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知识产权和采购,应该选哪个offer。。

看你兴趣啦,采购的外面跑跑,有回扣哦~

B. 如何利用采购合同条文实现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一方面,随着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频发;另一方面,社会分工细化,产业链越拉越长,下游企业(简称采购商)不可避免地要采购上游企业(供应商)的产品(采购物)。
根据目前知识产权制度及现实情况,除了医药几种特殊的产品,几乎所有的产品,从材料到外形、从结构到使用、从软件到硬件,从组装到维护,从生产到操作,方方面面均可能涉及知识产权。因此,对于一件产品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据说,一件智能手机可能涉及的专利数量高达25万项。虽然不确定该数据的准确性,但可以说明产品涉及知识产权数量之多。由于涉及知识产权数量很多,绝大多数情况下,任何一家企业都可能拥有与某一产品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连知名手机企业苹果公司在2015年就为了获得769件专利许可向华为支付了许可费。在某种意义上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根本不可能完全避免。
由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多种多样,如专利侵权行为不仅包括制造,还包括使用、销售及承诺销售;再加上侵权证据更容易从产业链下游的采购商处获得,因此,由于采购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侵权诉讼,绝大多数都捎带上实际侵权物的采购商作为被告之一;这种“被侵权”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常态之一(虽然有些不公平,但却符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此不再展开论述)。
既然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且这种“被侵权”合法且多见,因此,如何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因采购物涉嫌侵权而产生的风险就成为采购合同的“必要”条款。此类条款的具体约定不仅律师水平相关,也和立场(代表谁的利益)相关;最终的合同文本还要根据采购商和供应商的谈判确定,而具体的谈判在很多程度上是双方地位、实力不同而不同。

C. 采购合同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条款怎么写

关于在劳动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你可以用保密条款进行,如在工作中不得泄密,特别是计算机方面的,另外在离职后不得从事于现本职相关的工作。
生产合同中,还是保密条款,如不得把生产过程,生产废料等生产过程中的东西随意处理。
销售合同中不得将购买的产品挪作它用,或是买给他厂等等。
总之就是限制性的,怎么对你有利就怎么办。

D. 货物采购中的知识产权不侵权保证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您好,知识产抄权不侵权保证书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承诺供应的所有产品的范围,是否包括之前已经供应的产品和未来将要供应的产品。以及产品权利的范围,如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
2、承诺供应的产品,如含有商标、专利或著作权等内容,是否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
3、公司承诺的侵权赔偿数额以及赔偿范围。如涉及供应的产品被第三方起诉侵权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的,是否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是否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作出的赔偿、行政处罚、律师费、应诉成本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 采购合同的知识产权事宜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3、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4、标的物交付
标的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采购合同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应在采购合同中对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约定明确。
5、质量标准
在这个问题,很多采购人员存在误区:如果存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则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必写;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没什么可写。结果导致采购合同中并无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这对采购方非常不利。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6、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促使采购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应在采购合同中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如约定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大量的采购合同中只是概括地约定了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约定等同于没有约定,没有实质意义。
7、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
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是当事人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经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法。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两种仲裁和诉讼。
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很多企业能够重视签订合同,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往往重视不够,由此导致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增加了合同产生纠纷的机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企业必须要重视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风险控制。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及权利过户的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注意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检查,如遇到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合同履行完毕后对供货商进行评价,为下次确定供货商积累材料等。如果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

F. 生产,采购,知识产权统称为什么部门

负责知识产权的一般是法务部

G. 政府采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政府采购文件中大多都会规定,由于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例子:
8、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H. 对于女孩来说:做采购和知识产权哪个更适合

主要看兴趣,喜欢做的,做起来不会太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