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功能性描述

你好,
一、功能性技术特征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专利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的是技术方案本身,而不是该方案要实现的目的和效果。然而,在有些情况下,权利要求中也会出现有关目的或效果的措辞,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功能性限定特征。
2009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没有对功能性特征的定义进行明确,《解释》第四条只是确立了功能性特征解释的基本原则。2016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明确了功能性特征的定义。《解释二》第八条规定,功能性特征,是指对于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通过其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
对于功能性技术特征写入专利权利要求的适用条件,《专利审查指南》(2010)明确指出:“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
二、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解释方法
按照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只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而不能作进一步限定。但功能性特征的解释有其特殊性,如上分析,在有的权利要求中,有些技术特征难以用结构特征表述,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限定更为恰当,而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但由于功能特征其字面含义较为宽泛,因此,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实施方式进行解释。这样,既可以给专利权人提供合理的保护,同时又能确保社会公众利益不受侵害。
《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笔者认为,规定之所以采用“结合”的表述,是考虑到按照目前的授权审查实践,个别情况下,说明书和附图对具体实施方式没有进行描述。也有意见认为,将功能性特征的保护范围界定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实施方式,与《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而不单单是功能或者效果,而且目前的专利审查做法,实际上也难以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所有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进行检索和审查。至于对“等同实施方式”的把握,需要视个案的具体案情而定。
三、功能性技术特征的适用限制
实践中,判断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功能性特征往往会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只要是通过功能性描述的方法对技术特征进行记载,则该技术特征为功能性特征,这种理解上的误区导致了对专利保护范围的不恰当限制,但这一争议一直未得到解决。对此,《解释二》对这一问题予以了澄清和明确。《解释二》第八条在但书部分规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仅通过阅读权利要求即可直接、明确地确定实现上述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技术特征不属于功能性特征。对于但书所称技术特征的认定,应注意基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能力,由当事人进行举证。如果构成但书所述情形,则不属于专利法司法解释所称的功能性特征,相应地,无需适用“实施例+等同”的功能性特征的解释规则。可见,单纯的功能性描述并非一定就是功能性特征,应当按照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背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具体到本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所记载的驱动组件是根据某一技术特征通过功能进行的描述,属于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明了其所指的技术是如何实现,其基本结构如何,故其为非功能性限定,不应被纳入功能性技术特征。

2. 专利成果描述怎样写

巧了,我刚写完这个
经济效益就是专利运用的产品的产量啊,销售额啊,毛利率啊,交税情况啊,出口额啊等数据
社会效益就是该专利产品出现在行业内,提高了整理技术水平啊,提高了环保效益啊等等。

3. 外观专利简要说明怎么写

通常情况下: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XXXX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涉及一种XXXX,特别是涉及一种XXXXX使用的XXXXX。
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XXXXX图中显示的内容。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XXXXX图。

4. 发明专利的简介

这里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发明? 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1、产品发明
(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2、方法发明
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3、哪些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一般说来,在进行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因其技术水平较高,都应申请发明专利。例如,对激光技术的应用进行开发研究,将激光全息或光栅光刻瘸蚀方法用于合成皮革制造,而研制出一种全息光栅合成皮革。那么,无论是这种皮革本身还是其制造方法均应申请发明专利。再例如:用生化技术的方法研制出的药品,该药品和制造该药品的方法都应该申请发明专利。还如:某厂提出了改进空气压缩机的设计方案,该方案是可实现的,其实施后的效果将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机器性能,该方案就可以提出申请发明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既可以是对某一学科或某一技术领域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开拓型或开创型发明,也可以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加以局部的改进和发展的改进型发明。
世界关于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发明专利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5. 简述专利权的特点。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内除法容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6. 外观专利描述该如何写

新专利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专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属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注】对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扩展,明确规定必须包括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因为从信息学的角度来说,图画说包含的信息量明显大于其他表现手段。如果不通过文字说明对其进行界定,则容易造成保护范围的不确定。
原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必须提交外观设计产品所属的类别,但是由于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分类后,审查员仍然要对外观设计进行分类,纯粹是重复劳动,因此新专利法中删除了此条款。

7. 简述专利权的内容

(1)独占性。抄又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
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2)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专利,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
,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3)时间性。是指专利的法定有效期限。专利权人只能在该期限
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该期限届满,专利权及丧失效力,该项技术即成为人类社会的共有财富,任
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

8. 专利描述是什么

我不知道你的汇总信息是干吗用的。
如果说专利描述,你应该详细的对你的专利技术进行描述,
如果你看不懂,可以继续追问。

9. 发明专利申请的简介

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随着审查标准的变化,当前,单纯的计算机软件也可以单独申请专利了,不再必须与硬件结合了。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1、产品发明 (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2、方法发明 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3、哪些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一般说来,在进行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因其技术水平较高,都应申请发明专利。例如,对激光技术的应用进行开发研究,将激光全息或光栅光刘瘸蚀方法用于台成皮革制造,而研制出一种全息光栅合成皮革。那么,无论是这种皮革本身还是其制造方法均应申请发明专利。再例如:用生化技术的方法研制出的药品,该药品和制造该药品的方法都应该申请发明专利。还如:某厂提出了改进空气压缩机的设计方案,该方案是可实现的,其实施后的效果将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机器性能,该方案就可以提出申请发明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既可以是对某一学科或某一技术领域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开拓型或开创型发明,也可以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加以局部的改进和发展的改进型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