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告函
㈠ 有关侵犯专利的法律函(律师函)资格
1、“向一些侵犯本公司专利的同行发律师函”的目的是告知其已经侵犯你的专权利并可能属提起诉讼,因此是否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关系不大,你可以直接通过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发函告就可以。
2、发这样的函告重点是要你们公司有已经审核通过的专利权,并且是没有争议的。
㈡ 我们公司收到了一个专利侵权警告函,说我们一主要产品涉嫌专利侵权,请问专业专利律师如何处理
这属于对方发出了相关律师函
就此,你首先得核对他所述情况是否属实
如果,并不存在侵权情况,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如果确实存在涉嫌侵权情况,建议你联系你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事务所,由他们帮你制定应对策略,是对他们的专利无效,还是做什么技术规避风险
㈢ 通告通报公告的区别
通告通报公告的区别如下:
1.所告知的对象不同。通报是上级机关把工作情况或带有指导性的经验教训通报下级单位或部门,无论哪种通报,受文单位只能是制发机关的所属单位或部门;通告所告知的对象是全部组织和群众,它所宣布的规定条文,具有政策性、法规性和某种权威性,要求人们遵照执行,一般都要张贴或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告,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
2.制发的时间不同。通报制发于事后,往往是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进行分析、评价,通报有关单位,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通告制发于事前,都有预先发出消息的意义;公告也制发于事后,用来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决定。
3.目的不同。通报主要是通过典型事例或重要情况的传达,向全体下属进行宣传教育或沟通信息,以指导、推动今后的工作,没有工作的具体部署与安排;通告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必须遵守的事项,有着较强的、直接的和具体的约束力;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郑重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决定。
4.作用不同。通报可以用于奖惩有关单位或人员,通知、公告无此作用。
(3)专利公告函扩展阅读: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
通报:基本意思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通报适用行政机关,党务机关及人大使用。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
参考资料:网络-通告网络-通报网络-公告
㈣ 通告、布告、公告、通知的区别
1、概念不同
通知:是要求下级机关、组织或人员办理或周知的事项;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时所使用的一种公文。
2、适用性不同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通知: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机关较多,要注意主送机关排列的规范性。
公告:具有其严肃、庄重、权威的特点。它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发,所及内容重大而且多能引人关注。
布告:在使用上,只限于上级对下级,在平级之间不可以使用。布告所发布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某些具体事项,而且是面向国内或一定的区域。行文风格不如公告庄重严肃。
3、用法不同
公告: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公告"标发文机关和文种,有时只标文种即可: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通告"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
通知:发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这部分的写法跟决定、指示很接近,主要用来表述有关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
布告:由于它要张贴出来,面向群众,所以一般不写受文机关。布告的内容由标题、编号、正文和落款四部分构成。
通告:按用途可分为周知性(事务性)通告、规定性(制约性)通告两大类。
㈤ 中国法定的公文有令、决定、公告、请示、批复、函等9种
不对。中国法定公文党的各级机关为14种,政府各级机关13种,其中9种相同,9种不同,合计27种。企业规定公文为10种。
常用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
(1)规范性文件。
①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②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③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④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2)领导指导性文件。
①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②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③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④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⑤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
①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②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
①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②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③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④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国家机构、政党的重要会议纪要,在需要对外公开报道时,以“会议公报”公布。
㈥ 公文中通知、通告、通报、公告、决定、函、请示、申请、报告等的区别
一、通知
是要求下级机关、组织或人员办理或周知的事项;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时所使用的一种公文。
按照使用性质,通知可分为三大类:
1、是用于要求下级办理或周知事项的指示性通知,如(工作、学习安排通知,会议通知等);
2、是用于批转文件和颁发、印发、转发文件的批示性通知;
3、是用于任免干部的任免性通知。
二、通报
是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以及具有典范、知道、教育、警戒意义的事件通知所属下级单位的公文文种。
{通知和通报的区别}
1、内容范围不同。
2、目的要求不同。
3、表现方式不同。
三、通告
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所使用的一种公文。
特点:1、法规性
2、政策性
3、广泛性
4、使用的普遍性
种类:1、制约性通告
2、知照性通告
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一)函主要三种类型:
1、商洽谈
2、询问答复函
3、请批、批准函
(二)函主要三个特点
1、适用范围广泛,使用灵活方便。
2、行文方向具有多向性。
3、短小精悍。
{函与请示的区别}
函:主要用于平级单位之间、不相隶属单位之间以及有业务上的主管和被主管关系的单位之间的工作往来。
请示:则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下级机关用请示向上级机关行文请求指示批准重要事项。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一)类别:
1、呈报报告
2、呈转报告
3、回复报告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必须在事前写。请示中不能附带报告的内容,只能一事一文。)
[与报告比较,请示的突出特点]
1、行文内容的请求性。
2、行文目的的求复性。
3、行文时机的超前性。
4、请求事项的单一性。
七、申请
是单位或个人因某种需要向有关部门、组织、团体提出书面申请的专用文书。
(一)注意事项:
1、一份申请书只能写一种申请(一事一书)
2、态度端正,语言简明。
我就知道这些了,希望对你有用!
㈦ 通知、公告、决定、函四种公文文种中只能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是
决定。通知、决定是下行公文,函是商洽性公文,公告是公布性公文。能用文件下发的只有通知和决定。但,通知可以用便签的形式下发。只有决定只能用文件形式下发。
㈧ 知识产权(专利)侵权警告函格式
专利警告函,就是指专利权人认为市场上他人行为侵害了自己的专利,而以警告函、敬告函、律师函、公开信等方式向侵权人或其交易相对人等发出警告的行为。
仔细考察这些警告函,其发出缘由,一部分确实是为了保护被侵害的合法权利,但也的确存在一部分警告函行为,或是发函者根本知道他方并未侵权,或是发函者并不拥有合法的专利权,而仅仅出于打击交易对手,破坏他人商誉,以使自己取得市场优势地位等考虑而做出。因此,若完全不干预部分厂商以专利侵害为名而行不公平竞争之实的行为,所有在市场上活动的厂商都可能因为他人不实的指控而遭受到不白之冤,带来严重的商业后果(如缘此不利消息引起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而这些严重后果,对于疑似侵权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合法专利,根本就不存在侵权事实的商家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因此,如何对形形色色警告函行为进行区分,并做出判断,成为我们应对此类行为的首要步骤。
在中国,警告函本身并不具有仲裁裁决或法院裁决那样的强制性效力。被警告方也完全可能对其不予理会。于是,许多专利权人乃至其所委托的律师认为,只要自己曾经向这些使用或销售侵权产品的经营者发出过警告函,或者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一个公开的“警告声明”,至少以后可以向法院证明这些被警告者自收到、看到警告函后就“已经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侵权产品”了,从而可以追究他们的赔偿责任。
笔者根据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司法实践,认为警告函最好应具备以下内容:
1、警告函中应明确专利权人的身份,包括权利来源的途径:是申请获得授权,还是转让获得授权,或者是经专利权人许可等情况。
2、警告函中应阐明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专利的名称、类型、获得权利的时间,专利的效力,专利权利的内容。并且,应当将公告授权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附随于专利警告函后一并发给被警告人。
3、由于中国对于实用新型发明的授权并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还应当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附随于警告函后,并应当在警告函中阐明自己的专利经过检索后的结论。
4、警告函中应当阐明被警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比如制造,或销售,或许诺销售、或使用,等等),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等;
5、警告函中应当将被指控的产品的特征予以简要归纳,并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以明确被控产品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6、 警告函中应当告知被警告人回覆警告函之期限。
7、警告函中应当告知被警告人必须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阐明被警告人所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所依据的专利法具体条文、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文、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等。
8、警告函的寄送方式应以能够获得寄送凭证的目的为准,这对于证明权利人是否发出警告函是非常重要的。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权利人提供了符合上述内容的警告函,法院将会以此作为判断被控方是否故意侵权的重要依据。
因此,收到上述警告函的被警告人绝不可置之不理,应在自己的律师的协助下,与发出警告的权利人或其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否则在日后的庭审中很难摆脱“明知侵权”的指控。
㈨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范本怎么写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范本
致:xxxxxx公司
1.本公司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拥有_________-的__商标权、__版权、__专利权(请选择)的__所有权、__使用权、__代理保护权(请选择)。
2.本公司知识产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3.本公司在此通知贵公司,本公司确认:xxxxxx公司所销售的商品(或其他行为)侵犯了我公司上述知识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1)侵权方式说明(如是专利侵权,还需提供专利权人合法授权生产企业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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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称“投诉截止日”),xxxxxx公司的全部侵权信息明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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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贵公司的侵权行为已经对本公司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可以写的严重一些)
5.本公司在此诚意声明本通知及附件中所含陈述皆为真实有效的合法陈述,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后立即停止一切涉嫌侵权行为。
6.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