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雪忠知识产权管理
Ⅰ 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与专利质量之间的关系
在专利价值评估研究中,如何建立科学的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估模型已成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通常将影响专利价值的因素归为四大类:技术因素、市场因素、竞争因素和法律因素,通过对
诸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的分析,建立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模型,代表了专利价值评价的主要研究方法。然而,目前指标法所建立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多数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或由于指标难以获取而缺乏
数据支持,基本上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如何针对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有效分析模型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专利技术价值、市场价值和权利价值3个维度,尝试建立具备实务可操作性的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以技术价值评价指标为基础,建立专利技术质量评价模型,并首次对大样本和真实专利数据进行专利技术质量评价,同时采用韩国三星公司42项核心专利为对比样本,提供了一种实务可操作的、定量化评价专利技术质量的方法和工具。
1、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模型研究综述
1.1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模型
美国知识产权咨询公司CHI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联合开发了全球第一个专利指标评价体系,用于评价公司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并以此指标体系为基础来评价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
CHI专利评价指标包括专利数量、专利平均被引用数、当前影响指数、技术实力(专利数量×当前影响指数)、技术生命周期、科学关联性和科学强度(专利数量×科学关联性)7个指标。其中,技术实力和科学强度指标是复合指标。在CHI专利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研究者对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可概括为两大研究路线:①专利价值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大量研究表明,影响专利价值的变量主要有:专利生命周期、专利保护范围、专利创造性、专利可替代性、专利研发投入、专利权人特征、专利法律特征等。上述研究针对影响专利价值的单一变量和多变量,分析了各种变量对专利价值的影响机理,然而并未以多变量为评价指标建立具体专利价值评估模型;②专利价值评价指标及模型。基本思路是从影响专利价值的四大要素:技术、市场、竞争和法律出发,构建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型计算方法主要采用专家打分法、层次法、决策树法以及模糊综合评价法等。万小丽和朱雪忠从技术、市场和权利角度构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17个评价指标,利用层次法和模糊综合理论建立评价模型。2012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技术交易所联合出版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操作手册》,从专利法律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角度建立专利价值分析指标,共包含18个评价指标,并通过专家打分法计算专利价值度(0~100)。然而,上述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均存在多数指标难以量化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从定性角度来研究专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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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朱雪忠知识产权管理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你他妈的,怪不得没人回答你,是饮料头像太龌龊了
Ⅲ 有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事例拜托各位大神
华为事件的赢家是谁? 就这个事件而言,真正的赢家其实既不是华为也不是沪科,无论他们谁最后取得了官司的胜利。或许你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局面呢?其实很简单,华为作为国内国际的一个知名公司,面临这样一个诉讼,本身就是对其企业形象的一个损害,更何况还有思科诉华为的事件在先,这对华为而言,即使赢得官司,负面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对沪科而言,由于部分当事人已被羁押,问题肯定是可以最终水落石出的。但在短时间内就可以研制出华为倾数千人之力的高端科技,多少听来有点天方夜谭。稍微有点理性的人应该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奇迹是不可能这样诞生的。 而由于沪科是被UT思达康收购的,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原来幕后的大鳄在这里。单凭沪科的实力又怎么是华为的对手,因此才有撑腰的出现。收购后带来的利益是必然的,而且也确实在有关项目中取得了胜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利益的攫取。借鸡下蛋,这种做法多么巧妙又富有创造力?但遗憾的是这无疑于嗟来之食,对自己,对他人难道不是一种伤害?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越来越重视,这样的行为也必将被同行所不耻。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很容易地就发现UT思达康的谋划。收购沪科在光网络设备上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获得部分市场份额,并且利用这次事件还可以打击华为。至于知识产权纠纷,即使败诉,也是沪科所为,UT完全可以一推干净。显然,无论如何说,UT都是一个最大的赢家。从目前来看,这场官司是华为和沪科的官司,应该说和UT是没有关系的,按照正常情况,UT是没有必要搅到这场是非里面来的,在一些情况不明的情况下,UT应该静观其变。但UT并没有沉默,而是出来为这三个人说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有某种商业利益在里面。 UT是一家发展非常快的企业,发展快主要靠PAS产品,由于PAS产品目前在中国已经开始走下坡,UT迫切需要新的产品来支撑公司的发展,而光网络产品就是其中一项,光网络产品在中国一年的销售约120亿人民币,UT有了这类产品,就可以实施产品的多元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UT需要获得光网络技术。收购沪科是UT的一项策略,可是在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按照常规,UT本来应该向沪科索赔的,但UT并没有这样做,因此,也就不能不让人揣度和思谋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门道了。 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字信息的流通非常方便,成本很低,有时甚至不需要成本。如果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信息商品一旦被开发出来,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因此,信息商品的产权比物质商品的产权更加难以确定和保护。尤其在近几年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越来越多的时候,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更显得刻不容缓。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近几年来,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始终保持了高速度发展的态势,充分体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当前,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已基本完成了创业阶段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随着全球性科技竞争和人才竞争的空前激烈,国家高新区将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逐步转移到科技创新求发展的路子上,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作用。而这就需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后盾,如果没有这项制度做保护,创新发展谈何容易? 在国家科教兴国和促进科技创新政策的指导下,我国通过兴办科技工业园区,使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成就。以联想、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迅速崛起。但是我们对取得的成绩应当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和世界上的发展国家相比,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上仍然还处在弱势地位,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营造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其中包括建立一个完善和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在与高新技术产业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方面,我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应该不断地加强,尤其是在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经时,一定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竞争是创新的一种首要驱动力,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鼓励竞争。中国IT产业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创新,必须保证创新企业的市场利益,同时也要给技术跟进者留下合法地利用已有技术成果的余地,从而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企业本身来说,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利用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如果对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那么企业的创新将很难落到实处,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问题更会接踵而来,华为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态的发展以及最终的调查必然会水落石出。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够避免发生类似的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件。 卡拉OK用MTV版权收费 2006年11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上报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根据该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该标准的出台,揭开了卡拉OK版权收费的序幕,意味着卡拉OK不再有“免费午餐”。 、五教授公益请求宣告飞利浦一项DVD专利权无效 2005年底、2006年初,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等五位知名教授针对3C专利池中以飞利浦公司为权利人的“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19951924133)分别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2006年12月10日,五位教授与飞利浦公司签署联合声明,飞利浦最终决定将该项专利从3C DVD专利联营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表示对此项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五位教授同意撤回对该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该案的和解有助于推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对我国企业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公安部、国家保知办在上海联合举办“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300余名国内外代表参加了论坛,一致通过了《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中国政府对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统一部署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 〔2006〕22号),全面规定了近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等。根据纲要的统一部署,各地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2006年2月,国家保知办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部门以及高法院、高检院发布《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明确我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任务。该计划涉及立法、执法、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自律、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专题研究等9个方面内容,共160项措施。截至2006年底,这些计划全部得到执行,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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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正在申请了一个专利,涉及军队的,问能不能变成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因此国防专利是保密专利。如果你的发明符合国防专利的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国防专利。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专利,没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你的专利申请已经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且是按照实用新型报的,如果不涉及国防利益,就不会在初审时,转变为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的申请费和年费都是由申请人交;国家对国防专利权人给予补偿。国防专利机构在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后,向国防专利权人支付国防专利补偿费,具体数额由国防专利机构确定。
Ⅳ 朱雪忠的人物经历
朱雪忠,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工学学士和硕士、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同济大学知识产权法方向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Licensing Executives Society International 和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中国会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兼职专利代理人和律师。曾在日本特许厅、日本发明协会、德国联邦国防军大学、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研究所等从事知识产权研究。
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交流与人才培养
该中心在学术研究、交流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以下主要成绩:
1、中心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起步早,基础扎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早在1986年即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并率先编写了以“知识产权法”命名的法学教材。迄今为止,中心研究人员主编有“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主干课程统编教材”、“‘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自学考试教材”、“‘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等知识产权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辅导书10余部。2004年5月成立知识产权学院,2005年,中心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2006年单独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此外,中心已经被批准为五个单独招收知识产权硕士的机构之一,并将于2007年招生。
2、中心科研成果长久以来呈现数量多、质量高的特点。自80年代以来,中心承担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软科学基金项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及“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知识产权课题以及政府、企业委托研究项目40多项,出版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知识产权协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等学术著作4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中心许多研究成果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曾获得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政府奖)、武汉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励40余项。
3、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一贯注重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研究成果向实践层面的转化,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重大决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中心的许多科研成果都具有很强的社会实用性,对各级政府、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产权战略具有相当的参考作用。
中心参与了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咨询论证工作,向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提交了多份建议报告,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仅自2004年以来,中心就为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国务院法制办、湖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咨询报告12份,上述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点赞了中心提出的咨询建议。现在,中心正积极参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工作,承揽了2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研究项目。中心专职研究员吴汉东教授、曹新明教授、朱雪忠教授经过审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中心还接受委托正在编写《知识产权领导干部读本》,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
2006年5月27日,中心专职研究员、主任吴汉东教授作为主讲人之一,应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上讲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当场指示要按照授课的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中心向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提交的咨询报告,也均有部分建议被点赞。此次授课内容还得到国内外各大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均作了报道,《法制日报》还连续三期推出访谈。日本《读卖新闻》也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有意推出专访。
4、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是中心长期以来坚持的既定方针。同时,中心秉承着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国外(境外)有关机构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
自2004年以来,中心每年至少推出一期知识产权论坛,目前已经举办四次,分别是:(1)2004年5月24至25日,“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国际研讨会;(2)2005年4月22日至23日,“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3)2005年6月18日至19日,“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4)2006年5月13日至14日,“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四次会议皆有来自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学者、实务届专家参加,编撰两本研讨会论文集,成为国内外学者切磋学问、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
中心与日本文部省知识产权重点研究机构北海道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同时还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等的10余所学术机构、大学及实体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广泛开展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同时,中心积极与国际顶级学者的对话。例如,德国马普研究所主任Straus教授,是国际知识产权学术界公认的权威和顶级学者,他就曾经于2005年访问中心并开设讲座,被聘为中心兼职研究员,并欣然同意担任中心创办的学术刊物《知识产权年刊》的顾问,还在德国以英文为中心刊物撰稿。中心在迎进来的同时,还积极地走出去,参加国际重大学术会议。中心专职研究员多次出访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日本、前南斯拉夫、乌克兰等国家和港澳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30余次,发表主题演讲10多次。中心主任在2005年9月出席世界法律大会并发表演讲。
中心在国外也有较大影响。中心在等东亚国家影响较大,日本文部省知识产权重点研究机构北海道大学曾多次邀请中心研究员参加日本知识产权研究课题。现在,随着中心与欧美国家交流的增多,中心在日本、韩国、德国、美国、英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德国马普协会主动与中心合作,开展了中德知识产权的比较研究;英国的Wales Aberystwyth大学于2005年与中心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美国伊里诺易理工学院也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与中心达成合作共识。
5、中心研究人员长期致力于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教学。在本科生教育中,中心积极开发新课程、开设专题讲座。截止2006年,本科生必修或者可以选修的知识产权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知识产权实务等。同时,中心专职研究员还定期为本科生、研究生举办专题讲座,创办“知识产权三人行”特色讲座并已经举办2次。此外,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举办讲座50余次。在知识产权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依托民商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已招收16届硕士研究生和5届博士研究生,2006年,又设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硕士点,2007年独立的知识产权博士点也将开始招生。培养过程中,中心积极吸纳中青年教师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重大项目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例如,由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及博士生、硕士生合著的《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一书,就被评为2002年度武汉市科技进步奖。如今,中心已培养了为数众多的优秀法学硕士和博士,这些毕业生已成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业务骨干或领导骨干。此外,中心还接受境外留学生驻所学习、研究。目前中心接受日本北海道大学留学生3人,台湾地区留学生5人。
Ⅶ 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考研(市场营销)
一、由于市场营销属于企业管理的一个研究方向,所以你要看企业管理专业在各校的排名。
二、由于专业排名包括师资力量、科研成果等方面,但是排名稍后的未必老师水平就差,科研成果少的未必带的学生就差,所以希望你在选择学校的时候慎重考虑。
三、有些学校一个导师带n多个学生,有些学校只允许带一两个。所以除了名气之外,还得看效率和质量。
四、可以与校方联系,邮购专业课资料;至于公共课资料可以到附近书店购买。
五、2010年华科大的管理学最低要求:总分345 英语53 政治53 数学90 专业90
2010年华科大的经济学最低要求:总分330 英语45 政治45 数学90 专业90
最后,附上相关的信息:
①09年企管专业排名:
1 A++ 西安交通大学
2 A++ 浙江大学
3 A++ 清华大学
4 A++ 北京大学
5 A++ 武汉大学
6 A++ 南京大学
7 A++ 中国人民大学
8 A+ 上海交通大学
9 A+ 中山大学
10 A+ 复旦大学
11 A+ 厦门大学
12 A+ 上海财经大学
13 A+ 天津大学
14 A+ 华中科技大学
16 A 南开大学
15 A 四川大学
17 A 东南大学
18 A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9 A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1 A 吉林大学
22 A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3 A 南京农业大学
24 A 北京师范大学
25 A 湖南大学
26 A 同济大学
27 A 武汉理工大学
28 A 中南大学
29 A 中国农业大学
30 A 大连理工大学
31 A 暨南大学
32 A 华中农业大学
33 A 东北财经大学
34 A 山东大学
35 A 华南理工大学
37 A 西南交通大学
36 A 苏州大学
38 A 东北大学
39 A 华东师范大学
40 A 中国矿业大学
②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点击http://www.hustzs.cn/GradAdmission/Show.asp?id=589查看。
③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简章(摘选)
管理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创建于1979年,经历了由最初的工程经济系、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到管理学院的发展历程。
学院现有在读学生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含MBA)1600余人,博士研究生260余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210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深谙世界先进管理理念、熟悉中国企业发展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现有教师122人,其中88余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结构为教授34人(含26位博士生导师),副教授54人。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企业家为兼职教授。
学院现有生产运作与物流管理系、管理科学与信息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财务金融系、会计系、财政金融管理系、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系7个系;拥有行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友联络中心、MBA教育中心、EMBA教育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图书馆等9个管理服务部门;有现代信息管理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电子商务中心(校级)、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校级)、南亚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校级)等24个研究单位。学院承办的《管理学报》学术期刊,创刊仅3年,2007年就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认定为期刊源。
学院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经济法”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MBA/EMBA)”、“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物流管理””等7个本科专业和1个“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2002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首批EMBA试点单位。2000年,我校MBA在由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前两批试点院校MBA合格评估中排名第七;2001年,在由全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首次开展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排名第九。
作为实力雄厚的科学研究和管理咨询机构,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省(部)级和企业合作的研究课题800多项;近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百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项目1项;出版专著、教材和译著等二百余部,发表论文4000余篇。由于在863/CIMS的研究中成果突出,1999年作为学校的参加单位之一,获得CASA/SME颁发的"大学领先奖"。
学院积极开展为社会服务的管理咨询与培训项目,其领域涉及国家、地区和行业的发展规划、企业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投资决策、质量管理等等,已经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院的雄厚实力和发展前景同样为优秀企业所关注,百威啤酒武汉分公司、香港渝振集团、华为科技、金蝶国际、汉光高速、用友软件、珠海宏桥等知名企业纷纷与学院建立合作基地,或捐款支持学院发展。学院的一批教授被一些大型、知名企业聘为顾问或独立董事。
学院拥有可以与国外商学院媲美的教学办公设施。2007年一幢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的现代化教学管理大楼投入使用,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多功能语音室、多功能计算机教学室、案例讨论室等均装备触摸屏式电脑控制台、数码投影仪等先进的智能化教学设施。每位教师均拥有个人工作间,连接宽带和有线网络。学院与美国Anheuser-Busch公司共建的"安海斯-布希图书馆"是目前国内最有特色的管理图书馆。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正在努力开创具有国际水平的管理教育事业,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有胆略、思路宽、善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管理人才,取得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致力于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300管理学院 114
030107经济法学 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203 日语
③303 数学三
609 法学综合
④850 经济法
( 201、203 选一)
( 303、609 选一)
01 高技术法 0402刘 平
0840杨为国
0891余 翔
02 知识产权法 0840杨为国
0891余 翔
1084朱雪忠
1817袁晓东
2350蒋逊明
03 竞争法 1084朱雪忠
2350蒋逊明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51 运筹学(二)
852 管理经济学
( 851、852 选一)
01 工程管理 0452鲁耀斌
1346黄卫来
1456周水银
02 管理系统模拟 1347胡 斌
1806傅小华
2075龚晓光
03 金融工程 0153龚 朴
1951薛明皋
2140何旭彪
04 商务智能与电子商务 0008蔡淑琴
0452鲁耀斌
0561石双元
0940张金隆
1344韦司滢
1348马辉民
1661赵学锋
1662鲍玉昆
1663詹文杰
1808程海芳
1809方凌云
2906王 侃
05 生产运作管理 0094崔南方
0480马士华
1456周水银
1810徐贤浩
2306李昆鹏
2805李志纯
2807李永泉
2907李建斌
06 网络优化决策 0820杨 超
1346黄卫来
2137杨 珺
2805李志纯
07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094崔南方
0434刘志学
0480马士华
1660林 勇
1662鲍玉昆
1808程海芳
1811王海军
2041王 林
2136徐 和
2137杨 珺
2306李昆鹏
2806邹旭霞
2807李永泉
2907李建斌
08 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 0008蔡淑琴
0434刘志学
0820杨 超
0940张金隆
1346黄卫来
1663詹文杰
1807张千帆
2111黄 威
09 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 0008蔡淑琴
0452鲁耀斌
0561石双元
0940张金隆
1344韦司滢
1347胡 斌
1348马辉民
1661赵学锋
1807张千帆
1808程海芳
1809方凌云
2111黄 威
2906王 侃
120201会计学 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98 会计学
01 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 1549袁建国
1813郭 炜
1886张兆国
2855刘 炜
02 审计学 1670陈 敏
2352杨清香
03 现代管理会计 1454祝 焰
1671岳爱真
120202企业管理 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51 运筹学(二)
852 管理经济学
( 851、852 选一)
01 财税金融管理 0386刘 华
0665王 韬
1664郑长军
1812陈平路
1815张克中
2354陈卫华
2586罗 光
02 财务与金融 0153龚 朴
0669王向阳
0686王宗军
0738夏新平
1453王诗才
1947李静远
2138汪宜霞
2585楚 鹰
03 公司治理 0686王宗军
1812陈平路
04 企业战略管理 0610田志龙
0686王宗军
0714杜兰英
2042朱颖俊
2074高勇强
2112张 婧
2114常亚平
2129景奉杰
2135贺远琼
2808杨 治
05 人力资源管理 0193胡 蓓
0363廖建桥
0426刘英姿
0714杜兰英
1455周二华
1885龙立荣
2042朱颖俊
2134张鹏程
2141刘智强
2808杨 治
06 市场营销管理 0276李长江
0610田志龙
0714杜兰英
0731吴兆龙
0910云 虹
2074高勇强
2112张 婧
戴 鑫
2114常亚平
2129景奉杰
2135贺远琼
2139阎 俊
07 企业会计与税收筹划 0386刘 华
0665王 韬
1343周仁俊
1669郑红霞
1672刘 芳
1812陈平路
1815张克中
2587张 睿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51 运筹学(二)
852 管理经济学
( 851、852 选一)
01 技术创新管理 0496聂 鸣
0686王宗军
1143杨宏进
1145赵付民
1563王娅莉
1667李顺才
1668曹 勇
1816夏若江
2351彭宜新
02 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与方法 0686王宗军
1667李顺才
03 创业管理与风险投资 1451买忆媛
1667李顺才
04 企业技术进步与投资决策 0686王宗军
1450林 镝
05 科技战略与政策 0496聂 鸣
1143杨宏进
1145赵付民
1450林 镝
1563王娅莉
1668曹 勇
1816夏若江
2351彭宜新
120220知识产权管理 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99 知识产权
0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0402刘 平
0840杨为国
0891余 翔
1084朱雪忠
2350蒋逊明
02 知识产权战略 0402刘 平
0840杨为国
0891余 翔
1817袁晓东
03 知识产权公共政策 1084朱雪忠
1817袁晓东
2350蒋逊明
04 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 1668曹 勇
Ⅷ 西南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法怎么样
西政今年开设了知识产权班,明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这个事国家重点社科项目的!具体怎么样不是很清楚,但是学校很重视。民商法学院有不少好的研究知识产权的老师。
总体上,西政的诉讼法很强,刑诉和民诉都非常的好,另外经济法全国排名第一的。
最后一句,我是西政的学生,以上说法比较客观
还有,中南的你们太、、、、、、、、、、、、
简单放一个年轻老师的资料
曹兴权,1971年7月出生于四川蓬安。2000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专业商法方向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公司法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商法教研室教师,于2 004年、2007年分别晋升副教授、教授。 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对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的理论与制度实践有比较深入的认识。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公司法现代化:方法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保险缔约信息义务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参编教材4部;主持或参研国家、省部以上课题7项。 在教学中,极力推崇法律实践教育,努力践行“法律学习生活化、基本理论通俗化”的理念,引MBA案例进入课堂教学,推行以“学生参与的全面性、教学开展的组织性、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为特征的“实践教学课堂化”的实践教学模式。 2005年获霍英东基金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2005年获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奖;2007年获西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奖。
Ⅸ 有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事例
华为事件的赢家是谁?
就这个事件而言,真正的赢家其实既不是华为也不是沪科,无论他们谁最后取得了官司的胜利。或许你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局面呢?其实很简单,华为作为国内国际的一个知名公司,面临这样一个诉讼,本身就是对其企业形象的一个损害,更何况还有思科诉华为的事件在先,这对华为而言,即使赢得官司,负面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对沪科而言,由于部分当事人已被羁押,问题肯定是可以最终水落石出的。但在短时间内就可以研制出华为倾数千人之力的高端科技,多少听来有点天方夜谭。稍微有点理性的人应该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奇迹是不可能这样诞生的。
而由于沪科是被UT思达康收购的,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原来幕后的大鳄在这里。单凭沪科的实力又怎么是华为的对手,因此才有撑腰的出现。收购后带来的利益是必然的,而且也确实在有关项目中取得了胜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利益的攫取。借鸡下蛋,这种做法多么巧妙又富有创造力?但遗憾的是这无疑于嗟来之食,对自己,对他人难道不是一种伤害?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越来越重视,这样的行为也必将被同行所不耻。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很容易地就发现UT思达康的谋划。收购沪科在光网络设备上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获得部分市场份额,并且利用这次事件还可以打击华为。至于知识产权纠纷,即使败诉,也是沪科所为,UT完全可以一推干净。显然,无论如何说,UT都是一个最大的赢家。从目前来看,这场官司是华为和沪科的官司,应该说和UT是没有关系的,按照正常情况,UT是没有必要搅到这场是非里面来的,在一些情况不明的情况下,UT应该静观其变。但UT并没有沉默,而是出来为这三个人说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有某种商业利益在里面。
UT是一家发展非常快的企业,发展快主要靠PAS产品,由于PAS产品目前在中国已经开始走下坡,UT迫切需要新的产品来支撑公司的发展,而光网络产品就是其中一项,光网络产品在中国一年的销售约120亿人民币,UT有了这类产品,就可以实施产品的多元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UT需要获得光网络技术。收购沪科是UT的一项策略,可是在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按照常规,UT本来应该向沪科索赔的,但UT并没有这样做,因此,也就不能不让人揣度和思谋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门道了。
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字信息的流通非常方便,成本很低,有时甚至不需要成本。如果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信息商品一旦被开发出来,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因此,信息商品的产权比物质商品的产权更加难以确定和保护。尤其在近几年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越来越多的时候,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更显得刻不容缓。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近几年来,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始终保持了高速度发展的态势,充分体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当前,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已基本完成了创业阶段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随着全球性科技竞争和人才竞争的空前激烈,国家高新区将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逐步转移到科技创新求发展的路子上,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作用。而这就需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后盾,如果没有这项制度做保护,创新发展谈何容易?
在国家科教兴国和促进科技创新政策的指导下,我国通过兴办科技工业园区,使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成就。以联想、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迅速崛起。但是我们对取得的成绩应当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和世界上的发展国家相比,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上仍然还处在弱势地位,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营造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其中包括建立一个完善和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在与高新技术产业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方面,我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应该不断地加强,尤其是在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经时,一定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竞争是创新的一种首要驱动力,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鼓励竞争。中国IT产业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创新,必须保证创新企业的市场利益,同时也要给技术跟进者留下合法地利用已有技术成果的余地,从而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企业本身来说,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利用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如果对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那么企业的创新将很难落到实处,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问题更会接踵而来,华为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态的发展以及最终的调查必然会水落石出。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够避免发生类似的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件。
卡拉OK用MTV版权收费
2006年11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上报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根据该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该标准的出台,揭开了卡拉OK版权收费的序幕,意味着卡拉OK不再有“免费午餐”。
、五教授公益请求宣告飞利浦一项DVD专利权无效
2005年底、2006年初,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等五位知名教授针对3C专利池中以飞利浦公司为权利人的“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19951924133)分别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2006年12月10日,五位教授与飞利浦公司签署联合声明,飞利浦最终决定将该项专利从3C DVD专利联营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表示对此项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五位教授同意撤回对该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该案的和解有助于推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对我国企业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公安部、国家保知办在上海联合举办“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300余名国内外代表参加了论坛,一致通过了《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中国政府对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统一部署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 〔2006〕22号),全面规定了近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等。根据纲要的统一部署,各地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2006年2月,国家保知办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部门以及高法院、高检院发布《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明确我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任务。该计划涉及立法、执法、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自律、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专题研究等9个方面内容,共160项措施。截至2006年底,这些计划全部得到执行,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