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高人民法院何时建立知识产权

1993年8月5日,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法院率先宣布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揭开了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的序幕。随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江苏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厦门、汕头、珠海、南京等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上海浦东区等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加强对全国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和监督,于1995年成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设在经济审判庭内。1996年1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式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

知识产权审判庭共下设五个合议庭,现有法官25人(含庭领导4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7人。

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民事案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不服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前两项所列案件生效裁判的审判监督案件(包括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和再审审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就有关前两项所列案件向本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但本庭裁判的案件除外)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请示、复议案件。

2、负责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垄断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工作。

3、负责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具体承担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贰』 巡回法庭的法律规定

法释〔2015〕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0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简称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等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
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第四条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第五条 巡回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接受并登记属于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对于依照本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案件的材料,当事人要求巡回法庭转交的,巡回法庭应当转交。
巡回法庭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平台统一编号立案。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
第七条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的,应当向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诉书等材料。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决定由本部审理。
巡回法庭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认为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
第九条 巡回法庭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在巡回区内巡回审理案件、接待来访。
第十条 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
第十一条 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
第十二条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
第十三条 巡回法庭设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纪案件、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等方式,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叁』 巡回法庭是哪级法院设计的

我国自从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办理跨地区案件以后,分别设置了六个巡回法庭。下面我就把各个巡回法庭管辖的区域告诉大家,当然这不是秘密,属于相关法规公布的内容。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同时,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但是可以通过巡回法庭转交。

以上是最高法专设的几个巡回法庭的管辖区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管辖的几个区域,大家应该结合自己的生活区域或者涉案区域自行对比。

说完了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设置以及关系区域,然后我在告诉大家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到巡回法庭去反应,或者说是去上诉申诉。也就是说,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都有哪些?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通过以上法律条文,可以清晰地看到,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非常广泛,甚至包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最后还有一点大家必须熟知,一般而言属于最高法巡回法庭受理范围的案件,且经过最高法巡回法庭审理并审判的,就属于最高法审理审判的,不需要再去最高法申诉。因为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行使的职能是什么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就是说巡回法庭审理原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部分案件,和最高法院是同一个审级,和地方法院之间是上下级关系。

此外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但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4)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应当向所属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

『伍』 如何在网上向法院起诉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5)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扩展阅读:

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有关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九)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由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来信来访事项由巡回法庭依法办理。

『陆』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能核准死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柒』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哪些案件可远程接访

7月20日,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远程接收了身处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的五位当事人立案申请,并现场向当事人传送了最高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该法庭全面推开巡回区跨域立案工作,辖区内法院已建立起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据介绍,结合已经开展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第三巡回法庭已经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别案件远程接访、立案全覆盖,让基层民众有更多机会、更便捷的渠道,真切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捌』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有咨询电话吗

你好,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电话暂未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
最高法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规定显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最高法巡回法庭届时将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

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十一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
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
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
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介绍,巡回法庭实行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对于法官司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办案能力要求非常高。最高人民法
院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从现任院、庭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巡回法庭工作。
巡回法庭主要由庭长、
副庭长、廉政监察员、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综合行政人员组成,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每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分别负责审
判、审判辅助和审判事务性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不再单设机构。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玖』 第一巡回法庭在柳州设几个巡回点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在广西柳州没有设置巡回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

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巡回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1)在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

(5)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申诉的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决定的案件;

(9)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10)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11)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此外,巡回法庭还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但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

其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一巡回法庭设1名庭长、2名副庭长和1名廉政监察员。暂设主审法官9名,从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审判长中选任,实行定期轮换,轮换期为2年。司法辅助人员主要从地方法院优秀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中选任。

第一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

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不设固定合议庭,合议庭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除自己承办案件担任审判长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