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价格鉴定委托书
❶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操作规范(试行)目前是否有效
2、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向事故当事人 (或代理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事故当事人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勘估鉴定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勘估参与权利。3、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鉴定人员现场勘估时对受损车辆或物品损坏状况、换件或修复项目进行具体记录,参与勘估的有关当事人当场对照后应对记录情况签署确认或提出异议。4、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按照规定的鉴定准则进行损失价格鉴定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车主或物主应按省规定的标准缴交鉴定费,然后领取《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上述鉴定费由车主或物主先行垫付,待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责任人按处理机关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5、《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经事故处理机关确认后,成为事故结案时确定损害赔偿的合法依据。事故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6、交通事故的车主或其指定代理人有权在鉴定数额范围内自行选择有技术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修复,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指定厂家修复;更换的零部件应与评估鉴定书的要求相符,维修厂不得以次充好。维修厂家应对《鉴定书》列明的维修项目和换件项目作出质量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与车主签订维修合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
❷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签定评估委托书不用他鉴定可以吗
看车辆损失情况,轻微的找个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一起确定下就可以了,要是损失比较大或者争议比较大,最好鉴定一下。
❸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司法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向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事故当事人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勘估鉴定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勘估参与权利。
三、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鉴定人员现场勘估时对受损车辆或物品损坏状况、换件或修复项目进行具体记录,参与勘估的有关当事人当场对照后应对记录情况签署确认或提出异议。
四、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按照规定的鉴定准则进行损失价格鉴定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车主或物主应按省规定的标准缴交鉴定费,然后领取《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上述鉴定费由车主或物主先行垫付,待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责任人按处理机关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
五、《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经事故处理机关确认后,成为事故结案时确定损害赔偿的合法依据。事故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
六、交通事故的车主或其指定代理人有权在鉴定数额范围内自行选择有技术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修复,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指定厂家修复;更换的零部件应与评估鉴定书的要求相符,维修厂不得以次充好。维修厂家应对《鉴定书》列明的维修项目和换件项目作出质量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与车主签订维修合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
❹ 长春市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价格鉴定办公室(车损鉴定)地址在哪车损鉴定的作用和鉴定范围有哪些
长春市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价格鉴定办公室(车损鉴定)已于2012年内11月23日搬迁到容东南湖大路500号(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东南角仕界名车院内)。
车损鉴定的作用: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交通事故的调解和处理,并在今后的民事诉讼中能够及时提供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损失证据材料。
鉴定程序:您可持交通队开具的《委托卡》、《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资质的、吉林省交警总队登记注册、长春市公安局指定的交通肇事车辆(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机构:长春市价格认证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价格鉴定办公室,进行财产损失价格鉴定。
鉴定范围:由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车载物、乘车人携带物品、建筑物、道路设施、公共设施、通信线路、园林绿地、宠物、畜禽、车辆贬值及出租车的营业损失等。
❺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
各个省的收费都有所不同的。
这是湖北的·给你参考参考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费字[2001]28号各市、州、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1998)847号)和《湖北省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有关规定,价格认证机构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业务,为保证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现暂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各地价格鉴证机构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时,可按评估价值的相应比例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评估鉴定价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二)评估鉴定价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三)评估鉴定价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四)评估鉴定价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评估鉴定价值分档累进办法计收费用。每辆车损价格鉴定收费起点为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待国家计委对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作出统一规定时,由省物价局按国家规定另行通知执行。
三、以上暂行收费标准自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❻ 交通事故车辆评估 交警支队开出的定损委托书 物价局怎么还问我收取评估费 这个费用我该出吗
各个省的收费都有所不同的。 这是湖北的·给你参考参考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费字[2001]28号各市、州、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1998)847号)和《湖北省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有关规定,价格认证机构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业务,为保证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现暂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各地价格鉴证机构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时,可按评估价值的相应比例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评估鉴定价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二)评估鉴定价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三)评估鉴定价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四)评估鉴定价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评估鉴定价值分档累进办法计收费用。每辆车损价格鉴定收费起点为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待国家计委对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作出统一规定时,由省物价局按国家规定另行通知执行。 三、以上暂行收费标准自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❼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估价鉴定委托书是什么意思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估价鉴定委托书,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单位或者个人内将受损车辆交由司容法鉴定机构对损失价值进行鉴定的授权书。
样式:《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委托书 》
编号:
价格认证中心:
(单位)的 型 车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底盘号:
因事故停放在 。
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你中心对该车车物损失价格予以鉴定。
鉴定基准日: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当 事 人: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