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明与专利
㈠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既有发明专利,又有实用新型专利,可能有的人会觉得实用新型不就是发明专利的一种呀,其实它是两种不同的专利,在本质上讲这两种专利都是科学技术上的新创造,但是它们却也有很大的区别,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有哪些区别。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是什么?发明专利主要是指创造,也就是对产品、办法或者其改良所提出的新的技术计划。(1)创造是一项新的技术计划技术计划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处理人类消费、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详细构思,是运用自然规律、自然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计划。技术计划普通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计划的技术特征能够是零件、部件、资料、用具、设备、安装的外形、构造、成分、尺寸等等;办法技术计划的技术特征能够是工艺、步骤、过程,所触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互相关系也是技术特征。(2)发明分为产品创造和办法创造两大类型产品创造包括一切由人发明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创造。办法创造包括一切应用自然规律的办法,又能够分为制造办法和操作运用办法两品种型,例如对加工办法、制造办法、测试办法或产品运用办法等所做出的创造。专利法维护的创造也能够是对现有产品或办法的改良。绝大多数创造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良,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停止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停止新的选择等,只需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能够取得专利维护的创造。实用新型专利所称适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外形、结构或者其分离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计划。适用新型与创造的相同之处在于,适用新型也必需是一种技术计划,而不能是笼统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适用新型与创造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适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外形的产品,不能是一种办法,例如消费办法、实验办法、处置办法和应用办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外形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适用新型的发明性请求不太高,而适用性较强。
㈡ 发明、实用专利与软著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 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 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
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
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
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一、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类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标志,依照各国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
二、权利客体范畴不同
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保护注册商标。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商标权广泛得多。
三、权利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商标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
四、权利的排他性不同
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相比之下,专利权、商标权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这项技术。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
五、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10年,续展的次数不限,希望能帮助到你望点赞
㈢ ‘’科技成果‘’与专利的区别是谁发表的
科技成果与专利虽然都是人类创造的无形资产,但在技术领域、技术成熟度、技术垄断性、技术规模、技术等级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1、技术领域。科技成果与专利虽然都涉及到技术的各个领域,但是二者不是完全重叠覆盖的。总体而言,科技成果涉及的技术领域比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宽。从专利保护客体的内容看,它应当包括各个技术领域,但是各国政府为国家的安全利益和重大经济利益,有些领域的发明创造暂不授予专利权,如用原子核变换方法直接获得物质,目前在我国就不能授予专利权。有些领域的发明创造,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以及这一领域的特殊性,不能满足授权技术所具有的可重复再现的稳定性,因而也不能授予专利权。需要通过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如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申请专利,而只能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或者《动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行保护。还有些领域的发明创造由于受人类、动物类差异性的影响,同一种病对于不同的人或者同类动物中的不同动物,其症状表现可能不同,这种方法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所以疾病的诊断方法不能申请专利。但它们都成为科技成果。
2、技术的规模。科技成果一般是国家、省(或部)、市政府部门下达科技攻关计划,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承担完成的;或者是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制定科研计划项目、产品攻关计划项目或产品改造项目,由自己完成、合作完成或委托他人完成的,所涉及的产品一般是整机产品或圈套的零部件产品,所涉及的方法是生产产品的完整方法或完整的加工工艺,所以是相对较大的产品科研项目或是相对较大的方法科研项目。但专利技术既可以是单位完成的生产方法、工艺方法项目、产品科研项目,产品改造、技术革新项目,也可以是个人完成的小发明创造。并且,凡是具有一定功能和作用、能够独立销售的零部件均可以单独申请专利保护,就是说,整机产品除了可以从整体上进行专利保护外,还可以对有创新点的零部件进行单独的专利保护。这样,一个新产品可以对应着多项专利保护。专利技术项目的规模可大可小。大到国家级“863”计划项目,小到日常生活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如儿童推车,厨房用具、娱乐用具等。
3、技术的成熟度。一般情况下,科技成果与专利技术相比,前者的技术成熟度相对较高,后者的技术成熟度相对较低。因为科技成果一般经过了实验室的小试阶段,有的还进行了中试,所以技术较成熟,实施的风险性相对较小,也易于推广。专利技术的成熟度相对较低,因为,专利法只规定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一种技术解决方案,并没有规定这种技术解决方案所达到的技术成熟度。因此,这种技术方案可以是一种技术构思,也可以是经过科学实验的较成熟技术。这取决于专利申请人对技术完成的程度,如果他提出的技术方案只是一个原理上可行的技术构思方案,那么该专利技术的成熟度就较低;如果他提出的技术解决方案,不仅仅在原理上可行,而且还做出了处于试验阶段的产品或者用申请专利的方法生产出了产品,或者是一个即将投放市场的产品,那么该专利的技术程度就较高。由于专利技术的特殊性,所以实施的风险性较大,技术转化率相对较低。但是,也正由于专利技术可以是处于构思阶段的技术解决方案,它与科技成果相比更具有前瞻性、先进性。所以,公开的专利技术和专利申请技术更能及时反映当代科技的发展动态、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某一技术领域的技术成熟度。
4、技术的等级。技术等级,对科技成果是鉴定等级,对专利是授权等级。一项科技成果,若是由代表国家的行政部门或国家授权的部门鉴定通过的,则是国家级科技项目;如果一项科技成果是由省部级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则是省部级科技项目;市级科技项目以此类推。本级鉴定项目只能代表本级的技术水平,不能说明其它国家、省市没有相同或类似的技术,或者更先进的技术。当然,可能有部分国家级项目达到了世界同类水平、先进水平或者领先水平,有的可能填补了世界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专利的授权等级仅由国家一个级别,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国家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并对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一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具体含义是:(1)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其申请日以前,国内外没有与其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体而言,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自己的特征,而且这一特征或者数个特征是花费了创造性劳动得到的,同时这种创造性劳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来说要求高,即该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要求低,即该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于发明专利既进行了形式审查,又进行了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性审查,所以授权的专利技术在国内都是新的技术。从这个意义上讲,专利技术与科技成果相比,更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和世界范围的先进性。
5、技术的法律保护状况。科技成果是没有获得法律保护的智力资源,其拥有者不享有独占实施权,因此无权阻止他人实施。可以说,科技成果的公开之日,就是无偿奉献给全世界之时。专利是获得了法律保护的技术,专利权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技术垄断,进行独占实施,或许可、转让他人实施。既能有效制止竞争对手的仿造行为,又能很好的阻止竞争对手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行为。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样既有利于调动专利权人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专利技术的开发与实施,合理的配置了技术创新资源,加快了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步伐。
㈣ 发明与专利有什么区别任何角度皆可!
发明是应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领域中特有问题而提出创新性方案、措施的过内程和成果。产品容之所以被发明出来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而发明出来产品。分为有用发明和无用发明。发明的成果或是提供前所未有的人工自然物模型,或是提供加工制作的新工艺、新方法。机器设备、仪表装备和各种消费用品以及有关制造工艺、生产流程和检测控制方法的创新和改造,均属于发明。
专利从字面上讲,“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技术方法——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
林肯说: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你从中去理解他们的区别的关系,就一目了然了.
㈤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下面将具体阐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第一、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1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2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㈥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有什么区别啊
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审查标准上的区别如下:
(1)创造性的标准不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的标准低于发明的创造性的标准。
发明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发明而言,不仅要考虑该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还要考虑其类似、相近或相关的技术领域,以及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其中去寻找技术手段的其他技术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同时考虑其类似、相近或相关的技术领域。
(3)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可以引用一篇、两篇甚至多篇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而对于实用新型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篇或者两篇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拼凑”的实用新型,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篇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㈦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都是什么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
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㈧ 科研成果和专利的区别
科研成果和专利的区别如下:
1、覆盖范围不同:
科研成果是专利申请的重要基础。科研成果具备了专利申请的技术要素,只要这项技术具备授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授权专利必备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但科研成果并不等于专利,科研成果可以申请专利,但不是所有的科研成果都能申请成为专利。科研成果与专利虽然都涉及到技术的各个领域,但二者不是完全重叠覆盖的。
2、公开程度不同:
科研成果可以保密,没有强制公开的说法。但专利是强制公开的。科研成果可能被窃取盗用,但专利技术是公开的,使用该专利需要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3、商品化的程度不同:
依法取得了专利,就实现了对市场的垄断和监督,有利于转让,能加速成果的产业化。而科技成果只是智力资源的创造、应用,而没有占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的应用科技成果,成为科技成果拥有者或者合法实施者的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