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b专利费
1. U盘是哪个国家制造的发明人叫什么
是中国的朗科公司。
自1998年至2000年,有很多公司声称自己是第一个发明了USB闪存盘。包括中国朗科科技,以色列M-Systems,新加坡Trek公司。但是真正获得U盘基础性发明专利的却是中国朗科公司。
2002年7月,朗科公司“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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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5.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该专利填补了中国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该专利权的获得引起了整个存储界的极大震动,包括以色列M-Systems立即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复审,一度成为全球闪存领域震惊中外的专利权之争。
但是2004年12月7日,朗科获得美国国家专利局正式授权的闪存盘基础发明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这一专利权的获得,最终结束了这场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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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朗科公司才是U盘的全球第一个发明者。美国时间2006年2月10日,朗科委托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了朗科的美国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2008年2月,朗科与PNY达成庭外和解。朗科向PNY签订专利许可协议,PNY向朗科公司缴纳专利许可费用1000万美元。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在美国本土收到巨额专利许可费用。也进一步证明了朗科是U盘的全球发明者。
闪存盘,是中国在计算机存储领域二十年来唯一属于中国人的原创性发明专利成果。
2. 为什么朗科不收闪迪u盘的专利费
因为朗科只注册了优盘的专利,别的USB存储盘都被叫做U盘,并且USB存储的技术标准并没有被朗科注册专利,所以他家不能收专利费。
3. usb type c连接器有专利吗
USB组织去年12月制订了USB3.1
TypeC。基本特征都纳入标准里了。TYPE
C是未来趋势,所以很多公司还是会申请些外围特征的专利。
请是要找某些具体的专利吗?
4. usb产品能申请专利吗,
能啊,只要你觉得你的产品有一些技术方案是别人所没有的,或你在原有的产品版基础权上改进了一些技术点,使你的产品优于别人的,就可以。例如若是你的使用方法或制造方法有改进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若是产品的结构方面有改进则可以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若是你的产品在外观方面有改进点则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因为我就在这个行业工作,希望此信息对你有帮助,有疑问再提出,互相学习帮助。
5. 为什么世界上的U盘生产商们都要给朗科这个中国公司交钱
u盘制造商每次销售u盘,都要向深圳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一笔专利费用。朗科科技的创始人邓国顺当年是一名优秀的高才生。1985年,他进入中山大学学习计算机。毕业后,他去中国科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93年,他为新加坡软件公司工作。1999年,邓国顺回国创办朗科科技公司,并于11月14日提出u盘专利申请。其全称是数据处理系统闪存电子外部存储方法及装置。2002年7月24日,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这意味着朗科科技被正式认定为中国U盘发明家。
换句话说,优盘这个词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个品牌。其他人可以称他们的产品为U盘,USB闪存,或者存储盘,但他们不能称之为优盘。当时,你可能还没有购买品牌朗科,但名为u盘产品,都是朗科的产品。都要给朗科支付专利费。
6. 告诉我,USB的专利是谁的
USB设备
申请号:201310138029.1
申请日:2013-04-19
摘要: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USB设备,包括:主体回部分和USB帽;所答述主体部分沿主体长度方向的端部设有USB接头,所述USB帽的空腔用于容纳保护所述USB接头;所述主体部分面向所述USB帽的第一外壳表面上所述USB接头的一侧设有第一卡合部,所述USB帽上设有第二卡合部,所述第一卡合部与所述第二卡合部相互卡合以使所述USB帽罩住所述USB接头并固定在所述主体部分上。本发明实施例的USB设备用于提高USB设备结构的灵活性。
申请人: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地址:51812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B区2号楼
发明(设计)人:郭耿辉肖建军赵梦龙
主分类号:H01R13/46(2006.01)I
分类号:H01R13/46(2006.01)I
7. 包包上带有USB接口是谁设计的,有申请专利吗
是假的 光看照片皮质还行,当做普通包背没事 它的做工相对粗糙一些在前侧包包接口处的对花没对上,而且侧面包包的开口处对花也不吻合。是一件皮制还行的仿制品。
8. U盘是哪个国家发明的是什么人发明的这个人叫什么这个发明的专利号是多少
U盘是中国朗科公司发明的,这个发明的专利号是ZL 99 1 17225.6,美国专利号US6829672。
自1998年至2000年,有很多公司声称自己是第一个发明了USB闪存盘。包括中国朗科科技,以色列M-Systems,新加坡Trek公司。
但是真正获得U盘基础性发明专利的却是中国朗科公司。2002年7月,朗科公司“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 1 17225.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
该专利填补了中国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该专利权的获得引起了整个存储界的极大震动。包括以色列M-Systems立即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复审,一度成为全球闪存领域震惊中外的专利权之争。
但是2004年12月7日,朗科获得美国国家专利局正式授权的闪存盘基础发明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这一专利权的获得,最终结束了这场争夺。中国朗科公司才是U盘的全球第一个发明者。
(8)usb专利费扩展阅读:
U盘的组成很简单,主要由外壳+机芯组成,其中:
1、机芯:机芯包括一块PCB+USB主控芯片+晶振+贴片电阻、电容+USB接口+贴片LED(不是所有的U盘都有)+FLASH(闪存)芯片;
2、外壳:按材料分类,有ABS塑料、竹木、金属、皮套、硅胶、PVC软件等;按风格分类,有卡片、笔型、迷你、卡通、商务、仿真等;按功能分类,有加密、杀毒、防水、智能等;
3、对一些特殊外形的PVCU盘,有时会专门制作特定配套的外包装。
9. usb3.0专利权多少钱
一、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1)有关“专利”是否已获批准的专利,已获批准的专利是否已经过异议程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申请案存在批准或驳回两种可能的情况,两种情况下其价值完全不同。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须调查清楚对方的有关技术或新产品究竟是“已申请专利”,还是“已获批准专利”。
如果有关专利业经异议程序,且异议已被宣布不成立,则有关专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因而在同等条件下评估出的价值相对较高。反之,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专利,其评估价值相对较低。
(2)有关专利的种类。
中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过实质审查,日后极有可能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这两种专利的价值评估不可与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同等对待。
(3)有关专利属于“第一专利”还是“第二专利”(从属专利)。
按照国际条约与中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第二专利的实施须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许可,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独立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如果未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授权,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与第三方谈判许可合同。但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有权转让自己的专利,此时,受让方应了解清楚自己受让该第二专利之后,与第一专利权利人合作的可能性或取得强制许可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取得第一专利权利人许可的难度较大,则第二专利的价值会相应降低。
(4)有关专利的权利人是否有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可靠记录。
漏缴专利年费可能导致专利被撤销。虽然法律规定有恢复程序,但麻烦太多。如果真的转让一项漏缴年费但可能恢复的“专利”,则评估中须将恢复程序中的花费及一旦无法恢复而带给受让方的损失,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专利的价值。
(5)专利距离保护期届满的期间。
这可能是影响专利评估最重要的因素。由于专利保护期不可续展,该影响比其在商标评估中重要得多。如果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两年,该专利的价值反倒容易评估了。因为,无论权利人怎样评估其专利,受让人决不可能接收高于、等于或接近于受让人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
(6)有关专利是否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等专利纠纷之中。
一旦有关专利被卷入这类诉讼,尤其在法院未下裁决之前,其评估须在按照一般评估方法评估出的价码上再打折扣。