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撤回

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就进入授权阶段。然而,并非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批准为专利。如果专利被撤回申请人就必须针对申请的撤回做出处理。
1.专利申请被主动撤回
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可以主动提出撤回专利申请。
(1)发现申请内容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
(2)发现申请文件撰写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批准,或者保护范围将受到严重限制的;
(3)发现申请缺乏专利性,进行下一步程序已没有意义的;
(4)申请人要求申请保密专利,国务院主管部门不同意,申请人经考虑认为将发明保密更有利的。
请求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一式两份,写明请求撤回的申请的申请号、发明名称和申请人,并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委托专利代理的,可以由专利代理机构代办手续,但应当附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专利申请一经撤回,申请人及其继受人不能要求恢复。
发明专利申请在进行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撤回以后不再公布,但在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以后撤回的,申请将照常公布。公布准备程序一般从申请日起第15个月开始,但有提前公布请求的,从形式审查合格起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有优先权请求的,从优先权日起第15个月进入公布准备程序。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办理专利权授权登记手续以前提出。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后,专利局立即进入公告准备程序,申请人即使提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专利局也将照常公告授权,并出版专利说明书。
发明专利申请在公布以前,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前撤回的,专利局应当对其申请案卷予以保密;并且按照公布及公告以前的申请案卷一样进行管理,直至案卷销毁。
2.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同时补办因正当事由的障碍而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和补缴应当缴纳的费用。补办手续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如确有困难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的,应当请求专利局延长期限;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请求恢复权利需经专利局批准。而批准的主要依据是:①恢复权利请求书和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其它应当补办的手续和应当补缴的费用是否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后两个半月内完成的;②提出的正当理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没有过失或者过失可以原谅的事由才被认为是正当事由。
专利局不同意恢复的,将作出不同意恢复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不同意恢复的通知后15天内,向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提出行政复议。

㈡ 怎样办理专利申请的撤回手续

专利申请在授来权前,申请自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在撤回专利申请时,申请人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一种表格。声明要逐项填写,要写明发明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要有声明提交人(即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章。当撤回手续合格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寄给申请人一份"手续合格通知书";当撤回手续不合格时,则寄给申请人一份"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当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提交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项专利申请已做好了公布的印刷准备工作,那么声明中提及的该项专利申请将仍予以公布。

㈢ 专利权的撤销是怎么回事

发明、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外观设计专利不具备新颖性、独创性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全部、或者部分地撤销授予的专利权。那么专利权的撤销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了解相关知识。专利权的撤销撤销程序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两种专利只经过初步审查,对是否符合专利性条件并未作过审查。对发明专利增加公众监督也是有益的。通过撤销程序可以提高授权专利的质量,加强专利权的稳定性,有利于专利权人实施和转让专利,也有利保护公众利益利益,减少专利实施中的法律纠纷。在撤销程序中专利权人如发现自己专利的授权文本有明显缺陷时,也右以请求部分撤销自己的专利,并在此程序中对授权文本进行修改,但这种修改不得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单位或个人,请求撤销某项专利权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请求撤销专利权的,应当提交统一格式的撤销请求书,写明撤销理由并附具支持撤销理由的证据或文献,各一式两份。撤销理由只以是专利性方面的问题,其它理由不予受理。请求撤销的要缴纳规定的费用。专利局受理撤销请求后,将依法审查。撤销理由不成立的,作出维持原专利权的决定;反之,将作出撤销的专利权视为处始即不存在。对专利局作出的上述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在接到决定后的3个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其程序同驳回申请后请求复审的程序类似。

㈣ 如何理解专利的撤销

如何理解专利的撤销,专利申请撤回是专利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授予专利权以前将专利申请收回。下面小编具体讲讲该如何理解专利的撤销。专利的撤销如何理解专利的撤销?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理解:一、任何人都可以是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人需要找代理机构代理办理。二、撤销请求的审查按审查的性质划分,对撤销请求进行审查的部门有撤销请求的初步审查部门和撤销请求的实质审查部门。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撤销请求的初步审查分别由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部门负责;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撒销请求的实质审查由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部门负责。对外观设计专利撤销请求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部门负责。三、撤销请求的期限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为撤销请求的期限。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记载在专利局定期出版的三种专利公报上。撤销请求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不当的理由耽误该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不能请求恢复。撤销请求人也不能请求延长该期限。如何理解专利的撤销?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㈤ 专利申请后还能撤回吗

专利申请后可以撤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2、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如何撤销专利扩展阅读

专利申请在授权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在撤回专利申请时,申请人要向专利局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专利局统一制定的一种表格。声明要逐项填写,要写明发明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要有声明提交人(即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章。当撤回手续合格时,专利局寄给申请人一份“手续合格通知书”;当撤回手续不合格时,则部给申请入一份“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如果当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提交时,专利局对该项专利申请已做好了公布的印刷准备工作,那么声明中提及的该项专利申请将仍予以公布,但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会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主动撤回专利申请是申请人的权利,提出时可以不说明撤回理由据法律程序中不得反悔原则,撤回专利申请一经生效,申请人不得要求撤回该声明,该申请即告结案。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㈥ 如何撤回专利申请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
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
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
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
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
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
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对于已经
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申请人
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但在申请权非
真正拥有人恶意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
交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 可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提出
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

㈦ 怎样办理专利申请的撤回手续

专利申请在授权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在撤回专利申请时,申回请人要向国务答 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一种表格,见附录。声明要逐项填写,要写明发明名称、申请 号和申请日,要有声明提交人(即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章。当撤回手续合格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寄给申请人一份"手续合格通知书";当撤回手续不合格 时,则寄给申请人一份"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当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提交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项专利申请已做好了公布的印刷准备工作,那么声明中提及的 该项专利申请将仍予以公布。

㈧ 如何办理撤消对方申请的专利

关于撤销,您可以通过无效诉讼来办理。
为了把握大一些,建议在告对内方无效时,先进行容一下专利局的检索,即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会出具一个报告,您可以根据这个报告再判断一下,是否胜诉的几率大。
另外,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是10年,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若超过这个期限,专利本身就是无效的了,您也不用诉讼了。
再有,您想撤销的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啊?因为发明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没有问题才授权的,想撤销很难。
我建议您找个代理机构谈谈。

㈨ 专利申请的撤回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的撤回,随着对专利权的日益重视,申请专利的人数也在逐日增加,然而,不少申请人却不太清楚专利申请方面的一些相关知识,那么专利申请的撤回是怎样的?专利申请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撤回是怎样的?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专利是发明创造者的权力,其可以运用,也可以放弃,包括在行使过程中的放弃。专利申请撤回可以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撤回申请的愿望,申请自到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的撤回除了积极的撤回外,还包括消极的撤回。现有专利法律制度认为,消极的撤回包括:(1)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的撤回。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逾期不提交资料的撤回。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