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进口权
⑴ 我想把国外的一项专利产品进口到国内卖。这样侵权吗
如果是正规渠道,不侵权。
有关专利平行进口的几种理论:
1.“权利国际穷竭”理论。该理论指某专利产品被合法售出之后,专利权人就不再对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享有控制权,专利权人对他们的“独占权”已告“穷竭”,他人转售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由此可得出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合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2.“权利国内穷竭”理论,即“地域性理论”。该理论指按照专利权的属地原则,同一项专利按照各国法律,分别于这些国家取得专利权,且其权利内容和效力仅在该制定国领域内得以承认,按照此理论,上述权利穷竭仅适用于国内,但是对于进口国的专利权仍然构成侵权。
3.“权利限制”理论。该理论是最近有学者提出的一种折衷的观点。该理论指将权利限制原则应用于平行进口问题,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限制权利人依照本国取得的知识产权阻止平行进口,使平行进口问题在一定条件下与权利用尽、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制度一起,成为权利限制原则各自独立、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
两个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且是分别受到两国法律保护的不同客体,所以权利人在一国行使权利后,其权利在该国内已告穷竭,但是如果他国进口商将此专利产品进口到另一国市场上,该行为不构成对出口国专利权的侵犯,但是却构成了对进口国专利权的侵犯。
(1)专利进口权扩展阅读:
由于被平行进口的专利产品在出口国是专利权人自己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根据“权利用尽”原则,购买者有自由处置其购买的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无权再控制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因此该产品向另一个国家的进口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与此类似的观点认为,如果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在出口国出售其专利产品时没有附加明确的限制性条件,则意味着“默示许可”购买者可以自由支配所购买的专利,其中包括出口,因此平行进口行为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反对平行进口的观点认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出口国和进口国的专利权是两项具有各自效力范围的专利权,在出口国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仅对出口国的专利权产生影响,并不导致进口国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中关于专利权人进口权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禁止平行进口,还有待于根据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制定相关的规定。
⑵ 请问专利产品的进口权具体内容是什么啊
这很好理解,概抄念与逻辑的问题。
举个例子,你在中国大陆获得一项发明专利,仅能中国大陆制止他人实施你的专利权,他人在越南实施你的发明专利,生产出专利产品,销售等等,都不会侵犯你的发明专利。但他就不能进口该专利产品到中国大陆来,一进口就侵犯你的专利权。在中国大陆制造和销售都不允许,怎么可能存在出口呢?对吧。
⑶ 什么是进口知识产权
您好,和专利进口权一个意思,专利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合法制造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以及进口使用或体现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专利进口权主要用于限制他人进口,以充分实现专利的财产利益。进口权包括禁止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
⑷ 进出口贸易中如何保护专利权
目前,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回又是另一方面,那么答应该如何保护专利权呢?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总之,专利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权利受到损害时,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享受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加大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⑸ 什么是专利进口权
专利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合法制造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以及进口使用或体现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专利进口权主要用于限制他人进口,以充分实现专利的财产利益。进口权包括禁止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
⑹ 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是什么
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是什么?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在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下面详细解析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是什么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财产权中又可分为独占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和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专利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法律规定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权、销售权和进口,这就是所谓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即只有专利权人可以实施其专利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实施专利。实施专利的情形包括: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独占实施权有五种: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其发明人以及实用新型的权利人以进行如下五种行为:1、制造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2、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专利产品。3、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4、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只要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有上述任何行为的都构成侵权。上面的许诺销售是指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果甲某有一个专利产品,某人未经甲某许可就以广告的形式销售甲某的产品,这就已经构成侵权。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包括四种: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