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比较

给你简单的介绍一下中南政法的知识产权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 2005 年 4 月新成立的教学单位,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平台,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为己任,在科研、教学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

知识产权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强素质、现代型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 17 人,其中教授 7 人,副教授 4 人,法学 和管理学 博士 14 人。除专职教师外,学院还聘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德雷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学者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司法机关和地方行政部门的专家担 任兼职 教授。启道法学考研

2006 年 9 月起,知识产权学院开始单独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法学博士; 2007 年作为我国试点的五所高校之一招收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研究生。

知识产权学院拥有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知识产权年刊》等学术窗口,知识产权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学院秉承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台湾等地的 10 余所学术机构、大学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广泛开展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为提升学科的国际化水平不懈努力。

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怎么样啊

知识产权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 2005 年 4 月新成立的教学单位,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平台,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为己任,在科研、教学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

知识产权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强素质、现代型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 17 人,其中教授 7 人,副教授 4 人,法学 和管理学 博士 14 人。除专职教师外,学院还聘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德雷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学者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司法机关和地方行政部门的专家担 任兼职 教授。

2006 年 9 月起,知识产权学院开始单独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法学博士; 2007 年作为我国试点的五所高校之一招收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研究生。

知识产权学院拥有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知识产权年刊》等学术窗口,知识产权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学院秉承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台湾等地的 10 余所学术机构、大学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广泛开展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为提升学科的国际化水平不懈努力。

专业介绍:
硕士研究生专业
● 知识产权
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勤奋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系统、全面、准确地了解本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各门学科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通晓与之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司法及知识产权实务工作,掌握一门外语。
研究方向 : 1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2 、知识产权制度; 3 、知识产权管理。
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总论、民法分论专题、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竞争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等。

● 知识产权管理
培养目标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求真精神,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能胜任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实务工作,以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海关的行政、司法与执法工作。
研究方向 : 1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2 、 知识产权宏观(行政)管理。
主要课程 : 管理经济学、战略管理、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等。

博士研究生专业
●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方向 : 1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2 、知识产权制度; 3 、知识产权管理。

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中心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其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改为现名。2004年11月26日,中心跻身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行列,由此步入新的发展时期。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6年5月13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决定依托本中心,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2007年,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托本中心成立。同年,知识产权所隶属的民商法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9月,中心“知识产权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是年,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正式挂牌成立。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由著名知识产权学者吴汉东教授担任。中心聘有110余名来自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竞争法及税法研究所、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德雷克大学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台湾政治大学、东吴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实务部门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专兼职研究人员。中心设立了由13名成员组成的学术委员会,资深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景川教授为顾问,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汉东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
自成立以来,中心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司法部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70余项,出版专著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0多篇,编著“十五”、“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研究生教材、现代法学教材、非法学类高等教育通识教材及全国自学考试、全国领导干部培训和中央党校培训教材、保护知识产权培训教材共计30余部。研究成果曾获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首届中国法学成果奖二等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奖一等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二等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等奖励40余次。此外,中心还参与了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咨询论证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心重点从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实务、知识产权比较等方面的研究,与此相对应地设立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室、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室、WT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室、知识产权贸易与管理研究室、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研究所等五个研究室(所)。为了实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发展,我中心开辟了四个窗口,即图书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学术刊物和国家精品课程。
中心长期致力于酿造浓重的学术氛围,打造优秀的学术精品,锻造精锐的研究队伍、凝炼明确的学术方向、创建开放的学术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研究基地是科研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新型科研组织。中心跻身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将继续高扬理想旗帜,不断开拓进取,争取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咨询服务和体制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新的成绩。

Ⅳ 深圳大学法学院开了哪些知识产权课

要说在深圳当地,那肯定不错的,我经常看深圳电视台请的法律嘉宾是深圳大学的。 但放到全国范围来说,其实力还是一般吧。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发展,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曾由中国人民大学骨干教师帮助组建。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李泽沛教授、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后担任法学院(系)领导工作。
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主包含社会学(社会工作)教学和研究,并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学科研单位。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57人、各类研究生507人。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2人,其中专任教师67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8人、副教授32人、讲师17人。近半数教师曾分别在世界知名大学留学、进修和交流。另外,学院还常年聘请有外籍法律专业教师任教。学院教师现有19人(次)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12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
我校法学专业先后获得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我校国际法学科是广东省重点学科。目前学院除军事法学外,在其它二级法律学科都形成了良好的教学和研究梯队。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全部的法律专业硕士点。具体包括: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际法学科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已连续招收培养了13届硕士研究生;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三个硕士点于2006年经批准设立和招生;2007年学院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JM)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2010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审批同意,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目前拥有院内硕士生导师49位,校外兼职导师53人。已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656人,累计获得硕士学位者149人。
2009年7月,全国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成立,这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专门研究基本法的学术机构。2011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设立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同时法学院还拥有七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所、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我院教师近五年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各类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20多部。2005-2009年承担100多项(仅统计排名第一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经费累计签约总额折合人民币539.4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基金项目(含重点)8项、教育部和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31项、国际合作项目4项、深圳市等地方政府和其他项目24项、校级项目37项。目前已有我院教师主持的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为优秀。近五年还获得司法部、广东省、中国法学会等颁发的各类科研奖励30多项。
依托省级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和优秀的师资队伍,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报考率和就业率均获得社会广泛赞誉。我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如下:
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资源优良。选修课多、实践性课程多。校级精品课程几乎涵盖了所有法学基础课程。双语课和专业外语课受到广泛重视。聘有外籍教师常年开设多门全外语讲授的专业课。努力实现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目标。
注重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旁听法院庭审、假期社会调研、双休日社会实践、学生法律援助活动等已常态化。学生均须完成为期3个月的专业实习。建立稳定实习联系单位28家,其中10家已签订了长期实习基地协议。聘请知名学者开设系列“学术讲座”。聘请实务界人士主讲的“法律实务精英论坛”已经课程化。教师辅导与学生读书报告相结合的“小经典精读”活动颇具特色。担任兼职律师的教师集体开设的“法律实务实训课程”深受欢迎。组建由校友、家长、法律实务界代表等多方组成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创了本科教学监督管理的新举措。
就业、司考、出国深造及各类大赛成绩喜人。统计数据表明,2005届-2009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9% 。学生每年在国际专业大赛中均有获奖,其中在第八届JESSP国际法模拟法庭赛(中国)大赛中,我院学生代表队获得全国冠军。本科生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稳步提升,2009年达到22 % ,居全国同类学校前列。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中曾获得省级二等奖、三等奖多项,校级特等奖两项,一、二、三等奖多项。每年还有众多的毕业生到港澳及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其中2009年人数达到约60余名。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硬件设施完善。学校拥有独立的法律图书专馆,学院拥有可容纳30人的电子信息阅览室。截止2010年5月统计,学校馆藏中外文法律类图书20.4151万册、中文期刊90(种)、外文期刊12(种)、电子数据库56(种)、中文电子期刊88(种)、外文电子期刊638(种)。学院建有300多平方米的法庭科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总值417万元(截止2010年5月统计);学院还有设备齐全并可容纳350人的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
经过长期不懈的建设与发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在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质量和专业特色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批优秀毕业生成为特区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的骨干中坚。法学院已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法学院现任领导]
院长:黄亚英
党委书记:杨献军
副院长:邹平学
副院长:曾月英
党委副书记:阮彬

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课程介绍

商法学(Commercial Law)
本课程共分四编:第一编总论,讲授商法的概念、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商业名称、商业经营口者和雇员的概念和制度、商业管理制度。第二编为商事主体法,介绍不同的商事组织,包括个体经营者、独资企业、公司、合营、联营和企业集团的概念和相互关系。第三编为商事中介制度,讲授商事代理、经纪制度、信托、寄托、居间和特许经营权。第四编为商品流通,讲授商品销售的不同方式(经营、代销、直销传销等),介绍流通证券(股票、债券、提单、仓单等)、期货交易、房地产交易、运输和仓储制度。
公司法(Law of Corporations)
介绍各国公司制度及有关吸引外资的法律。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产生与发展;工商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重点介绍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法律地位、特征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介绍各国有关吸收外国投资的法律和有关保护外国投资的国际条约。教师主要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组织学生分析中、美等国主要判例,归纳和比较不同国家公司法制度的基本特征,帮助学生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把握我国公司法的主要特点、发展趋势和利弊取向。
海商法(Maritime Law)
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的《海商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航海贸易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法律实践的判例。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介绍海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历史沿革及海商法的渊源;船舶与船员介绍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及海上保险合同_这部分内容为讲授重点;船舶碰撞、船舶拖航、海上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事诉讼时效、涉外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海商、海事纠纷的处理等法律问题_这部分内容作一般介绍。
票据法(Law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主要介绍中国票据法,同时,将从比较角度介绍英、美票据法(重点是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章)以及国际统一票据法的有关内容。在不同票据(包括汇票、本标、支票)中,本课重点讲授汇票与支票,包括出票、背书、提示、付款、拒付、追索等票据行为,分析票据行为中各方当事人的关系与相关诉权与抗辩权。在支票章节,还将介绍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本课程主要讲授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国际经济法概述及WTO的法律框架;二部分主要讲授国际货物贸易救济法;第三部分主要讲授国际服务贸易法;第四部分主要讲授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第五部分讲授国际经济纠纷争端的解决。具体介绍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主体与相关学科的关系,WTO的基本职能以及法律文件框架,WTO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救济手段及调查程序,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原则及规则体系,国际税收管辖权的理论和实践,双边税收条约的主要内容,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制度及其他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手段及基本程序。通过教师讲授相关法律、介绍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大量课外阅读、课堂重点讲授和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及操作程序,为学生在国际贸易、投资、税收等领域的进一步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国际私法学(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包括三大部分内容:(1)冲突规则,即当不同国家就某一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作出不同的规定时,规定应适用其中哪一国的民商法解决这一争议的规则;(2)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涉及:各国法院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为他国法院提供的司法协助、对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国际私法上的一般制度,如识别、反致、政策与善良风俗、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本课程将采用理论讲述与经典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本课程还将随着法律教学改革的深入,对内容进行不断更新及调整。
经济法学(Economic Law)
概要介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实现宏观调控及对市场进行规制的主要法律。课程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及财政法、税法、银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单行法规。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法律与经济体制的相互关系及法律在经济管理及市场规制方面的作用与影响。
知识产权法(Intel lectual Property)
介绍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重点在应用理论,同时也介绍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其与内国法的关系。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基本原理、发展历史和发展的趋势、在理论上存在产问题和主要的争议;具体介绍专利、版权、商标、计算机程序、商业秘密的基本内容和中国的立法、司法等基本情况;从理论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三个方面把握教学的情况,并做及时调整。
民法总论(General Principles to Civil law)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民法概述,讲述民法的含义、调整对象、发展历史、渊源、适用范围等;2、民法的基本原则,讲述我国民法所确立的指导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讲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4、自然人,讲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监护等;5、法人、讲述法人的民事权利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机关、法人成立、变更与终止;6、民事法律行为,讲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等;7、代事,讲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类型等;8、诉讼时效,讲述时效的类型、诉讼时效的期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等。
民法物权(Property Law)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物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二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物权概述,讲述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2、所有权,讲述所有权概述、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3、共有,讲述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共同共有;4、用益物权,讲述用益物权的概念瓦特生、地上权、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地役权;5、担保物权,讲述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6、占有,讲述占有概述、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民法债权(Obligation)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债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三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概述,讲述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2、债的履行,讲述债的概念和原则;3、债的保全和担保,讲述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具体方式;4、债的转移和消灭,讲述债权的转让、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转让、债的消灭;5、合同,讲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6、侵权行为,讲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种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责任;7、不当得利,讲述不当得利概述、成立要件、类型和不当得利之债内容;8、无因管理之债,讲述无因、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国际法学专业(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设立于1984年1月3日,是我校第一批设立的两个博士点之一,并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专业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广博的涉外经贸知识,同时能熟练进行外语的听说读写,成为国际法学领域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一、国家级重点学科、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我院的国际法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经过冯大同、沈四宝、王军三任院长和全体教师的建设,国际法专业汇聚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个具有雄厚实力雄厚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5年,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依托我院成立,该研究会凝聚了全国国际经济法专业的众多著名学者,已经成为该领域最重要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2013年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国际法系在国家“十五”“211工程”的资助下,成立了WTO法律研究中心等专业学术研究机构,并完成或即将完成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其中一些成果已经被实践部门用做决策的参考;国际法系的教师还主持承担了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和商务部等部委资助的研究项目,在国内法学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近百篇学术论文,并出版了数十部专著。
二、博士点专业、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水平
国际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十四个专业之一,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国际法系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被教育部评审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该课程的教科书《国际商法》畅销几十万册,培养和影响了几代经贸法律人才。
国际法系开设的其他课程,如国际投资法等,也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我系教师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方法,在很多课程的讲授上都使用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增强了学生应用中国法律和理解外国法律的能力。为了配合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我系教师编写了《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英美商事组织法》、《国际法》、《揭开公司面纱》等英文案例教学参考书,极大地促进了 “三会”人才(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同时又懂外语和经贸知识)的培养。
国际法系在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培养的研究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我系除了为中国大陆培养博士研究生外,近几年还为港澳台地区和英国、韩国等国家培养了近十名博士研究生。
国际法系在开展对外教学方面也成绩斐然。2003年,我院承担了一个培养十余名欧盟律师的项目,我系教师承担了其中大部分的教学任务。
三、高水平的对外交流
国际法系的中青年教师大多有在欧美等国家学习或做访问学者的经历,有丰富的对外交流资源。每年的对外交流,特别是与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互访非常频繁。国际法系与一些国外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暑期讲座、教师和学生的交换等,与时俱进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使得国际法系的教师能够追踪自己研究领域的最新发展,并把相关的信息应用到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中。部分教师还被国外邀请做高级访问学者或课题研究人员,并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二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北京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
教学科研学系
国际法学系
经济法学系
民商法学系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
诉讼法学系
法学理论学系
刑法学系 本科:
法学专业
科学学位硕士:
法学理论、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
法律硕士J.M.(法学)和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博士: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商法学
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授课对象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以及校内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学生应在修完《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等外贸课程的基础上,才进入本课程的学习。
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有:(1) 绪论;(2) 代理法;(3)合伙法;(4)公司法;(5)外商投资企业法;(6) 合同法;(7) 买卖法;(8) 产品责任法;(9) 票据法;(10)国际商事仲裁。应该说上述内容是国际商事法的核心部分,但不等于全部内容。其中,合同法、买卖法和公司法是本课程的重点,因为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合同尤其是货物买卖合同是基本的法律文件,而公司是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最主要的主体。票据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受课时限制,对外贸、管理、外语等专业的学生可暂不讲授,但对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则必须讲授。至于运输及保险方面的法律问题,鉴于学生在学习《国际贸易实务》、《海商法》和《保险学》等课程中已获得必要的知识,因此,在《国际商法》课程中不拟列入。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讨论或模拟仲裁庭或模拟、法庭。其目的是使学生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懂得如何将所学的法律原理用来解决实际商务纠纷。
国际商法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五门重点建设核心课程之一,其特点是其专业性、实践性强,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特别是中国入世后社会对国际经贸人材的需求联系紧密。该课程对全校开放,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先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进出口业务等基本知识。讲授的对象为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以及校内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
从 1980 年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即开设国际商法课程,至今已有25年的历史。这25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 1980 年至 1993 年。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课程的创建和体系确立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从国际经济贸易系分立出来,并成立国际经济法系,由冯大同 教授任系主任,国际商法课程的带头人主要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沈达明、冯大同两位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
(1) 建立了一套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商法体系;
(2) 沈达明、冯大同教授于 1980 年编写的《国际商法》教材,后来被定为原外贸部统编教材,曾获原外经贸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冯大同教授于1992 年主编出版了《国际商法》 ( 修订版 ) 教材,后被定为原外经贸部统编教材,曾被评为外经贸部优秀教材。
第二时期为 1994 年至今。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品牌课程的确立时期。 199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系改建为法学院,由沈四宝教授任院长。在这一时期,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带头人是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和副院长王军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为:
1、国际商法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以国际商法课程为核心的国际法专业在 2002年获得国家重点学科的称号。
2、国际商法课程被评为 2003 年北京市精品课程。
3、由沈四宝、王军、焦津洪三位教授编著的国际商法课程教科书《国际商法》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国际商法》教材现已被各大专院校采用,至今已发行几十多万册,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统一国际商法教材体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在国际商法的教学中不断总结出了新的教学方法,其中包括:案例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这些方法的采用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经贸大学法学院曾先后召开过多次全国性的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研讨会,与国内同行共同研究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5、编写了多部国际商法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系列教材 , 除了《国际商法》教材之外,具有代表性的还有:
(1)沈四宝、王军、焦津洪:《国际商法教学案例 ( 英文 ) 选编》,法律出版社 1999 年出版,该教材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研究生推荐教材;
(2)王军:《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出版;
(3)王军:《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出版;
(4)丁丁编著:《英美商事组织法》(案例精粹系列丛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年出版。

Ⅵ 有法系和金融的大学

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原名经济法系、法学二系,始建于1985年5月。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经济法学教学、研究、培训和信息资料中心。学院现有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四个硕士学位点、一个法学(经济法方向)本科专业。设有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司企业法六个教研室及经济法学、房地产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12个研究中心。学院在课程设置上突出强调实践性与应用性,目前开设有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4门必修课,以及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等20余门经济法方向选修课。学院教学、科研成绩显著。经济法学科1995年被评为司法部重点学科,2001年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四门课程先后被评为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近三年来发表学术论文77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7部、获省部级奖励13项;目前承担科研项目共3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教学研究方面,出版教材38部,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6项。学院现有本科生1591人,研究生335人。毕业生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司法机关、党政机关、教学科研单位、金融系统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和部门。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在学规模、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土地与房地产法和金融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有着重要影响。现任院长:强力教授

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 2005 年 4 月新成立的教学单位,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平台,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为己任,在科研、教学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

知识产权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强素质、现代型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 17 人,其中教授 7 人,副教授 4 人,法学 和管理学 博士 14 人。除专职教师外,学院还聘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德雷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学者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司法机关和地方行政部门的专家担 任兼职 教授。

2006 年 9 月起,知识产权学院开始单独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法学博士; 2007 年作为我国试点的五所高校之一招收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研究生。

知识产权学院拥有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知识产权年刊》等学术窗口,知识产权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学院秉承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台湾等地的 10 余所学术机构、大学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广泛开展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为提升学科的国际化水平不懈努力。

专业介绍:

硕士研究生专业

● 知识产权

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勤奋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系统、全面、准确地了解本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各门学科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通晓与之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司法及知识产权实务工作,掌握一门外语。

研究方向 : 1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2 、知识产权制度; 3 、知识产权管理。

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总论、民法分论专题、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竞争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等。

● 知识产权管理

培养目标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求真精神,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能胜任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实务工作,以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海关的行政、司法与执法工作。

研究方向 : 1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2 、 知识产权宏观(行政)管理。

主要课程 : 管理经济学、战略管理、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等。

博士研究生专业

●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方向 : 1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2 、知识产权制度; 3 、知识产权管理。

Ⅷ 怎样在智拾网中查到律师学习的内容

47岁的黄律师是西部某律所的合伙人,在律师群看到一张课程学习的海报,被“资本市场”四个字吸引。刚看了10分钟课程,他就在智拾网买了7200元的会员。
近日,智拾网推出“资本市场进阶课程限时免费听”活动,活动海报被律师分享到朋友圈、微信、微博,1分钟100人的添加请求让智拾网的8个客服应接不暇。免费的精品课程带动了付费课程,直接购买全年会员的律师不在少数。
知识付费风口已然来临
智拾网此次活动是一次法律圈“知识付费”的实验。有好的内容,律师愿意为之付费,并且不太在意价格,而是在意价值。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律师对学习的渴求。智拾网经过10天的推广,资本市场课程的总浏览点击量达23万,总点击人次达9万。最终进行课程学习的人数达7万人。
无独有偶,法律圈的知识培训从两年前悄悄兴起,互联网加速了律师学习的的需求,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人被推到前端分享,一大批大咖IP由此树立。
一节课,100小时准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陈枫就是这样一个大咖。他1小时的咨询费是3500元,据他介绍,“在智拾网讲课要花费100小时的准备时间”,但是他更在乎的是公益性质,虽然讲课的收入达不到他做案子的收入,但他仍表示“希望很更多人一起学习,做律师,不能只看钱。”
智拾网考虑到不能只让讲课律师“做公益”,于是收费课程应需而生,收费课程+公益课程极大的满足了律师的需求。学习变得简单和便捷,听课人和讲课人的时间受到了同样的尊重。
智拾网上线62天,日页面浏览量达到30000以上,以学习为核心的中国法律生态圈正在悄然形成。
“空中法学院”正在实现
“经此一役,智合才真正成为一家互联网公司”。智拾网创始人洪祖运这样定义此次的课程推广。
洪祖运出身法律世家,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在香港国际律所执业多年,交游甚广,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资源和影响。正是这个原因,陈一丹、吴霄光在一席交谈后决定投资他创业。2017年初,公司完成1200万的Pre-A轮融资,来自源熹资本,紫竹小苗基金,授羽投资和微光创投。
媒体方面,智合有智合官网、智合法律新媒体、智合LawSchool等垂直新媒体平台,粉丝数量约60万;产出的文章内容也从知识产权法律领域扩展到了法律全领域。
法律培训方面,智合已经形成以“智拾网”为中心的法律在线学习平台。目前,平台累计产出500多堂法律实务类专题课程,涵盖资本市场、知识产权、娱乐法等多个领域,目前正以每月50堂以上的速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