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委托书
❶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得拿着Completion Letter和护照去新加坡的大使馆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如果不能亲自去办理的需要写委托书,委托朋友办理,这种很麻烦的。
另外开留学证明是有期限的,可以参考以下教育部和中国大使馆在各国发布的信息:“对于毕业后(指所取得的最终留学学历)超过1年没有办理的,不再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以,请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前尽快来办理。”
拿了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才能去开《境外学历证明》。
学校开具的具体内容就是Completion letter,没有这封信,使馆是不给开的。我当初去办理的时候还需要拿着机票。
❷ 请问回国了怎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 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2)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委托书扩展阅读: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2、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留学生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
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
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❸ 如何办理归国留学证明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 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①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②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③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④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⑤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⑥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❹ 如何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和学位认证
只需要准备好资料跟按照流程办理即可!
办理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1,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9,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
第二步:填写认证申请后,在认证系统内,对已提交的认证申请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第三步:到选择的验证机构递交认证申请材料。
第四步: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第五步: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
❺ 如何在中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邮寄办理,你可以登录驻英国中国大使馆主页,找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说明,里面会告诉你需要哪些材料,基本都是复印件,不需要原件,你把这些材料统一寄过去,并且付回邮的信封(已经贴好邮票),如果不能给你寄回中国,你可以联系英国当地的朋友,让他们帮你收一下再寄回中国,如果没有朋友了,就联系原来所在的学校,看能不能代为寄回。我们那时候很多人都是邮寄办理的。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也需要你再应该有信得过的熟人,你写个委托书,然后把所有材料寄给朋友,让他们帮你,也可以的。
❻ 如何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步骤如下:
1. 准备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这个可以自行在登记系统上下载打印),可不贴照片。
2. 同意驻英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须本人签名),授权信下载地址。
3. 凡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将于何时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内容须包括: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将于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凡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 护照身份页、签证页复印件。
准备好上述材料去大使馆办理回国证明即可办理成功。
❼ 办理法国留学人员回国证明需要哪些材料急急急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
● 贴有2吋彩色近照的登记表打印页
●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尚需附上盖有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 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凡只提交成绩单或提交的证明中未写明已获得某种文凭的不予办理。学业失败或放弃学业的需附上情况说明。
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不用提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但须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博士后的证明信中须明确写明进行博士后研究字样;
● 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已购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4、如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须附上一个已付足邮资(请勿夹带现金)并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的普通回邮信封(不建议使用挂号信),已经回国的同学可到当地邮局购买2张万国邮政的国际邮资兑换券作为邮资使用。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须一律使用A4纸复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格将不被受理,所寄材料不保留、不退还,请邮寄前仔细检查,以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损失。
5、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因材料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教育处每周二、五下午2:30-5:00(夏令时为下午3:00-5:30)接待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7、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一周内可办好寄出/领取,遇假期顺延。
8、如有特殊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负责老师进行咨询,咨询时请务必提供姓名和护照号码,咨询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9、详细说明请参阅本栏目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FAQ)”文件。
❽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留学证明是在国外的中国使馆办理的,已经回国了就办不了.凭这个证明和其他材料在国内办理学历认证.没有的话向教育部门说明,应该也是可以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