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立体商标是指得是什么

一、立体商标
即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作为三维标记,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
二、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特殊原则
立体商标取得注册,除了必须遵守一般商标注册原则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又被称为限制性条件。
1、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外型不能注册。
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能注册。
三、立体商标的审查方法
1、对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这种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这个立体标志一般来说就能注册。
2、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这类立体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肯有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可图案作为平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但注册中不会指明它接受注册的理由,换句话说,在遇到诉求时再判断商品或包装物外形是否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3、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这两类立体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
对于立体商标法的注册申请,不必提交立体实物,只需提交能够表征立体形状的图样,例如通常所有的三维视图,或者立体效果图,但是必须在注册申请书中注明是三维商标或立体商标。

Ⅱ 什么是立体商标保护

能够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区别开的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它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其保护期限是10年,到期可续展。
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一旦有人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及服务上申请、使用近似或相同外观设计申请立体商标,在先申请人或权利人可以直接发起维权,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近似或相同商标。

Ⅲ 立体商标的注册保护

1、合法性原则
同所有的商标一样,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不能在商品或服的性质、质量、产源方面欺骗消费者。
例如,伊斯兰清真寺的外型不能作为立体商标注册,这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是清真制品的误认,也有可能造成是产地的误认,还有可能造成伊斯兰教徒的不满;又台,一个模仿埃菲尔铁塔外型的瓶子用来装葡萄酒,大家都知道法国葡萄享世界,法也是葡萄酒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最多的国家,每年葡萄酒的出口量达到了二百多亿美元,而埃菲尔铁塔呢,又是法国的象征,所以用模仿埃菲尔铁塔外型的瓶子用来装葡萄酒就会让消费者感到这种葡萄是法国生产的,如果这种酒不是产自法国,就对消费者造成了欺骗,所以模仿埃菲尔塔外型的瓶子在葡萄酒这种商品是不能注册的。
2、显著性原则
这里所说折在先权利是指在先的商标权和其它在先权,就在先商标权来说,我国刚开始保护立体商标,只有申请在先的权利,通过查询就可以避免冲突,至于其他在先权利,主要是在先的外观设计权,作为商标代理人,很难避免这方面的冲突,照一般商标注册的经验,在先也只有在公告期提异议或注册后提撤消注册不当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立体商标取得注册,除了必须遵守一般商标注册原则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又被称为限制性条件。
1、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外型不能注册
这一规定针对注册涉及商品的外形,同其天然状态或通常的加工状态相比,缺乏任何特别之处,换句话说,这种外形仅仅是对商品的叙述,而不能起到区别商品出处的商标功能。
由于分子结构的不同,在结晶的过程中会产生特定的形状,水结晶后是雪花的形状,这二形状都是水的天然固体状态,或者说是由于它们的性质产生的外型,这种形状不能注册,当然没有人会给雪注册一个雪花状的立体商标,以此类推,在冰糖上不能注册冰糖强晶后是产生的立体形状,明矾不能注册矾结晶产生的立体形状。
除了天然状态不能注册外,加工状态也不能注册,比如说钻石补加工成下面小,上面大,有多个反射面的形状,也不能注册,因为不这么加工就不能很好的反射光线,看上去就不漂亮,这一形状是由加工状态所决定的,也不能注册。
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能注册
功能主要包括两种:技术功能和美学功能
1)技术功能
所谓技术性功能就是商品的外型更有助于该商品使用或使加工费用更低,我们就认为这一外型具有技术功能。有技术功能的商品外型不能注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对专利法的规避。因为一个纯粹功能性的外形,应该由发明专利来保护,并最终进入公有领域,而不能允许所有人将其注册为一个可以无限续展的商标。具有功能性的外形,除了可以通过发明专利来保护外,应当供竞争者自由。
2)美学功能
具有美学功能的立体形状不能作为立体商标澡注册。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商标的宗旨被扭曲并因此损害版权和外观设计权。具有美学功能的外型属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象。
企业在设计商标时都尽可能让商标美观一些,所以不可能排除商标的美学功能,既然不能排除商标的美学功能,具有美学功能的商标又不能注册,这不是没法注册了吗,法学家也看到了这个问题,就又提出来如果这一立体形状的识别功能大于美学功能,则可以注册,如果是美学功能大于识别功能则不能注册。
怎样判断一个立体形状的美学功能和识别功能到底哪个大呢,有一个简单的方法:问一个正准备买这一商品的普通消费者,“如果产品换一种外形,你是否依然会购买?”
如果他还会买,则说明该外形具有商标的识别功能可以注册。但如果回答是不买,则说明外形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消费者买的就是这一外形。外形因此具有美学作用,所以不能用商标法保护这一外形。
一个手枪或手雷形状的打火机,他的外型显然是美学功能大于识别功能,我买的就是这种形状的打火机,换个形状我就不买了。而如果将一个普通朗声打火机的方形翻盖改成圆弧形,在打火机的侧面翻盖与机身的结合处加一个按钮,再把打火机的则面沿边做一个凹槽,那么这种打火机的可以注册了,这也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Zippo”打火机的立体商标。

Ⅳ 什么是立体商标

三维商标是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它是以一定的立体形状作为商品的标记。三维商标实际是一种立体商标,它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三维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目前三维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简单的说就是以立体形状的商标。
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单纯的立体形状,有.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商品容器的立体形状,.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有..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商品的包装或容器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 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或者图形商标。 立体商标申请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书; 商标图样;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还要准备委托书; 经办-人-办理的,要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Ⅳ 商标法保护立体商标吗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和十二条的规定,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立体商内标),但是仅由商容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湖综合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也就是说,能够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不能在申请立体商标了)。

Ⅵ 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立体商标它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色彩制造出来所富有美感的设计。外观设计它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还可以是二者的结合,所以很多人可能会把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搞混淆,那么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有哪些?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有哪些?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有哪些?一、两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商标主要是通过其显著性和识别性来区别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以实现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企业价值,因此,商标的标示性极为鲜明。外观设计虽然具有一定的标识性,但是其在实用特性方面也有所表现,因此可以说外观设计既增加了商品的美感,又与商品功能有所结合,提高了使用商品的便利。二、两者受法律的保护不同在保护范围上,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比较宽的,其保护范围不仅包括在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而且还包括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则比较窄,《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在保护期限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期计算。《商标法》第37条和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并且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如需要继续使用的,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这样看来的话,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只有10年,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则是无期限的。三、两者受法律保护条件不同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不须经过实质审查,但需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过初步审查没有驳回理由的,才由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则需向国际商标管理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该商标所有人才能享有专用权。相比较而言,商标权的获得要比外观专利权的获得在程序上更为复杂。关于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有哪些?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Ⅶ 立体商标一直存在什么争议

既由三维要素组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作为三维标记,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

Ⅷ 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有哪些区别

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同为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我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形式的不同分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不同,立体商标由三维标志构成,从视觉的角度看,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更直观,但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与平面商标一样,也要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具有显著特点的,不得注册为商标。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规定了三项限制条件: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将元宵、麻花的形状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将这种刀片的形状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将有碍此项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讲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允许将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禁止上述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商标事业的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Ⅸ 申请图形商标以后用立体商标做宣传可以受到保护吗 有具体文献吗

这个我不是很懂,但是如果你已经审批下来的话应该是可以的,保护也应该会有,避免侵权。如果别的公司没有盗用你们公司的
立体商标
那就不算是侵权,没关系的,如果是的话你可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