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 条件: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
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大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在不同类别、性质亦不相似的商品上也不允许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禁止将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4)能胜诉
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构成商标权侵权,或者是同类别生产或服务商之间的商标纠纷,或者是跨类别生产和服务商侵犯了驰名商标。柒牌公司恰恰是利用了后一个理由发动了这场诉讼并胜诉。案情其实很简单,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了“柒牌”商标,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如果柒牌公司最终能胜诉,那么意味着柒牌不仅会在此次诉讼中获得利益赔偿,还通过司法诉讼确认了自己拥有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律师解释说,如果司法最终认定柒牌属驰名商标,则被告不管是否经营生产服装,都可能被判侵权,反之,两个企业在两个无关的产品领域所谓的商标侵权就站不住脚。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试图证明其产品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证据包括中央领导视察柒牌公司图片、柒牌公司荣获各种殊荣的证书图片,以及柒牌公司在全国各地专卖情况。法院认为:柒牌公司主要生产男装及相关配饰,2000年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九九式人民警察服装指定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为众多男性消费群体所认同。柒牌公司投入巨资,进行大量、持续的品牌宣传,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有1000多家的专卖店,市场占有率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高。在认定了“柒牌”是服装类驰名商标后,法院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Ⅱ 知识产权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1)叶与影视公司签署的免责条款应属无效。按照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叶是《商贾将军》一书的著作权人,《商贾将军》的内容侵权,应由作者承担侵权责任,影视公司只是提供创作素材,不是作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2)出版社出版抄袭书籍的行为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出版合同是相对叶和出版社之间的,不能因合同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免责。出版社可以根据著作权保证的条款主张叶违约。
(3)叶的抄袭行为是侵权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出版社出版抄袭他人的书籍,承担次要责任,书城虽然销售行为属于侵权,但如能证明书籍是来自合法来源,并且自己不应当知道书籍为侵权书籍,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案例二:
(1)有效。A网站是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委托开发的双方可以约定著作权归属。
(2)不成立。甲不是著作权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B网站使用A网站的著作权,应当取得A网站同意并支付报酬,B网站公开让网友下载而未告知A网站支付报酬,已经构成侵权。
(3)B是侵权行为人,甲将A网站的著作权擅自交由第三人使用,A网站的赔偿由甲和B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Ⅲ 《知识产权》著作权案例分析二

1、是。甲的题字符合著作权的客体的全部三个构成要件。即作品必须是一种版智力创作成果、权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具有可复制性。
2、乙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作品。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享有。
旅行社不构成侵权,因其不知乙未获得甲的授权,属于善意取得。
回答者: 郑庄公 - 副总裁 十级 11-28 18:03

本人自己引用自己的答案。

Ⅳ 国际知识产权侵权案例要怎么分析,有什么知识

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才行

Ⅳ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什么是企业字号

企业字号是构成企业的核心要素,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企业名称的这一标志作用主要是通过字号体现。 无论在何种情况,任何一个企业名称都存在与其他企业名称某一要素、甚至行政区划名称完全一致,但只要字号不同,祖传公众就不会将两者误认。企业名称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规定,主要指字号不得相同或者近似。一个知名企业名称,往往有一个好的字号,这一字号不仅具有一般企业名称字号的标志价值,更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 品牌或服务和其他 经营者的商品或 服务的标记。我国 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企业字号与商标的区别

1、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

企业名称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

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

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可转让性。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则不行。

商商标与企业字号统一主要的好处在于:

其一是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一旦记住了商标,也就认识了企业。商标注册名称与企业字号相统一还能帮助企业加大宣传力度。企业商标一出现,就等于在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这种宣传的外延更加宽泛了。其二是商标注册采用与企业字号相同的名称不仅仅在宣传效果上事半功倍,而且还可以减少因企业字号与其他企业商标注册冲突导致的纠纷。

企业字号与文字商标发生冲突,不管是企业的无意使用行为还是不良商家的恶意侵权行为都会对在先使用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造成损害。与此同时,也会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造成误导和混淆,使消费者不能清楚的分辨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不能作出正确的消费决定。

企业使用统一的字号和商标的好处是不但有利于集中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成本,让企业名称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有效地相互照应和强化,能尽量尽速地提高企业形象塑造和品牌培育的收益;更能有效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企业名称和商标冲突,防范潜在的侵权和被“搭便车”风险,降低维权成本,有利于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Ⅵ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二、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至于杂志社的权利,要看六位作者赋予其何种权利了

二、肯定是侵权的,处理的方法主要有:
1.删除侵权文章;
2.赔礼道歉;
3.消除不良影响;
4.赔偿作者及杂志社的损失等等

Ⅶ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额 问题好多啊
根据我过现行的商标法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由此可以,我国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很广的,45个类别都是保护的。这样就解决第一个案件的大部分问题,如果包头市雪鹿啤酒确实已经是中国驰名商标的话,那么海南人自醉酒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雪中飞滑雪用品有限公司分别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雪鹿”商标是通不过实质审查的,因为目前商标的审查是人为的,商评委的工作人员有可能会因为工作疏忽导致这2家公司申请的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当然这样的几率不亚于飞机失事,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话,包头雪鹿啤酒可以在其商标的公告期提起异议,这样商评委重新审定的话这2家公司的商标就会被判定无效。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包头雪鹿啤酒错过了公告期,导致以上2家公司的商标注册成功,那之后的商标争议上只要包头雪鹿啤酒出具其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是有很大把握胜诉的。退一步说,如果包头的雪鹿不是驰名商标,那么包头雪鹿啤酒也可以通过与上述2家公司的商标争议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一个案子我就模模糊糊的解释到这里,总之如果是驰名商标那就没什么问题,不是驰名商标也可以通过争议诉讼发起驰名认定,如果认定成功则上述2家公司的商标会判定无效。接下来说第二个案子,这个案子很有意思,而目前我国解决的方法也很有意思。
理论上来说,同标同类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提前收到材料的商标能注册下来,后收到的就会下不来。但是如果是同一天内收到的材料,商标局就不在分时间的先后了,这种情况下,商标局会让双方提出使用最早证明,谁使用的时间长谁的就能下来,如果双方都没有用过的话,那商标局就采用很有意思的方式来决定谁能获准注册-----抓阄。再有就是如果这个商标在国外已经驰名了那可能就无法注册下来了,如果国外企业无法出具其驰名证明那就要看法院判决了。这里面就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不过只要这个商标在国内有了一定的知名度,那么胜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Ⅷ 知识产权 案例分析

您好:
问题挺大的。
说一点。
张樊说的,产品商标,违法《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无效的。将会被禁止使用,不允许注册的。

Ⅸ 知识产权 著作权侵犯案例分析

《著作公法》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我认为出版社未经贾某许可擅自添加照片的行为侵犯了照片著作权人的使用权,贾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Ⅹ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题

1.《辛辣集》侵犯了原作者的汇编权,汇编作品应当经作品原作者同意并支付报酬
2.不构成侵权,鲁迅死后的时间已经超出法律保护财产权的期限,但是法律仍然保护鲁迅作品的人身权,杂文集应当注明文章的作者是鲁迅,不能署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