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什么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 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 科学发现。
(5) 工业品外观设计。
(6) 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 制止不当竞争。
(8) 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 版权与邻接权。
(2) 商标权。
(3) 地理标志权。
(4)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 专利权。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 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于TRIPS协议与国际贸易制裁挂钩,具有相当的强制力,其对知识产权客体权利的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和遵守的保护范围

2. 什么叫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智力劳动成果包括的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97条界定:知识产权主要分类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企业或个人获得知识产权有两种途径:

一、根据具体类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或国家版权局申请注册;

二、花费大额资金向知识产权持有人进行购买。

知识产权具有四个基本特点:

一、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这种专有性受法律保护;

二、地域性。知识产权在法律上享受的保护权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可以申请国际知识产权。

三、时效性。知识产权在法律上享受的保护权在时间上也有一定期限,商标、外观专利保护期为10年、发明专利则为20年,著作权可以延伸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四、无体性。知识产权属于企业或个人的无形财产,无法用五官触觉去认识、占有。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自身知识产权意识;

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只有尽快熟悉和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树立知识产权意识,才能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知识产权。现在中国的企业或个人在这方面的意识相比加强多,比如专利申请世界第一。

二、尽早申请获得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是拥有知识产权,只有尽快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成功获得知识产权,才能在预防侵权的同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三、申请途径要选择好;

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在中国甚至世界,都是一门专业学科和行业,因此相关知识非常多且专业,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单单在申请环节就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

现在中国在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中,对刚创业人士,可以有两种方式做好申请保护工作,一个是自己申请,缺点是需要学习很多知识和流程,比较繁琐,另外一种是找相关代理商,缺点是产生一点服务费。不管是刚创业人士还是企业,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专业人士(企业)做专业事的运营理念,合理运用各种工具或资源是非常重要。

3. 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内容的保护

知识产权分为三各部分
1.商标权,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如咬了一口的苹果,商号等
2.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3.版权,也就是著作权,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艺术作品等,除此之外,集成线路,软件认证也为版权内容

4. 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有哪些

1、商标权(trademark)

在中国,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后,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就意味着注册商标所有人能够依法排斥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以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方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是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初步证据,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在中国为10年。10年到期时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理论上,只要权利人愿意,商标注册可以永远存在下去。

2、著作权(right)

在中国,著作权就是版权,是指法律保护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作品,未获作者同意,别人不能复制或使用。目前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除此之外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有效,再加上作者死后50年。

3、专利权(patent)

专利权是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或设计的内容为前提,由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于特定、有限期间内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就是说,发明人是以公开换保护,而且是法定期限内的保护。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4、商业秘密(tradesecret)

商业秘密是指机密的商业信息,包括产品配方、过程、装置、技术秘密、计算机源代码、处方或客户名单、供货清单等。这些信息可以使企业保持竞争者的优势,它们不是常人所知或易于被发现的,企业会用合理的措施来保守机密。

5. 知识产权保护是什么

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中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保护标志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着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版权是指着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特别是近些年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专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特点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并成为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如在专利领域中,美国已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基因工程、网络上的经营模式等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扼制。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已成为一个紧迫而重大的研究课题。世界银行在1998年年底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日益强化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面临着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差距的危险。"二是某些发达国家近年来极力推行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提出打破专利审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专利",即少数几个国家负责专利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其它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所谓"世界专利",实质上是世界各国的专利审查工作,由美、日、欧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来进行。三是知识产权已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并且将货物贸易的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引入知识产权领域。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任何成员将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遭到贸易方面的交叉报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前沿阵地,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直至取消,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四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和制定其面向新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现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专利法律法规体系。1992年和2000年中国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宗旨,强化了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后的专利法进一步适应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各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管理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总体得到加强,出现了政府主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专利工作的良好局面。3、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及专利信息等组织机构在内的全国专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专利保护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发明创造活动充满生机活力,专利申请量增长势头强劲。"九五"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比"八五"期间增长了81%,年均增长4、形成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动作的专利保护机制。截止2000年底,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共受理和处理专利纠纷案和侵权案1.5万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还查处冒充专利行为4000多件。5、不断开拓国际合作的新局面。中国已参加了有关专利方面的国际公约,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声誉。

6. 知识产权保护

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看,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但起步早而且体系完备。在基本法的相关内容中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但更多的国家还是通过制定《专利法》、《合同法》等一系列专项法对知识产权加以规定和保护。对于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一般不制定专门的法律,而是在现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上制定一系列引导性政策。如英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手册》,从原则上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出规定,以维护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利益,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转让。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主要是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或合作研究中科研单位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方式,界定科技成果的归属和转化、转让,明确彼此的利益关系。如果协议或合同没有得到履行,则通过借助法律的方式予以解决(王海峰,2007)。总之,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完善的法规体系,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合理的产权权益分配,能够充分激励科研人员并激发其创新的潜能。

近些年来,我国按照TRIPS 协议的最低保护标准,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科技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袁晓东,2006)。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及科技成果交易额的上升,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侵犯案件却逐年上升,反映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以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为例,受“重成果轻知识产权”传统思想的影响,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都以成果奖励制度为主,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人事管理制度也以发表论文为主要考核指标。结果是,研究项目低水平重复现象严重,无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2010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为27.2%,而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国外发明授权率为56.4%,无论在质量、结构和国际布局上,都与世界主要专利强国存在较大差距。与此同时,发明创新者自身的不成熟、政府法规的不健全、部分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一些企业经营者素质的低下以及政府职能体制转变不到位、市场经济发育等诸多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

7. 知识产权保护期是多久

《商标法》第二十三复条,注册商制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算。另外该法对续展也作了规定。《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