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专利说明书附图与摘要附图有什么要求

说明书附图要求:

1、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2、剖面图中的剖面线不得妨碍附图标记线和主线条的清楚识别。

3、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一张图纸上。一幅总体图可以绘制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当保证每一张上的图都是独立的,而且当全部图纸组合起来构成一幅完整总体图时又不互相影响其清晰程度。

4、附图的周围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线。附图总数在两幅以上的, 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并在编号前冠以“图” 字,例如图1、图2。该编号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标记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5、同一附图中应当采用相同比例绘制。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注释。附图中的词语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

6、流程图、框图应当作为附图,并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符号。一般不得使用照片作为附图。

7、说明书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摘要附图要求:

摘要附图应当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申请人未提交摘要附图的,审查员可以通

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幅,并通知申请人。审查员确认没有合适的摘要附图可以指定的, 可以不要求申请人补正。

1、摘要附图明显不能说明发明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或者提交的摘要附图不是说明书附图之一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 或者依职权指定一幅, 并通知申请人。

2、摘要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3、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该化学式可被视为摘要附图。

B. 申请发明专利时摘要附图我贴了2张

第一,摘要附图只能1张,而且必须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与专利技术相关的一幅。
第二,摘要附图可以仅说明专利技术的一部分。

C. 在发明专利中对于附图说明事宜,请详细帮忙解释。

你好:
首先你的问题有点没说清楚,但是我试着去回答一下,希望有所帮助,当然如果你再补充一下问题就更好,我会针对你的补充问题再回答,至于赏分多少并不重要,我作为专利行业的一分子,看到我国公民越来越有专利意识感到很高兴的。

回答:
中国专利说明书撰写中没有要求单独列出附图中元件标号的规定,而是说明书中的标号与附图中的标号要一致,即说明书中的标号和附图中的标号要一一对应。

我猜专利局退回的意思应该是让你把附图说明加到说明书中去,如果是,那么格式如下:
(在发明内容后面写)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一*****的立体图。
图2是本发明*****的立体组装图。
图3是本发明*****的立体分解图。
图4是本发明*****的状态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的剖视图。

你好!
针对你补充的问题回答如下:
我们中国专利法或者审查指南中没有规定说要把附图中的标号一一说明,所以我的意思是你有可能没有把附图中的标号在说明书中元件后面加以标示,例如以一种水杯来举例,图1中杯盖的标号为1,杯体的标号为2,杯体上的把手为22,那么你写说明书的实施例部分时,应该这样写:如图1所示,本发明水杯包括杯盖1、杯体2,杯体2侧面设有把手22....

另外我跟你介绍一下说明书的整体结构:
1.名称
2.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4.发明内容
4.1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即发明目的)
4.2本发明要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方案(独立权利要求)
4.3上述技术方案达成的技术效果
5.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立体(或者其他)图。
图2是.....。
6.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

你看一下你写的是不是这样的顺序或类似,有问题请再提出。

D. 发明专利附图可以贴实物照片吗

如果是申请发明专利的话,不可以,只能用示意图。
当然,也不可能增加成功率了。

E.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摘要附图只能有一幅图吗

是的。

摘要附图应当是抄最能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发明没有说明书附图的可以不要摘要附图)。摘要附图应当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申请人未提交摘要附图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幅。

另外,摘要附图和摘要一样,只是作为专利信息检索用的,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也完全没必要弄多个摘要附图。

F. 专利申请的附图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以下是专利实施细则里面涉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详细的还请参看《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 顺序编号排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第十九条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或者“如图……所示” 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第三十九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 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 未使用中文的;
(三) 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 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第四十条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第六十九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第一百零四条申请人依照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以中文提交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写明国际申请号和要求获得的专利权类型;
(二) 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宽限费;
(三)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
(四) 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发明人的姓名,上述内容应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 的记录一致;国际申请中未写明发明人的,在上述声明中写明发明人的姓名;
(五)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有附图和摘要附图的,提交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附图中有文字的,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国际公布文件中的摘要和摘要附图副本;
(六) 在国际阶段向国际局已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的,提供变更后的申请人享有申请权的证明材料;
(七) 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附加费。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 项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给予申请号,明确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以下简称进入日),并通知申请人其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但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 项至第(七) 项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第一百一十三条申请人发现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中的文字的中文译文存在错误的,可以在下列规定期限内依照原始国际申请文本提出改正:
(一) 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准备工作之前;
(二) 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
申请人改正译文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的译文改正费。
申请人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书的要求改正译文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办理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手续;期满未办理规定手续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一百二十一条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限于单面使用。

G. 中国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说明书的附图有什么样的要求

明书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剖面图中的剖面线不得妨碍附图标记线和主线条的清楚识别。
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一张图纸上。一幅总体图可以绘制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当保证每一张上的图都是独立的,而且当全部图纸组合起来构成一幅完整总体图时又不互相影响其清晰程度。附图的周围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线。附图总数在两幅以上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并在编号前冠以“图”字,例如图1、图2。该编号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
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附图标记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各个细节,并适合于用照相制版、静电复印、缩微等方式大量复制。
同一附图中应当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使其中某一组成部分清楚显示,可以另外增加一幅局部放大图。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注释。附图中的词语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
流程图、框图应当作为附图,并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符号。一般情况不得使用照片作为附图,但特殊情况下,例如,显示金相结构或者组织细胞时,可以使用照片贴在图纸上作为附图。
说明书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H. 组合物发明专利的附图能否用照片

审查指南上说:一般不得使用照片作为附图,但特殊情况下,例如,显示金相结构、组织细胞或者电泳图谱时,可以使用图片贴在图纸上作为附图。

I. 专利附图是什么图,请教大神,谢谢

专利来附图就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所附源带的图。这里的附图,一般而言指的是说明书附图,主要是为了清楚地表述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以及广大公众容易理解。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辅以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辅以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