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规范使用成语的标志是否应准予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一、申请注册汉字商标应采用规范文字
汉语是中华民族的母语,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语言之一,更是联合国规定使用的国际语言。规范汉字使用、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义不容辞的家国责任。具体到商标领域,就是要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采用不规范汉字以及不规范使用成语进行商标申请的情形有所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2016年12月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对外发布的新版《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列明“商标含有不规范汉字或系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的”,属于上述法条所禁止之情形。
在具体的审查实践中,我们对含有不规范汉字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坚决驳回。例如:

上述申请商标中的“仓”、“雪”、“舞”、“压”、“姨”、“坐”、“爱”等字为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不仅扰乱规范汉字的使用秩序,且极易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商标局、商评委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驳回上述商标的注册申请。
成语是中国汉字语言词汇中的一部分定型的词组或短句。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是中华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具体的审查实践中,遇有以下诸如“粘粘自喜”等不规范使用成语的情形。此类对特定成语的不规范使用行为,易使消费者特别是中小学生对特定词汇的认知产生混淆误认,从而造成不良影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商标局、商评委对此类商标注册申请均予以驳回。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正确申请行为的宣传力度
今年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工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张茅同志在就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等问题答记者时指出:“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我国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随之增强,带动商标申请量每年大幅增长。2017年商标申请量达574万件,增长55%,占世界商标申请总量的80%。我国商标审查工作的压力和工作量也日渐增大。”“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商标注册便利化观念。”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面临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方面之一,已成为企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商标注册审查的速度与质量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如果将一件件处于申请中的商标比作孕育、待产的“胚胎”或“婴儿”的话,我们商标行政授权确权部门的同志们所做的主要事情就是要进一步挖潜,依法提升“接生”的速度和“出生”质量。“优生”的商标有利于有关市场主体根据自己的经营规划,对其商标进行“优育”,降低商标知识产权风险。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商标强国,需要我们各方更加重视商标“优生”和“优育”工作。通过及时、准确、便利地向社会各界传送正确商标申请行为信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能有效地减少不当商标申请行为。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预判准确率,既有利于申请人,也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商标审查行政资源消耗。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含有不规范汉字、不规范使用成语的商标申请依法予以驳回,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在商标领域进一步增强中国文化自信是你我他共同的社会责任。

❷ 如何规范使用商标,不遭受罚款

一、成功注册的商标不规范使用的体现。

(一)使用商标的主体不合法。 主要表现: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使用的商标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二、未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的类型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声为;

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的法律后果
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的法律责任
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望规范使用商标,虽然目前国内的现状是,民不诉,官不究。

❸ 商标使用不规范会产生什么后果

❹ 商标的使用规范的商标不规范使用后果

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❺ 注册商标需规范使用,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是侵权吗

答:复 您好,商标法规定制合法使用商标范围包括:使用过程中不可改变商标标志,只可以等例缩小放大,组合商标不可拆开使用,单个商标可以组合使用,黑白商标可以着色使用,彩色商标不可改变颜色。建议您后期可以再次设计该商标字体,然后另行提出申请,这样通过率很高了,您也就可以合法使用您想要的商标图样了。

❻ 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的类型有哪些,如何规范使用商标

一、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的类型有哪些

(一)使用商标的主体

主要表现: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商标不合法表现

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商品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❼ 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包括哪些

你好,
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类型:
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的行为;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希望能帮助到你望点赞

❽ 不规范使用商标有哪些危害

不规范使用商标的危害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的民事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使用,如果这种使用已经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一个新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注册商标未被实际使用,法院即使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基础上,对商标注册人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往往确定较低的赔偿额,甚至不予支持。
二、是注册商标可能被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商标法》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和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往往会被被告以商标注册人3年未使用,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同时,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商标注册人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认定,也会被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依据。实践过程中,商标注册人因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被部分撤销或者全部撤销的不乏其例。
三、是可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分别进行注册申请,这种分类申请模式直接导致同一形态的商标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注册人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就可能侵入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领域,即使是在核定使用范围内,如果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或者变形,也可能因实际使用的商标形态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构成侵权。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不仅不利于商标注册人自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培养,还可能因侵权而遭受行政处罚或陷入诉讼纠纷。
综上所述: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❾ 商标专用权人不规范使用商标在侵权诉讼中有什么责任

要看侵权专用权的种类与类型,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法律责任。新的商标法中有的,在这里列举两条吧;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
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
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
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
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
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
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