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
⑴ 设计勘察委托书和实际的设计单位可不可以是不同的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以上规定,一个工程不能又是设计单位又是施工单位。但也有情况是例外的,例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⑵ 铁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有吗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 名称 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辅导教材) 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石油和化工建设部分) 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民航机场工程部分) 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 1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目录 1 GBJ78-85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3 GBJ119-88 混凝土外加济应用技术规范 4 GBJ134-90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6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7 GB5010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8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9 GB50164-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10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1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2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5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6 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7 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8 GB/T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9 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1 GB50212-91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 GB50224-9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3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4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5 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6 GB/T50266-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27 GB/T50279-98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28 GB/T50280-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29 GB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0 GB50299-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1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2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 GB50307-1999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34 GB50308-1999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35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6 GB/T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37 GB/T50315-2000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38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9 GB/T50323-2001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40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1 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42 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3 GB2811-1989 安全帽 44 GB5725-1997 安全网 45 GB16909-1997 密目式安全立网 46 GB6059-1985 安全带 三、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 1 GBJ12-87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2 GB50090-99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3 GB50091-99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4 GBJ111-87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5 GB50216-94 铁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6 GB50226-95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7 GB/T50262-97 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8 TB10001-99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 9 TB10002.1-99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10 TB10002.2-99 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11 TB10002.3-99 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2 TB20002.4-99 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13 TB10002.5-99 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 14 TB10003-2001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 15 TB10004-98 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 16 TB10005-98 铁路车辆设备设计规范 17 TB10006-99 铁路通信设计规范 18 TB10007-99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19 TB10008-99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20 TB10009-98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 21 TB10010-98 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22 TB10011-98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23 TB10012-2001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4 TB10013-98 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 25 TB10014-98 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 26 TBJ15-96 铁路供水水文地质勘测规则 27 TBJ10016-2002 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28 TB10017-99 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29 TBJ18-87 动力触探技术规定 30 TBJ19-88 铁路集装箱货场设计规则 31 TBJ20-88 铁路蒸气机车炉外软水设计规则 32 TB10021-2000 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则 33 TB10022-2000 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则 34 TBJ23-89 电气化铁路电力设计规定 35 TBJ24-89 铁路结合梁设计规定 36 TB10025-2001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 37 TB10026-2000 铁路光(电)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38 TB10027-2001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测规程 39 TB10029-2002 铁路客车车辆设备设计规范 40 TB10031-2000 铁路货车车辆设备设计规范 41 TBJ33-90 铁路避难线设计规则 42 TB10035-2002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 43 TB10036-2000 铁路时分数字程控电话交换工程设计规范 44 TBJ37-93 静力触探技术规则 45 TB10038-2001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 46 TB10039-93 铁路备用柴油发电站设计规范 47 TB10040-93 铁路单层砖房抗震设计规范 48 TB10041-95 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 49 TB/T10043-95 交流电气化铁路对有线广播线路干扰防护设计规范 50 TB10044-98 铁路工程设计CAD技术规范 51 TB10046-96 铁路工程地基土旁压试验规程 52 TB10049-96 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测规范 53 TB10050-97 新建铁路摄影测量规范 54 TB10051-97 铁路工程地基土十字板剪切试验规程 55 TB10052-97 铁路柔性墩桥技术规范 56 TB10054-97 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 57 TB10056-98 铁路房屋暧通空调设计标准 58 TB10057-98 铁路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设计规范 59 TB/T10058-98 铁路工程制图标准 60 TB/T10059-98 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 61 TB10060-99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规范 62 TB10061-98 铁路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63 TB10062-99 铁路驼峰及调车场设计规范 64 TB10063-99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65 TB10064-2000 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66 TB10065-2000 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 67 TB10066-2000 铁路站场道路和排水设计规范 68 TB10067-2000 铁路站场客货运设备设计规范 69 TB10068-2000 铁路隧道运营通风设计规范 70 TB10069-2000 铁路驼峰信号设计规范 71 TB10070-2000 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计规范 72 TB10071-2000 铁路信号站内联锁设计规范 73 TB10072-2000 铁路通信电源设计规范 74 TB10073-2000 铁路通信用户接入网设计规范 75 TB10074-2000 铁路车站客运信息规范 76 TB10075-2000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隧道内接触网设计规范 77 TB10076-2000 铁路枢扭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 78 TB10077-2001 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 79 TB10078-2001 铁路工业站、港湾站设计规范 80 TB10079-2002 铁路生产圬水处理设计规范 81 TB10080-2002 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所用电系统设计规范 82 TB10101-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83 TBJ102-96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 84 TBJ103-87 铁路工程岩土化学分析方法 85 TBJ104-87 铁路工程水质分析方法 86 TBJ105-88 既有铁路测量技术规则 87 TBJ106-91 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设计及验收规定 88 TBJ107-92 铁路装配式小桥涵技术规则 89 TB10108-2002 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 90 TB10109-95 铁路隧道辅助坑道技术规范 91 TB10111-94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自耦变压器方式技术规范 92 TB10112-94 铁路信号硅太阳能电池供电系统技术规范 93 TB10113-96 粉体喷搅法加固软弱土层技术规范 94 TB10114-97 铁路房屋增层和纠倾技术规范 95 TB10115-98 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96 TB10116-99 铁路桥梁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 97 TB10117-98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技术规范 98 TB10118-99 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99 TB10119-2000 铁路隧道防排水技术规范 100 TB10120-2002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 101 TB10202-2002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 102 TB10203-2002 铁路桥涵施工规范 103 TB10204-2002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 104 TB10205-99 铁路通信施工规范 105 TB10206-99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106 TB10207-99 铁路电力施工规范 107 TB10208-98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 108 TB10209-2002 铁路给排水施工规范 109 TB10210-2001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110 TBJ211-86 铁路组合钢模板技术规则 111 TB10212-98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 112 TB10213-99 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 113 TBJ214-92 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 114 TB10215-2000 铁路光缆PDH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115 TB10216-94 铁路数字程控交换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116 TB/T10217-96 填土密度湿度核子仪测试规程 117 TB10218-99 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 118 TB10219-99 铁路光缆通信同步数字系列(SDH)工程施工规范 119 TB10220-2000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120 TB10221-2000 铁路驼峰信号施工规范 121 TB10222-2002 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入网工程施工规范 122 TB/T10301-94 铁路信号电缆地下热缩套管型接续技术规程 123 TB10302-96 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124 TBJ401-87 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25 TBJ402-87 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26 TBJ403-87 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27 TBJ404-87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28 TBJ405-87 铁路通信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29 TBJ406-87 铁路信号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0 TBJ407-87 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1 TBJ408-87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2 TBJ409-87 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3 TBJ410-87 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4 TBJ411-87 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5 TBJ412-87 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36 TB10413-98 铁路轨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7 TB10414-98 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8 TB10415-98 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9 TB10417-98 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0 TB10418-2000 铁路通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1 TB10419-2000 铁路信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2 TB10420-2000 铁路电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TB10421-2000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4 TB10422-98 铁路给水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5 TB10423-98 铁路站场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6 TB10424-93 铁路光缆数字通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47 TB10425-94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148 TB10426-94 铁路数字程控交换通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49 TB10501-98 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150 TB10502-93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朋友: 哪个规范标准篇幅都很大. 您总不能都要吧. 那样我要扫描一天也完不了呀. 1.第一勘察设计院: http://www.fsdi.com.cn/ 2.第二勘察设计院: http://www.crssdi.com/ 3.第三勘研院: http://www.crssdi.com/ 4.北京交通大学: http://www.njtu.e.cn/ 5.西南交通大学: http://www.swjtu.e.cn/ 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暂行办法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01]21号 各铁路局、设计院、合资铁路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建设开发中心: 为优化铁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现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暂行办法》,请各单位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认真实施,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一年三月十日 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活动,优化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保证铁路建设项目取得最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是铁道部或业主、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特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提出评价和优化意见,以及为勘察设计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咨询。小型项目参照执行。 设计咨询工作应在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交付施工之前进行。 第四条 咨询工作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国家和铁道部的技术政策; 3、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国家和铁道行业有关设计规范; 5、铁路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 6、铁路发展规划; 7、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 8、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9、勘察设计合同(或委托书)。 第五条 咨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勘察咨询的重点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主要是现场核对地质情况,检查勘察工作是否达到规程、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能否满足设计需要,提出评价和补充意见。 2、检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其重点是: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运量预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线路走向、拟建规模、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环境影响、投资预估算、经济评价和建设时机等。 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执行情况、线路方案、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主要技术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和站场方案、重大过渡方案、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护方案、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等。 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局部方案比选、特殊工点技术措施、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防火设施、节能措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过渡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概算、设计文件的总体性和专业间的衔接等。 施工图阶段:检查初步设计鉴定意见执行情况;核查特殊结构计算是否正确,局部方案和工程措施是否需要优化,特殊工点技术措施是否可靠,防火、节能、环保、水保措施是否落实,施工过渡措施是否合理,标准设计图选用是否合理,设计图表及说明能否满足施工需要;核对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等。 3、对勘察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问题提出改正意见。 第六条 咨询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甲级铁路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铁路工程咨询资质; 2、独立完成过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 3、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七条 委托方和承接方应签订勘察设计咨询合同(或委托书),约定咨询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供咨询资料和完成咨询报告的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其他协作条件等,明确双方的责任。 第八条 委托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向咨询方提供咨询必需的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 咨询方不得转包咨询业务,除勘察设计咨询合同约定外,不得将咨询业务分包给第三方。 第十条 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作,不得授意咨询方提出不真实的咨询意见。 咨询方必须公正地从事咨询工作,对咨询报告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准利用其身份搞不正当的活动。 第十一条 咨询方有权通过委托方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咨询工作所必要的有关资料;原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供除本单位专利和专有技术外的有关必要资料。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及时将咨询报告交原勘察设计单位,原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咨询意见认真研究,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提出点赞意见和不同意点赞意见的理由。 第十三条 对有异议的咨询意见,在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由文件审查单位研究处理;在施工图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涉及变更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应报原审查单位批准后方可修改设计。 第十四条 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和和修改,并对补充和修改后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咨询费参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根据咨询内容、工作量、难易程序等因素,由委托方与咨询方在合同(委托书)中约定。 第十六条 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咨询费,铁道部委托的项目在前期费中列支;初步设计阶段的咨询费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图阶段的咨询费在招标降造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 因委托方原因,增加咨询工作量时,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支付补偿费用。咨询方工作成效显著,委托方可适当增加咨询费。 咨询方因工作失误,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目标时,应酌情减收、免收咨询费;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⑶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前需要设计提供委托书吗
一般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是标准的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书,是建设方向勘察单位版发出的一个签约权要约。
据我所知,该委托书一般式设计勘察单位自己设计,具备项目名称、勘察主要项目、委托方等事项,它不是一个合同,仅仅是一个签约要约吧
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前需要设计提供委托书吗
一般建设工程来勘察合同自是标准的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书,是建设方向勘察单位发出的一个签约要约。
据我所知,该委托书一般式设计勘察单位自己设计,具备项目名称、勘察主要项目、委托方等事项,它不是一个合同,仅仅是一个签约要约吧
⑸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乙级你申请过吗
一、封面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填报日期”是指表格上交受理部门的日期。
二、“申请情况”页填写要求
1.“现有资质等级及承接任务范围”栏填写申请企业全部现有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情况,有关资质范围可简化填写。
2.“此次申请内容”栏根据申请内容,选定其中项目。其中:
“核定”项在新成立企业或改组企业提出资质申请时选择;
“升级”项在企业原已具有该项资质,申请由低级别升入高级别时选择;
“增项”在企业扩大业务范围时选择,包括:
(1)原工程设计已具有该申请行业中的某些专业资质,现申请增加该行业中的其他专业资质;如单位原已具有市政(给水、排水)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道桥)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2)企业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行业的资质或其他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如原企业已具有“化工”行业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排水)”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事物所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延续”项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续期时就选择“延续”一栏。
“其他”项在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时选择,如专项设计资质换证即可选择“其它”一栏。
3.“此次申请内容”栏要求企业详细填写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及其等级,并加盖公章、并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内容一般应包括“申请行业”、“申请该行业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专业的内容(如企业申请该行业的全部专业,此项可不填写)、“申请资质的等级”三项内容。如填写“申请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市政(给水)乙级”设计资质;申请“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三、“企业基本情况”页填写要求:
1.“企业名称”栏须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如名称不一致时,以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为准。
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按新名称申报材料时,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有关工商预核准材料、验资报告等材料,首页“申报企业”一栏可填写工商预核准单位名称。
2.“总工程师”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3.“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等要按工商注册文件填写。
4.“企业上级主管”栏是指企业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如无主管部门,此栏可不填写。
5.“最早成立时间”是指申请企业最初成立时的时间。如企业发生名称、资质等级变化等情况时,仍按最初成立时间填写,并将该变化情况在本表“企业简历”页说明。
6.“企业类型”栏应填写企业的经济性质,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填写。
7.60周岁及以下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8.从事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中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指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的注册和非注册人员。
9.“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栏中的注册执业人员,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此表填写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所申请行业的工程设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五、从事工程勘察技术骨干人员情况一览表
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此表中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需考核学历、职称的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
2、本表中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需考核个人业绩的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1.此表填写的注册人员是指资质标准规定中要求的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注册人员应按照不同行业资质标准确定的注册专业填写。填写中应专业相对集中,其中设立级别的,应按“一级”、“二级”顺序填写。
3.本表所填“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上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凡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七、“从事工程设计非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此表填写的非注册人员是指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2项或3项大、中型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非注册人员应按照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专业配备。
3.非注册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其中,资质标准规定的属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八、“企业业绩”页填写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工程设计类型”栏按照申请的工程勘察资质类型和专业、工程设计资质行业及行业类型确定并填报。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栏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同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3.“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栏:工程设计项目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勘察项目注明甲级、乙级、丙级。
4.“项目技术指标”栏:工程设计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指标,诸如某矿井,600万吨/年;某电厂,600MW;某机械厂项工程,5500万元;某净水厂,15万立方米/日;某工业厂房,跨度≥30米等。工程勘察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勘察规模指标。
5.“工作始末时间”栏指工程开始勘察到提交完整的勘察(岩土、水文、测量)报告或工程开始设计到交付全部施工图的时间。
6.“建成时间”栏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
九、“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本表中所填的注册人员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申报设计资质的企业注册的人员。注册人员执业印章中的注册单位名称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不一致的,属非本企业注册人员,按无效申报人员认定。
2.本表“注册专业”栏按国家有关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划分填写,“注册类别及等级”栏中的注册类别指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与该类别无关的注册人员不必填写。
3.本表所填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凡注册制度规定颁发执业印章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印鉴,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印鉴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本表中所填的专业技术人员指本企业具有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表所填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执业印章号”栏为注册人员填写内容,其他人员不需填写。
十一、“业务成果”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获奖项目名称、......”一栏应写明获奖项目、编制标准、规范、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的详细名称。
2.“获奖类型和等级、……”一栏应填写获奖项目所获得奖项的类型及等级,如填写“国家级优秀公路设计奖”、“国家级优秀建筑设计奖”、“部级优秀电厂设计奖”、“部级优秀建筑设计奖”、“省级优秀矿井设计奖”、“省级优秀建筑设计奖”等。
3.“获奖时间”、“颁奖单位”按获奖证书填写。委托建设工程标准、规范的单位,以下达编制标准规范计划(委托书)的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为准。
4.本表所列业务成果须提供相关的获奖批准文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标准规范计划的文件及完成的标准规范出版物的封面、扉页和注有主编、参编、批准单位的关键页复印件;专利证书、专有技术或工艺包的认定或认可文件复印件。
十二、“技术装备概况”页填写要求
1.“技术装备”是指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配备的基本技术装备,一般包括计算机、绘图机、打印机、复印机、钻机、原位测试仪、土工试验设备、物探设备、经纬仪、水准仪、GPS等技术性装备,并累计台数。
2.为简化申报材料,除资质标准规定要求提供主要技术装备的发票外,均可不提供装备发票。
十三、“企业简历”页填写要求:
本页主要填写企业名称变化情况及时间,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包括资质范围、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等情况的变化),其他无关情况不必罗列。
⑹ 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需要双方签字盖章吗
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应是由业主方出具,其内容是委托设计方向勘察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的,其中,设计方应提供给勘察方建筑类型、层数、荷载、地下室、变形要求、有无动力设备等外,还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出具体的勘察要求,如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岩土参数、力学参数、有无抗浮要求等。
委托书只需业主盖章,承接方可不盖章。如对委托任务有修改、重大变更而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勘察单位需盖章,以便结算工程费时做为依据。
⑺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书属于什么合同
一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标准的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书,是内建设方向勘察单位发出的容一个签约要约。
据我所知,该委托书一般式设计勘察单位自己设计,具备项目名称、勘察主要项目、委托方等事项,它不是一个合同,仅仅是一个签约要约吧
⑻ 建筑物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中的性质一栏怎么填
•《岩抄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08年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
⑼ 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勘察、设计、监理、其他类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
勘察、设计、监理、其他类”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执业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9.一般情况需提供:立项文件或投资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10.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执业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11.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明细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