护司。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商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五)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公共服务司。组织实施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七)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承担相关对外谈判工作。承办相关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相关事项。

(八)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0)专利局跳楼扩展阅读:

标志是由五星和英文字母IP组成。

标志的左半部分是由一颗大星和四颗小星构成的红五星图案,象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国家性和权威性。五星对外又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志的右半部分是由英文字母IP演变而来,字母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字母缩写,体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范畴和性质,加强了运用于国际范畴时的可识别性。

标志采用红蓝两色相配,红色代表中国,蓝色表示知识和信息。

标志的整体造型稳重、向上,并充满现代感和动感,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保护知识产权,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稳重向上的感觉,又喻示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整个图案呈椭圆形宇宙星际运行轨道,在浩瀚的宇宙空间,寓意知识的无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